商场超市卫生管理制度12007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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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商场超市卫生管理制度1、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悬挂在明显位置,从业人员持健康证明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上岗。2、成立卫生管理组织,设立卫生管理人员,健全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卫生资料档案。3、保持室内外环境整洁卫生,室内无积尘,地面无果皮、痰迹和垃圾。加强自然通风,机械通风设施保持正常使用,空调器(系统)定期清洗消毒。有防蝇、蚊、蟑螂、鼠害的设施,经常检查设施使用情况。4、场所内禁止吸烟,有禁烟标志和禁烟管理措施。5、出售食品、化妆品、药品一次性卫生用品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柜台应分设在清洁区域,农药、油漆等有害商品应有单独售货室。6、公共卫生间及时清扫保洁,做到无积污、无蝇蛆、无异味。商厦商厦( (场

2、场) )、超市卫生管理制度、超市卫生管理制度文章关键字:管理制度管理制度 作者: 发布时间:2007-1-28第一条 为维护商厦(场)、超市的整体形象,保持良好的购物环境,保证员工与顾 客的身体健康,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质量,使卫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标 准化,特制定卫生管理制度管理制度。第二条 管理方式一、商厦(场)、超市内外公共场地、设施的卫生工作由后勤科(室)负责统筹管理。二、商厦(场)、超市内非公共场地、设施的卫生包括办公室、柜台货架、操作间、商品卫生等工作,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 根据各自区域组织落实。三、商厦(场)、超市商品、食品卫生由商场经管科、市场督察人员负责

3、把关控制。四、督察员负责对整体的卫生工作的检查监督。第三条 食品卫生一、鲜活食品(一)肉类食品出售时要做到“四不卖”即:带泥的不卖,带血的不卖,带毛的不卖, 有异味的不卖。(二)绞肉馅时要做到“五不绞”:带毛、带血、带泥、带皮、带肉枣的不绞。(三)出售鲜肉时要做到刀不生锈、案不霉、地面无污垢、无异味、无蝇,冷藏设备专 柜专用,定期除霜、清洗、保持清洁。(四)出售水产品时,做到新鲜无异味,水产品要定时换水,鱼池、工具每日清洗,保 持清洁。冷藏设备专柜专用,定期冲洗,保持清洁无异味。二、干鲜果品类卫生:(一)水果局部腐烂不得出售。(二)干果发霉、变质、生虫不得出售。三、熟食制品卫生:(一)出售熟食

4、制品应做到“五专”,即专人、专室、专工具、专消毒、专冷藏。(二)经营时要求勤进快销,坚持食品卫生索证制。(三)出售熟食要坚持使用双夹法,做到生熟分开,货款分开,工具定位每天消毒两次。(四)销售、储藏做到生熟分开,冰柜备有消毒毛巾,专用工具。刀、墩、案板、抹布、 盆等使用前必须清洗消毒。(五)熟食制品出现变质、发霉、异味等现象,应立即停止出售并及时处理销毁。四、糕点食品卫生(一)糕点不得直接码在地面上,要有防鼠、防蝇、防虫设施,要盖有苫布,苫布外要 有明显标志,使用时不得里外颠倒。(二)直接接触食品的纸张、塑料等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卫生标准。(三)售货工具要每日消毒、清洗、不留残迹,实行双夹法。五

5、、罐头、酒类食品卫生(一)锈盖、锈桶、胖听及透气的玻璃瓶、铁桶、软包装罐头一律不得上柜出售。(二)混有杂质、过期、损伤的罐头、酒类一律不得出售。第四条 食品生产与经营一、经营食品的场所,必须持有当地卫生防疫站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方能营业。二、直接为顾客进行食品销售服务的人员,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方可上岗。三、对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五种 疾病以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患者,治愈前不得上岗。四、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有消灭预防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害虫 及其孽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五、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交叉感染,食品及其原辅料不得接触有毒物、 不洁物。六、直接入口的食品容器,必须做到用前洗净、消毒。食品出售时,应有食品加工单 位的小包装,或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七、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包装容器、工具、设备的卫生条件必须符合卫生要求,防止污 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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