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

上传人:飞*** 文档编号:43107008 上传时间:2018-06-04 格式:DOC 页数:12 大小:33.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国家林业局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国家林业局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国家林业局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国家林业局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国家林业局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国家林业局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家林业局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1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国家林业局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 审 条 件(试行)1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试行)一、申报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专业工作满 5 年。不具备上述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或工作年限,但确有真才实学,工作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者,可破格申报。二、专业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1.有系统而坚实的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具备跟踪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并对本专业范围内至少 1 门学科具有独创见解或独到之处;2.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够运用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解决本专业工程技术工作中的关键性技术

2、问题;3.熟悉本专业并了解相关专业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的编制依据,能够准确地指导、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复杂、疑难问题;4.具备解决本专业与相关专业相互配合、协调的有关技术难题的能力;5.具有指导高级工程师工作和学习的能力。三、实践经验2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具有下列实践之一:1.国家级科技或工程项目的主要参加者;2.省部级科技或工程项目的主持人;3.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科技或工程项目 2 项以上的主持人;4.主持撰写技术标准、规程 3 项以上;5.主持省部级以上推广项目,开发新产品、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3 项以上;6.主持制定本部门或分管范围内的行业发展规划、技术规定(管理办法)5 项

3、以上。四、业绩成果(一)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级科技奖起关键作用的主要完成人;2.省部级科技奖(含国家优秀工程、优秀设计奖)三等奖的主持人、二等以上奖起关键作用的主要完成人;3.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授予的科技奖和部授予的专业科技奖(含优秀工程、优秀设计、优秀调查规划奖)一等奖的主持人、二等奖不少于 2 项的主持人、三等奖不少于 3 项的主持人;4.获得国家专利并在林业生产建设中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5.主持撰写国家技术标准、规程 2 项以上,并付诸实施;主持撰写行业技术标准、规程、管理办法 4 项以上,并付诸实施;6.在技术管理和科技推广工作中业绩突出,能结合实际,运3

4、用现代科学管理理论,创造出一套切实可行的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具体措施,经实践检验,能够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在国内外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7.在新产品开发工作中,主持设计、研制出达到同类国际先进水平的产品,并成为企业的拳头产品,开拓了国内外市场,取得巨大经济、社会效益;8.在主持的森林培育、森林经营、调查规划、森林保护、野生动物、水土保持、荒漠化防治、园林绿化、森林公园、森林勘察、森林采运、木材加工、林产化工、林业机械、林产工业设计等项目中,能积极推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被评为优秀工程或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二)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撰写本专业领域的论文、著(译)作具备下列条件

5、之一,并经同行专家审定为具有较高学术、技术价值:1.以本人为主正式出版专著或译著;2.在国内权威性科技期刊上发表或在国际学术会议上交流(指大会发言,下同)学术、技术论文 2 篇以上,应有 1 篇为本人独立撰写或为第一作者;3.在省部级以上科技期刊上发表或在全国性本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学术、技术论文 3 篇以上,应有 2 篇为本人独立撰写或为第一作者。五、获取和处理信息的能力41.在本专业学科范围内有较高的知名度,能广泛地参加学术活动,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2.能及时将获取的国内外先进成果、信息应用到科技、生产和技术工作中;3.在生产、技术工作中,能够组织和指导高级工程师应用计算机技术;4

6、.熟练掌握 1 门外语。5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试行)一、申报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 2 年;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专业工作满 4 年;或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 7 年;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专业工作满 5 年。不具备上述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或工作年限,但确有真才实学,工作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者,可破格申报。二、专业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1.系统地掌握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了解本专业科技发展前沿水平,并对本专业范围内至少 1 门学科有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2.了解本专业领域国内外技术现状和发展

7、趋势,能够运用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解决本专业工程技术工作中的技术难题;3.熟悉本专业并了解相关专业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的编制依据,能够准确地指导、解决实际工作中出现的复杂问题;4.具备解决本专业与相关专业相互配合、协调的有关技术难题的能力;5.具有指导工程师工作和学习的能力。三、实践经验6取得工程师资格(或获得硕士学位 3 年、获得博士学位,下同)后,具有下列实践之一:1.国家级科技或工程项目的参加者;2.省部级科技或工程项目的主要参加者;3.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科技或工程项目 2 项以上的主要参加者;4.主持、主要参加撰写技术标准、规程 3 项以上;5.主持省部级以上推广项目,开发新产品、

8、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 1 项或主要参加 3 项以上;6.主持制定本部门或分管范围内的行业发展规划、技术规定(管理办法)2 项或主要参加 5 项以上。四、业绩成果(一)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级科技奖的获得者(等级内额定人员);2.省部级科技奖(含国家优秀工程、优秀设计奖)三等以上奖的获得者(等级内额定人员);3.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授予的科技奖和部授予的专业科技奖(含优秀工程、优秀设计、优秀调查规划奖)一等奖的获得者(前5 名)、二等奖的主持人、三等奖不少于 2 项的主持人;4.获得国家专利并在林业生产建设中取得明显经济、社会效益;5.主持撰写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规程 1

9、 项或主要参加 2 项7以上,并付诸实施;主持撰写省部级技术标准、规程、管理办法 2项或主要参加 4 项以上,并付诸实施;6.在技术管理和科技推广工作中业绩突出,能结合实际,运用现代科学管理理论,实施一套切实可行的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具体措施,经实践检验,能够取得明显的经济、社会效益,在国内外同行业中处于先进水平;7.在新产品开发工作中,主要参加设计、研制出达到同类国际先进水平的产品,并成为企业的拳头产品,开拓了国内外市场,取得巨大经济、社会效益;或主持设计、研制出达到同类国内先进水平的产品,并成为企业的拳头产品,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8.在主持或主要参加的森林培育、森林经营、调查规划、森林保护

10、、野生动物、水土保持、荒漠化防治、园林绿化、森林公园、森林勘察、森林采运、木材加工、林产化工、林业机械、林产工业设计等项目中,能积极推进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取得明显经济、社会效益。(二)取得工程师资格后,撰写本专业领域的论文、著(译)作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经同行专家审定为具有较高学术、技术水平:1.以本人为主正式出版专著或译著;2.在国内权威性科技期刊上发表或在国际学术会议上交流(指大会发言,下同)学术、技术论文 1 篇以上,应有 1 篇为本人8独立撰写或为第一作者;3.在省部级以上科技期刊上发表或在全国性本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学术、技术论文 2 篇以上,应有 1 篇为本人独立撰写或

11、为第一作者。五、获取和处理信息的能力1.在本专业学科范围内有一定的知名度,能积极参加学术活动,了解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2.能及时将获取的国内外先进成果、信息应用到科技、生产和技术工作中;3.在生产、技术工作中,能够组织和指导工程师应用计算机技术;4.熟练掌握 1 门外语。9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试行)一、申报条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 1 年;2.获得硕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专业工作满 2年;或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工作满 3 年;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专业工作满 4年;或大学本科毕业后,从

12、事专业工作满 5 年;4.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专业工作满 4年;或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专业工作满 7 年。不具备上述条件规定的学历学位或工作年限,但确有真才实学,工作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者,可破格申报。二、专业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1.较系统地掌握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并能在实践中解决较复杂的技术问题;2.熟悉本专业技术规程、规范、标准,能结合实际工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3.具备解决本专业与相关专业相互配合、协调的基本能力;4.能指导初级技术人员工作和学习。三、实践经验具有下列实践之一:101.省部级以上科技或工程项目的参加者;2.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下达的科技或工程项目的主要参加者;

13、3.县以上林业科技或工程项目的主持人,或 2 项以上的主要参加者;4.独立完成本单位技术性较强的工程或科技项目 3 项以上;5.主要参加撰写技术标准、规程 2 项以上;6.主要参加推广和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工作 2 项以上;7.主要参加制定本部门或分管范围内的行业发展规划、技术规定(管理办法)1 项或参加 3 项以上。四、业绩成果(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省部级以上科技奖的获得者(等级内额定人员);2.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授予的科技奖和部授予的专业科技奖(含优秀工程、优秀设计、优秀调查规划奖)的获得者(等级内额定人员);3.地市级科技奖三等以上奖不少于 2 项的获得者(等级内额定人

14、员);4.获得国家专利并在林业生产建设中取得经济、社会效益;5.参加撰写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规程,并付诸实施;参加撰写省部级技术标准、规程、管理办法 2 项以上,并付诸实施;6.在技术管理和科技推广工作中,能结合实际,实施切实可11行的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具体措施,经实践检验,能够取得经济、社会效益;7.在新产品开发工作中,参加设计、研制出达到同类国内先进水平的产品,并成为企业的拳头产品,取得明显经济、社会效益;8.在参加的森林培育、森林经营、调查规划、森林保护、野生动物、水土保持、荒漠化防治、园林绿化、森林公园、森林勘察、森林采运、木材加工、林产化工、林业机械、林产工业设计等项目中,能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取得明显经济、社会效益。(二)撰写本专业领域的论文、著(译)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并经同行专家审定为具有一定学术、技术水平:1.正式出版专著或译著;2.在省部级以上科技期刊上发表或在省部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指大会发言)学术、技术论文 1 篇以上,应有 1 篇为本人独立撰写或为第一作者;3.在地市级科技期刊上发表学术、技术论文 2 篇以上,应有1 篇为本人独立撰写或为第一作者。五、获取和处理信息的能力1.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现状和发展的基本趋势,能积极参加本专业范围内的学术交流活动;2.熟悉计算机原理,并能熟练操作;3.掌握 1 门外语。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