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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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 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为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在 XXX 大地上,根据中市纪委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 2018 年至 2020 年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中央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和市委五届三次全会、市纪委五届二次全会、县委十四届二次全会、县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紧紧盯住脱贫攻坚中出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深入开展治理整顿,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

2、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促进全县各级党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纪检监察组织认真履行脱贫攻坚的重大政治责任,以严明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保障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县委要求贯彻落实到位,确保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二)工作原则1.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决策部署,对照各级党委、政府的具体措施,瞪大眼睛、拉长耳朵,及时发现在政策落地、项目安排、资金使用、责任落实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坚持走群众路线,深入群众、依靠群众,鼓励群众参与监督,积极主动揭露身边的腐败和干部作风问题。2.坚持精准监督。把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义,厘清扶贫领域界限,紧跟脱贫攻坚重点,实施精准

3、监督。县、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 、派驻纪检组要因地制宜,针对本地、本部门、本行业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治理措施对症下药、靶向监督。3.坚持抓常抓长。围绕脱贫攻坚总体部署和工作进度,专项治理从2018 年开始,用三年时间持续往深里抓、往实里治,一刻不放松,绝不能搞治理时长时短、惩处时紧时松,不能毕其功于一役。要一个阶段一个阶段地抓细抓实,直到 2020 年全面完成稳定脱贫任务。4.坚持标本兼治。结合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深入查找在工作推进、日常监督、制度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 、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职能部门履职尽责、建章立制、强化监管。建立健全扶贫领

4、域公权力监督制约制度机制,强化制度管人管事。二、治理重点(一)坚决整治履行脱贫攻坚政治责任不力的问题1.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 、政府(办事处)政治站位不高、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及市、县有关工作要求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甚至阳奉阴违、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对脱贫攻坚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压实责任、充实力量、宣传引导和监督指导不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把应履行的责任“转嫁”纪委(纪工委) 、派驻纪检组,对纪检机关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和支持不力,对巡视巡察机构提出的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

5、监督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易发多发等问题。2.职能部门认识不够、履行监管责任不到位的问题。扶贫、发展改革、城乡建设、民政、水务、交通、农业、财政等行业主管部门和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不力,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制定实施政策措施针对性不强,用部门一般性工作代替扶贫工作;监督缺位、管理不严,对项目资金“一批了之” “一拨了之” “一审了之” ;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等信息不公开、不透明;对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支持不力甚至限制、阻碍;在扶贫资金分配、项目审批、检查验收等工作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对发现的问题不重视、不解决,问题整改跟踪督办不到位,对违规

6、违纪违法问题不敢较真碰硬,该行政处理处罚的不处理处罚甚至放纵,问题线索该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的不移送等问题。3.纪检监察组织职能定位不清、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问题。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不到位;不敢担当,对存在的问题应提出反对意见而未提出甚至附和附议,应发现而未发现或发现后不及时处置报告;惩治腐败和作风问题宽松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到位,管辖范围内信访反映多而查处问题少;调查不实、处理不到位,该问责不问责,该曝光不曝光;在执纪监督中说情打招呼等问题。(二)坚决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1.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套取骗取、截留挪用、挥霍浪费、优亲厚友、吃拿卡要、违规收送红包

7、礼品礼金购物卡、违规收费罚款、违规筹资筹劳、强制将到户到人资金代扣抵扣村民应缴款项等突出问题。2.在扶贫项目及资金分配、立项、审批、招投标、建设实施、验收、资金拨付等工作中,违规申报项目, “带帽”下达项目,项目应招标、竞争性比选而不招标、不比选,私下串通、暗箱操作,肢解项目规避招标、虚假招标、挂靠转包,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违规承揽工程项目或向工程项目承建承包商投资入股、拆借资金获利等违规操作、滥用职权、以权谋私问题以及脱贫攻坚领域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充当“保护伞” 、干预选举、制造不稳定因素、影响扶贫政策项目资金落地实施等问题。3.向城乡低保、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产业扶贫、金融扶贫、对口帮扶

8、以及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惠农资金动歪脑筋、伸黑手等问题。(三)坚决整治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问题1.在脱贫攻坚工作中“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 ,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工作流于形式,调研不深入、搞“走秀式”调研、打造“经典”接待路线,宣传政策标语多不入户、张贴几个文件几张表格了事等问题。2.贯彻落实精准方略不到位,贫困户识别、扶贫措施制定实施、脱贫对象认定不精准,在扶贫工作中盲目决策,规划、计划和措施脱离实际、违背规律、包办代替,如有水池水管群众无饮水、路硬化无农户无产业、有基地无产值群众无收益等问题,甚至急功冒进、“层层加码” , “垒大户” 、 “造盆景” 、图虚

9、名,搞所谓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问题。3.执行政策变形走样,搞变通、打折扣,搞贫困乡、贫困村、贫困户虚假脱贫“摘帽” 、数字脱贫、算账式脱贫、被脱贫,项目落地迟缓,要求基层频繁填表报数,随意开展检查考评,迎评迎检、陪会参会增加基层负担等问题。4.驻村帮扶、结对帮扶群众不用心不用情,作风漂浮,流于形式,只挂名不落实,只说不做,说多干少,搞慰问式、走访式帮扶,群众反映的问题能解决不解决或不报告,对待群众作风霸道、态度蛮横,在服务群众中慵懒散拖等问题。5.对扶贫项目建设验收等关键环节只重程序、走形式、做样子、只签字不尽责,造成项目闲置、内容质量不达标等问题。三、主要措施(一)打好专项督查组合拳。一是

10、传导主体责任压力。采取专项检查、督办、约谈等方式,督促推动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 、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扶贫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党组织担负起做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重大政治责任,所在地方和部门要持续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自查整改工作。二是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进一步完善涉农及民生部门、派驻纪检组每月检查扶贫领域政策项目工作制度,促进部门党组织和派驻纪检组管好“责任田” ;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坚持每月深入 20 户以上贫困户家中实地走访,抽查 2 个项目,了解扶贫政策、资金落实情况,督促贫困户帮扶人员履职尽责。三是整合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力量。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抽调精兵强将,组

11、织突击小分队,采取机动灵活的方式,对扶贫领域资金、项目和政策落实情况开展若干专项监察和交叉检查。四是采取“外科手术”重点解剖。对问题反映比较集中、问题线索较多但查处不力或专项治理不深入、效果较差的乡镇(街道) ,实行“蹲点式” “解剖麻雀式”督查,摸清情况,推动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履职尽责。五是优化督查方式。通过“五查五看”深入开展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督查,即:查会议记录、看贯彻执行,查资料、看过程监管,查现场、看项目落地,查账户、看资金去向,查作风、看政治表现。一个板块接着一个板块查,一条线索接着一条线索捋,一个问题接着一个问题抓,做到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全覆盖、无禁区、零容忍。(二)全面收

12、集问题线索。一是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充分利用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微信等现代科技手段,有效采用设置举报箱、发放监督卡、设立反映点等百姓易于接受的方式,在每个村设置 1-2 个举报箱和公布举报电话,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访举报途径。二是开展“廉政赶场天”活动收集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牵头,相关扶贫民生部门参与,持续开展“廉政赶场天民生监督活动” ,在各乡镇(街道)赶场天设置廉政监督、扶贫民生政策咨询台,方便群众咨询政策、反映问题。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赶场天主动上街接访群众,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三是主动出击收集问题线索。县纪委监委结合实际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到脱贫攻坚最前沿

13、深入摸排,及时掌握动态情况,既要直接听取贫困户反映问题,又要听取非贫困户的呼声,全面了解扶贫工作中存在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四是充分运用大数据发现问题线索。强化与扶贫有关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共享机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将审计巡察、司法审判、监督检查、考核评估等工作中发现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移送县纪检监察机关。五是强化信息公开获取问题线索。着力推动政策项目资金“五级公示” ,利用网络媒体、政务村务公开栏,将扶贫民生政策项目资金进行全要素公示,高度关注、及时处置媒体曝光的问题。(三)及时高效处置线索。一是强化快速反应。完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快速反应机制,优先研判处置信访举报、巡察、

14、专项审计、财政检查等工作中发现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二是强化线索管理。对 2016 年以来受理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 ,建立管理台账,未办结或办理不到位的,重新进行处置。对新受理的问题线索,及时更新,定期汇总核对,确保件件有着落。三是强化问题研判。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提高运用提醒约谈、诫勉谈话等组织措施的主动性、精准性和时效性,坚持用第一二种形态管住“大多数” 。四是加强督办指导。县纪委监委将经常性地对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处置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情况进行抽查,及时督办到位。同时加强对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处置此类线索工作的业务指导,经常性开展

15、检查。(四)充分发挥巡视巡察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整改市委巡视组对我县扶贫领域专项巡视反馈的问题,实行台账式、销号式管理,确保每一项问题整改到位。县委巡察机构要对乡镇(街道)和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县党委工作要求进行专项巡察,充分发挥巡察在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利剑”作用。县纪委监委将及时处置巡察机构移送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认真核查处理并反馈有关情况,督促有关乡镇(街道)和部门全面整改落实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反馈意见,对整改不力的坚决追责问责。(五)严厉惩治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一是惩治从严。对胆敢向扶贫

16、项目、资金“动奶酪”的腐败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等严重作风问题,坚持严查快办,严惩不贷。对贪污侵占集体“三资”和群众应得利益、利用项目建设搞利益输送、虚报冒领产业扶贫资金、五保低保等救灾救济款物、截留挪用财政扶贫专项资金、漠视群众疾苦优亲厚友、吃拿卡要刁难群众、态度粗暴伤害群众等突出问题从严查处。二是督办从紧。县纪委监委结合工作实际,聚焦治理重点,开展问题线索多轮次集中交办督办工作;对重点问题和典型案件,实行部室督办制、领导包案制。三是无禁区全覆盖。对扶贫领域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加强监察,优先立案调查扶贫领域涉嫌犯罪问题,并高度关注脱贫攻坚中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四是协同推进。县纪委监委将认真履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职责,加强与司法机关的工作联系,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督促协调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依法从严从快起诉、审判扶贫领域涉嫌犯罪问题,形成强有力震慑。(六)加大追责问责力度。一是从严追究主体责任。对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 、部门党组(党委、党工委)贯彻落实中市县关于打赢扶贫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宣传执行政策变形走样、项目资金落地缓慢、发现问题失管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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