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权的法律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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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所有权所有权一、所有权的法律特征一、所有权的法律特征(一)物权与所有权(一)物权与所有权物权是指主体直接支配物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三种基本权利。其中,所有权是最完整、最充分的物权,体现了物权的全部基本特征。用 益物权是从所有权中分离出来的占有、使用与收益权能,指主体依法对他人所有的财产在 法定或约定的范围内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在我国,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权、承包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矿权,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承包权,都属于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是以所有权为基础,为担保债务履行而设定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等。所有权,指主体依法对其财产所享有

2、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中,财产 称为所有权的标的物,对财产享有权利的人称为所有人,所有人对其财产所享有的权利称 为所有权。所有权涉及两个方面的基本关系:二是人与财产的关系。是所有人对其财产的 占有和支配关系;二是人与人的关系,是所有人在行使所有权的过程中与其他所有人和非 所有人的关系。由于所有权体现了物权的全部基本特征,也是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产生的 基础,所以,本节主要介绍所有权的相关内容。(二)所有权的法律特征(二)所有权的法律特征财产是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能被人支配的物质财富(物) 。所有权法律制度规定了 所有人对物的占有和支配关系,涉及所有权的权能、法律效力、取得方式、变动要

3、件、保 护方法等方面内容。对财产拥有所有权的人称为所有人。所有权具有以下法律特征:(1)所有权的性质是支配权。支配权的含义是,权利主体可以直接支配物,并排除他 人的干涉和妨碍。因此,所有人无须借助义务人的行为或协助,自己就能够行使并实现所 有权的内容。(2)所有权具有排他性。从物的静态所有关系看,一个物只能有一个所有权,从物的 动态流转关系看,同一物的所有权归新所有人后,原所有人的所有权自然消灭。(3)所有权具有优先效力。这是指所有权与其他财产权利并存同一标的物之上时,如 果数个权利之间产生冲突,则所有权优先于其他权利获得实现。优先权有两种基本情况: 一是所有权优先于债权。例如,数人共有房屋出

4、租后又准备出卖,共有人与承租人都有优 先购买权,根据物权优先于债权的原则,应优先卖给共有人。二是先成立的物权优先于后 成立的物权。这里的物权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例如,由于不动产所有权的 登记错误,使同一物上并存两个以上所有权时,先登记的所有权成立;同一物上设定数个 抵押权时,先设立的抵押权优先于后设立的抵押权实现。应当注意,一物之上只能有一个 所有权,但可以同时或先后设立多个担保物权和债权。(4)所有权具有追及效力。这是指所有权的标的物无论辗转流入何人手中,只要标的 物占有人不具备善意取得的条件,所有权人就可以依法要求不法占有人返还原物。不过, 为维护交易安全、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利益

5、,所有权的追及效力受到一定限制,这将在所有 权保护方法中详细介绍。(三)所有权与债权的主要区别(三)所有权与债权的主要区别(1)所有权反映静态财产关系(财产所有) ,债权反映动态财产关系(财产流转) 。(2)从主体看,所有权的权利人是特定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除所有人以外的任何 人都是义务人,所以,所有人的权利可以针对一切人,是绝对权。债权的权利人和义务人 都是特定的,债权人的权利不能针对第三人,是相对权。(3)从标的看,所有权的标的是物,债权的标的是给付(债务人的特定行为) 。(4)从权利性质看,所有权为支配权,权利内容是法定的,所有人通过对物的直接支 配与管理,无须借助义务人的行为就能实现

6、其所有权的利益,所以,义务人只要不干涉所 有人行使所有权就是履行了义务,是消极义务,如过度干预,有可能构成侵权行为。债权 为请求权,权利内容有法定的,也有约定的(合同债权) ,债权人的利益只能通过债务人的 积极行为(给付)才能实现,所以,债务人的义务是完成债权人所要求的行为,是积极义 务。(5)从权利的取得方式看,所有权只能通过合法行为取得。债权可以通过合法行为取 得,也可以由非法行为取得。(6)从权利的法律效力看,所有权具有排他性,一物之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所有权 与债权同时存在一物之上,所有权有优先权和追及效力。债权具有相容性,同一标的物上 可以设立数个债权,各债权平等;债权没有追及效力。

7、二、所有权法律制度的功能和基本原则二、所有权法律制度的功能和基本原则现有的物质资源,是人们进行社会生产的基础。所有权法律制度的基本功能是:保护 所有权的排他性,使所有人可以自己选择最有效率利用资源的方式;促进所有权的交换和 各项权能的分离组合,使物质资源在社会范围内合理配置,财产在流转过程中不断增值。所有权法律制度通过确认和保护人们对物质资源的所有权,从以下几个方面激励人们 有效率地利用和处分物质资源:(1)所有权的普遍性。除了现有技术和成本方面的制约外,人类社会的所有有价值的 资源都应当确定所有人。无主资源容易受到无节制的利用并产生巨大的浪费。法律如果界 定了所有资源的所有权,则一切资源就有

8、可能获得有效利用。(2)所有权的排他性。排他性意味着法律界定了主体的利益边界,所有人可以合法排 除他人对其如何使用资源进行干涉,也使资源的使用成本与收益更容易预测和评估,这将 使所有人建立稳定的激励和预期,鼓励其增加投入,降低成本,追求收益最大化。(3)所有权的可转让性。所有权各项权能的分解和所有权的转让,意味着物质资源从 使用效率低的所有人手中,转移到使用效率高并预期收益高的用益物权人或所有人手中, 从社会角度看,这种资源的重新配置会极大地促进经济效率的提高。所有权法律制度为了实现保护所有权,促进所有权交换和分解的目标,规定了一些基 本原则。(1)所有权法定原则 i 所有权的内容、法律效力、

9、取得、变更、消灭、保护方法等均 由法律明文规定,不允许当事人自己创设。与债权规范不同,所有权规范更具有强制性。 因为所有权是支配权,具有排他性,除所有人以外的任何人都是义务人,所有权的行使, 不仅涉及当事人自己的利益,还会影响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必须以强制性规 范约束所有权的取得、行使和变动,以便既保护所有人利益,又防止所有人滥用所有权损 害第三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不能针对第三人,债权内容通常只涉及当事人双方的 利益,因此,可以由当事人自行约定。(2)一物一权原则。一项财产只能设立一个所有权,不允许同时有两个以上的所有权 存在于同一物之上。一物一权可以明确财产的归属,保证所有人

10、充分按照自己的意愿独立、 全面地支配财产,排除他人不法干涉,获得财产收益。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都是从所有权 中派生出来的权利,但这些权利只会对所有权行使产生某些限制,并不会消灭所有权。(3)公示公信原则。公示。指以公开方式使社会公众知道所有权变动的事实。动产变 动以占有和交付标的物为公示方式,当事人善意和公开占有动产,推定为合法所有人。不 动产变动以在国家主管机关办理登记为公示方式,不动产转移登记过户后才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力。公示的作用是将所有权变动的事实向社会公开,以便社会公众知道谁是某 项财产的所有人,并自觉履行不干预、不侵犯他人所有权的义务。公信,指所有权的变动 符合法定公示方式的,具

11、有法律上可信赖的效力,即便善意第三人以公示方式占有财产无 法律上的根据,也能获得所有权。公信的作用是保护交易安全,以维护按照正常交易秩序 行事的善意第三人利益。三、财产、所有权、财产所有人三、财产、所有权、财产所有人(一)财产的分类财产有多种分类方法,每种方法在确定财产能否交易及交易后所有权如何转移方面都 有特定的法律意义。1.流通物与限制流通物流通物,是法律允许在主体之间自由流通的物,一般商品都是流通物。限制流通物, 是法律限制其流通范围或禁止其流通的物,主要包括:土地、自然资源、国家授权全民所 有制企业经营管理的固定资产、枪支弹药、麻醉药品、金银、外汇、文物、野生动物、迷 信物品、淫秽书刊

12、和录像带等。区分两者的法律意义,是根据所交易财产的性质判断具体 交易行为的法律效力。2.动产与不动产能够在空间自由移动而不损害其价值的物为动产。在空间具有固定位置,不能移动, 或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为不动产,如土地、建筑物、森林等。机动交通工具(汽车、 摩托车、船舶等)虽然可以移动,但法律地位与不动产相同。区分二者的法律意义是:(1)动产所有权转移通常以交付或合同成立为要件;不动产所有权或用益物权转移以 主管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为要件。我国不动产资源主要有土地、房屋 v、矿产资源、水 资源、森林资源,相关的行政管理机关负责这些财产的物权变动登记。(2)因动产发生的法律纠纷,管辖比较灵活;因不

13、动产发生的法律纠纷,由不动产所 在地法院管辖。3.特定物与种类物特定物,指自身具有独立特征,不能以他物替代的物。种类物,指具有共同属性,可 以用品种、规格等进行计量,相互可以替代的物。区分二者的法律意义是。原物意外灭失 的法律后果不同。特定物交付之前意外灭失的,可以免除义务人实际交付原物的义务,只 能要求其赔偿损失。种类物交付之前意外灭失的,不能免除义务人交付原物的义务,应当 用同种类的物实际履行。4.主物与从物同属一人所有的两个独立存在的物,相互结合才能发挥作用时,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物, 起辅助作用的是从物,如船与桨、锁与钥匙等。区分二者的法律意义是,在法律或合同没 有相反规定的情况下,从物所

14、有权随主物所有权转移。5.原物与孳息物原物,指依照其自然属性或法律规定可以产生新物的物。孳息物是原物所产生的物, 包括天然孳息与法定孳息。母畜与幼畜是原物与天然孳息,本金与利息是原物与法定孳息。 区分二者的法律意义是,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或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时,孳息物的所有权 归属于原物的所有权人。原物转让,孳息收取权一并转让。(二)所有权的内容(二)所有权的内容所有权的内容,也称为所有权的权能,指所有人为实现所有权的利益而有权进行的各 种支配财产的行为,包括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能。1.1.占有占有占有,指所有人对其财产的实际控制权能。应当注意的是,占有财产事实本身并不产 生权利,只

15、是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占有才具有权利的性质。占有是事实上能够对财产进 行支配,往往是使用和收益的前提。由于占有并非必然产生权利,这就涉及所有人、合法 占有人、非法占有人产生利益冲突的可能性。法律必须规定特定情况下,如何保护当事人 特殊利益的原则与方法。 占有可以分为以下类型:(1)所有人占有与非所有人占有。所有人占有自己的财产是行使所有权的体现。非所 有人占有是所有权与占有权分离的体现,并不消灭原所有人的所有权。(2)合法占有与非法占有。非所有人根据法律规定或与所有人之间的约定占有其财产 是合法占有,如国有企业依法占有国家财产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承租人根据合同占有出租 人房屋等。否则,为非法占有

16、。非法占有无合法依据,也违背了所有人的意志,构成侵权 行为。(3)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善意占有,指非法占有人占有他人财产时不知道或不可能 知道其占有行为是非法的,如错拿了他人的物品,错收了款项而当时未发现等。恶意占有, 指非法占有人占有他人财产时知道或应当知道其占有行为是非法的,如偷窃公物或他人物 品占为己有。区分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的法律意义是,当所有人的财产辗转流入第三人之 手时,若第三人为善意占有人,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取得该物的所有权;若为恶意占有人, 则必须返还原物,不能获得该物所有权。2.使用使用,指所有人在不损害并不变更财产性质的前提下实际使用这些财产的权能,使用 财产以占有财产为前提。使用也可蹦分为所有人的使用和非所有人的使用,非所有人使用 他人财产必须有合法根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 。3.收益收益,指所有人利用其财产获得经济利益的权能。收益权可以由所有人独立享有,也 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由财产所有人与财产使用人共同享有。使用权与收益权可 以相分离。但出卖财产转让所有权所获得的收益,不属于收益权的范围。4.处分处分,指所有人依法对其财产进行处置的权能,如消费、出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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