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终端示范店动态管理办法(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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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AAA 市烟草市烟草专卖专卖局(公司)局(公司)卷烟零售终端示范店检查考评实施规范卷烟零售终端示范店检查考评实施规范为规范 AAA 市卷烟零售终端示范店工作的运作和经营行为,维护提升卷烟零售终端示范店(以下简称“示范店”)的经营形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评价机制,特制定本规范。条 1 条 考考评对评对象象本规范适用于 AAA 市烟草公司已授予零售终端示范店资格的卷烟零售客户。条 2 条 考考评评内容内容“示范店”的考评内容主要有:专卖管理、营销管理和消费者满意三个方面。1、专卖管理主要对“示范店”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管和考评。2、营销管理分为经营业绩、品牌培育、明码标价、店面维护、工作配

2、合等五个方面的考评。3、消费者满意主要是消费者投诉情况的考评。第三条第三条 考考评评主体主体专卖管理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由直属(县)局负责考评认定,区域营销部协同;营销管理方面的日常考评直接由各区域营销部负责实施,直属(县)局协同;消费者满意情况由营销管理中心每季度调取督查部门数据核准。此外,市局(公司)还将组织不定期的暗访、抽查等形式的考评。所有考评结果反馈至营销部门,由2区域营销部按季度进行汇总、传递、执行和反馈,营销管理中心按年度进行考评总结。第四条第四条 考考评评周期周期月度考评。市管大(中)队长、市场经理每月协同考评。季度考评。直属(县)局、区域营销部每季度协同实施考评。年度考评。营

3、销管理中心牵头组织开展年度检查考评工作。第五条第五条 考考评办评办法法1、 、专卖专卖管理考管理考评评(一票否决)(一票否决)专卖管理考评采取“一票否决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及时、直接取消“示范店”资格。(1)销售非法生产卷烟(假冒烟)被烟草专卖管理部门或其它行政执法部门查处。(2)销售走私卷烟(包括专供出口倒流国产卷烟)被烟草专卖管理部门或其它行政执法部门查处。(3)销售当地烟草批发企业未经销的卷烟品牌被烟草专卖管理部门或其它行政执法部门查处。(4)非法运输卷烟被烟草专卖管理部门或其它行政执法部门查处。(5)非法从事卷烟批发业务被烟草专卖管理部门或其它行政执法部门查处。2、 、营销营销管理

4、考管理考评评( (90 分)分)(1)经营业绩(30 分):包括销量提升、结构提升。3销量提升(20 分):与上年同期相比,销量同比不下降,得基础分 10 分;销量同比增幅在 5%-10%,得 15 分;销量同比增幅在10%以上,得 20 分。结构提升(10 分):特指黄山品牌一二类烟与上年同期相比,同比不下降,得基础分 5 分;增幅在 10%(含)以上,得 10 分。(2)品牌培育(20 分): 卷烟出样规范,参照示范店卷烟陈列规范检查。检查标准详见检查表。(3)明码标价(10 分):标价签完整,标价签与卷烟一一对应的得 10 分;标价签完整,但标价签与卷烟未一一对应的,得 5 分;标价签已

5、发放完整,主观原因造成遗失得 0 分。标价签发放完整前,该项均得 10 分。(4)店面维护(20 分):店容店貌整洁无杂物,灯箱、标识牌摆放规范、无灰尘。按“好、较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分别评分 20分、15 分、10 分、5 分。(5)工作配合(10 分):通过现场访谈和实地查看的形式,与示范店客户交谈,了解相关信息(具体包括:是否倾斜供应、是否降价促销、客户如何分类、紧俏烟如何供应、是否有批发行为等)。工作配合好的,得 10 分;一般的,得 5 分。3、消、消费费者者满满意情况(意情况(10 分)分)无消费者投诉,得 10 分,有消费者投诉,得 0 分。第五条第五条 提升提升办办法法4对

6、零售终端示范店实施星级动态管理,由高到低依次分为“三星级”零售终端示范店、 “二星级”零售终端示范店、 “一星级”零售终端示范店。示范店星级评定、提升办法如下:1、零售终端示范店星级评定依据考评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调整,原则上每年年初调整一次。2、新增示范店一年内可参与考评,但不参与星级评定。3、示范店年度考评得分=月度考评平均分*20%+季度考评平均分*20%+年度考评分*60%,月度、季度、年度均为百分制。4、对全区示范店年度考评得分排序,排名前 20%的上调星级,排名后 10%的,下调星级。第六条第六条 激励措施激励措施1、通过授牌、媒体报道等手段,提高零售终端示范店形象,扩大知名度和美誉度。2、在客户服务上提供更加灵活、更有效率的差异化服务措施,帮助提升客户经营水平。3、连续两年评选为三星级的“示范店”,可作为服务品牌认证发展对象。4、赠阅东方烟草报、 金周刊、 等行业内外报纸、刊物等。5、其它激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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