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浩民诉精讲(1)

上传人:wm****3 文档编号:42981026 上传时间:2018-06-04 格式:DOC 页数:21 大小:51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陈浩民诉精讲(1)_第1页
第1页 / 共21页
陈浩民诉精讲(1)_第2页
第2页 / 共21页
陈浩民诉精讲(1)_第3页
第3页 / 共21页
陈浩民诉精讲(1)_第4页
第4页 / 共21页
陈浩民诉精讲(1)_第5页
第5页 / 共2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陈浩民诉精讲(1)》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陈浩民诉精讲(1)(2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1民诉与仲裁精讲民诉与仲裁精讲陈浩陈浩 【精讲精讲】地域效力 第第 4 4 条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民事诉讼, 必须遵守本法。必须遵守本法。 例题:例题:中国甲公司与德国乙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约定 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 3 台检测仪,价值 30 万元,FOB 方式于青岛港装运交货。交货时发现其中 2 台存在明 显质量问题,德国乙公司遂选择向青岛市四方区法院 起诉要求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下列关于本案所适用 程序法的说法中,哪一项正确? A 只能适用我国民诉法 B.只能适用德国民诉法 C.双方协议选择适用第三国民诉法,也可适用 D.由法院决定适用我国或德

2、国民诉法 关联考点:关联考点:“诉讼契约” 1、诉讼法作为公法,有极强的强制性。例如: 法释200811 号 2# 当事人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延 长或者缩短诉讼时效期间、预先放弃诉讼时效利益的, 人民法院不予认可。 2、 相对应,诉讼契约的数量比较稀少,主要包 括: (1 1)协议管辖)协议管辖 国内合同案件法院范围:原、标、履、被、签 【联想记忆法联想记忆法】: 涉外合同或财产案件: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法院 (2 2)协商举证时限)协商举证时限 (3 3)协商确定鉴定机构)协商确定鉴定机构 (4 4)协商确定是否适用简易程序)协商确定是否适用简易程序简易规定2#: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第一审普通程 序

3、审理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各方自愿选择适用简易程 序,经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5 5)约定简易程序中调解协议的生效时间。)约定简易程序中调解协议的生效时间。 简易规定15#:当事人在法庭上达成调解协议 并经审判人员审查确认后,当事人同意该调解协议经 双方签名或捺印生效的,该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名或捺 印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6 6)达成执行和解)达成执行和解 (7 7)约定在仲裁裁决中不写仲裁事实和仲裁理由)约定在仲裁裁决中不写仲裁事实和仲裁理由 仲裁法第 54 条 裁决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争 议事实、裁决理由、裁决结果、仲裁费用的负担和裁 决日期。当事人协议不愿写明争议事实和裁决

4、理由的, 可以不写。裁决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 章。对裁决持不同意见的仲裁员,可以签名,也可以 不签名。 例题:例题:2010/45 法院受理甲出版社、乙报社著作权纠 纷案,判决乙赔偿甲 10 万元,并登报赔礼道歉。判 决生效后,乙交付 10 万元,但未按期赔礼道歉,甲申请强制执行。执行中,甲、乙自行达成口头协议, 约定乙免于赔礼道歉,但另付甲一万元。关于法院的 做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不允许,因协议内容超出判决范围,应当继续执 行生效判决 B允许,法院视为申请人撤销执行申请 C允许,将当事人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甲、乙签 字或盖章 D允许,根据当事人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精讲精

5、讲】民事诉讼法原则、制度民事诉讼法原则、制度 (考试大纲对民诉法原则和制度的要求:掌握并运用)一、同等、对等原则 第第 5 5 条条 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和组织在人民 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法院起诉、应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 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他组织有同等的诉讼权利义务 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民外国法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民 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事诉讼权利加以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对该 国公民、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国公民

6、、企业和组织的民事诉讼权利,实行对等原则 同等和对等原则仅适用于涉外民事诉讼: 对等原则所适用的国家有针对性,以“国民待遇国民待遇” 类比记忆类比记忆 同等原则所适用的国家有普遍性,以“对等报复对等报复” 类比记忆类比记忆。 例题:例题:原告甲、被告乙均为某大学一年级新生, 军训过程中两人发生口角。被告将原告打成四级伤残, 人民法院不应因被告的明显过错而限制被告的诉讼权 利。被告与原告一样,可以行使起诉、答辩、辩论、 委托代理人等权利,也要承担相应诉讼义务。这体现 哪一原则? A.平等原则 B.同等原则 C.对等原则 D.协同原则二、平等原则 8 8 条条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

7、法院审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 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 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往往“反面考查”,注意以下貌似“不平等”的法条:1、女方怀孕期、分娩后一年或中止妊娠后 6 个 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或法院认 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婚34 2、判决不准离婚、调解和好的离婚,判决维持 收养关系,原告在 6 个月内无新情况新理由又起诉, 不予受理23、原告撤诉或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 情况、新理由,6 个月内又起诉,不予受理意见144

8、4、婚姻关系存续期,不起诉离婚而单独起诉损 害赔偿,不予受理婚姻法解释(一)29 条 例题:例题:07/85 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已经生效,当事 人起诉,法院应予受理的有? A判决不准离婚,没有新情况,原告 6 个月内起 诉B原告撤诉后,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又起诉 C已过诉讼时效、法院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D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判决生效后,有新情况、新 理由,当事人起诉要求增加赡养费 例题:例题:1998 年 4 月,张武诉张亮给付赡养费一案由人 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确定张亮每月给张武赡养费 100 元。同年 8 月,张武又到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提出法 院判决给付的赡养费太少,不符合法律规定,要求增

9、 加到 200 元。对于张武的这一行为,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按通常的起诉行为看待,作为新案处理 B按申请再审处理 C根据一事不再理原则,裁定不予受理 D不予立案,并告知张武此事只能双方协商解决三、调解原则 第第 9 9 条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 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注意新法:2010关于进一步贯彻“调解优先、调 判结合”工作原则的若干意见的通知;2011人 民调解法;2011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 序的若干规定等。 1、 调解需坚持自愿、合法的原则调解需坚持自愿、合法的

10、原则。 “背对背调解”合法;“委托调解”亦合法 2 2、 应当先行调解的案件包括:应当先行调解的案件包括: 1)离婚; 2)简易规定第 14 条所规定的 7 种案由:合伙 协议纠纷;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婚姻家庭纠纷、 继承纠纷;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劳务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明确的损 害赔偿纠纷。 【联想记忆法联想记忆法】 外出“ ”,“ ”; 外出“ ”,上车“ ”,下车“ ” 在“家婚姻继承”,却闹“ ” 3 3、 不得进行调解的案件包括:不得进行调解的案件包括: 1)特别程序、督促、公催; 2)婚姻、身份关系确认案;3)其他依案件性质不可调的; 4)执行 4

11、 4、其他诉讼法中的调解、其他诉讼法中的调解刑 诉1附带民诉部分可调解; 2两类自诉案可调解: 1)告诉才处理:侮辱、诽谤;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侵占2)检察院没有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 3不得调解: 1)公诉案件;2)第三类自诉案: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责,而公安或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刑诉法172 条、高法解释96 条、197 条) 行 政 诉1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 2法院审理行政赔偿诉讼,可适用调解(行政诉讼法 50 条、67 条)四、回避制度 第第 1010 条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

12、实合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合 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1 1、需回避的、需回避的 5 5 类主体:类主体: 勘验人、鉴定人、书记员、翻译人、审判员 【联想记忆法联想记忆法】: 2 2、不需回避的两类主体:证人、代理人、不需回避的两类主体:证人、代理人 3 3、回避的事由:、回避的事由: 有亲属关系,是本案当事人,或是当事人、代 理人的近亲属; 有利害关系,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有其他关系,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 影响公正审理。 4 4、决定主体:、决定主体: 法院院长担任审判长的回避由审委会决定 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 其他人员

13、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5 5、仲裁法仲裁法中回避的决定主体:中回避的决定主体:仲36 条 主任担任仲裁员的回避由仲裁委集体决定 仲裁员的回避由仲裁委员会主任决定 6 6、回避的救济方式:本级复议、回避的救济方式:本级复议五、五、“三表三表”掌握合议制度掌握合议制度表表 1 1、必须适用独任、必须适用独任一审简易;部分特别程序(除选民资格案件、重大疑难的特别程序外)督促程序(民诉意见216)公催的公示催告阶段3例题:例题:08/83 关于审判组织,哪些正确? A再审程序中只能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B二审裁定发回重审,原审应组成合议庭审理 C中院作为一审法院,合议庭可由审判员与陪审员 共同组成,作为二

14、审法院时,则一律由审判员组成 D法院适用特别程序,陪审员不参加合议庭六、两审终审制度六、两审终审制度。 1 1、两审终审的例外、两审终审的例外以下案件适用一审终审:以下案件适用一审终审: 最高院作的一审判决、裁定; 不可上诉的裁定 调解书 特别程序、督促、公催; 婚姻无效案件中婚姻效力部分(婚姻法解释一 9#) 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有关婚姻效 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涉及财产分 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 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 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婚姻法解释二第 4 条 人民法院审理无效婚 姻案件,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应

15、当对婚姻效 力的认定和其他纠纷的处理分别制作裁判文书 2 2、两审终审与调解原则、两审终审与调解原则 05 06 0810 二审中原告增诉讼请求,或被告反诉二审自愿调解调解不成,另行起诉必须参加的当事人,一审中未参加二审自愿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一审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二审认为应当判离与子女、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一审中提出的诉请,原审未作处理的二审自愿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 例题:例题:10-80 二审审理继承纠纷上诉案时,发现一审 判决遗漏另一继承人甲。二审法院哪一做法正确? A为避免诉讼拖延,可依职权直接改判 B可根据自愿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裁定撤销 原判决发回重审 C应列甲为本案的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D应列甲为本案的共同原告七、公开审判制度七、公开审判制度公开为原则;例外如下公开为原则;例外如下: (一)原则上,必须公开审判 (二)例外下,不公开审判 1、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社会民生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