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复习资料重要考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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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济法产生的根源 1.市场缺陷的存在市场缺陷的存在 市场障碍的存在:市场调节机制作用的障碍。 【竞争秩序】 市场的唯利性 市场调节的被动性和滞后性 2.市场经济结构的变化市场经济结构的变化大型组织的产生及影响大型组织的产生及影响 3.国家的能动反应国家的能动反应 消除障碍 调整总量平衡,实行宏观调控概念比较概念比较 经济法与经济立法,经济法规 经济法 按科学方法对法分门别类所形成的一个法的门类 经济立法 泛指调整经济关系的法律,法规等各种规范性文件 指一种立法活动 经济法规 直接调整具体经济关系的法规。 经济法体系是由多层次的,门类齐全的经济法部门经济法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经济立法体

2、系是指列入经济立法规划的规范性文件规范性文件体系 经济法学体系是指由多层次的,门类齐全的经济法学分支学科分支学科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垄断行为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区别 垄断行为是指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通过合谋性协议,安排或协同行动,或者通 过滥用经济优势地位,排斥或控制其他正当的经济活动,在一定的生产领域或流通领 域内实质上现在竞争的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 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性质不同 垄断本质已不是竞争行为,是排斥与限制竞争 不正当竞争本质仍是竞争,只是竞争手段,方式缺乏正当性 主体范围 垄断主体较窄 不正当竞争主体较为广

3、泛 行为的方式 垄断利用看似符合平等,资源的市场交易规则的手段【合并】 不正当竞争主要采用欺诈,商业贿赂,诽谤等不道德方式 直接后果 垄断使有效竞争不足,损害竞争的活力和效率 不正当竞争的直接后果是破坏市场竞争秩序,导致竞争过度,但不消除竞争 瑕疵瑕疵指产品质量不符合“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或应当符合明示的质量状况”的要求,但不存 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或者为上市原有的使用价值。产品在外观,质量, 形状等方面与合同中所保证的条款合同中所保证的条款不符存在危险以外的其他质量问题本法所称缺陷缺陷,是指产品存在危及人身、 他人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 产品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 财产安全的国

4、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是指不符合该标准 产品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 一大一小 消费者可以自行决定是否接受该产品 瑕疵消费者可以自行决定 缺陷消费者原则上不能接受 像谁索赔 瑕疵直接向销售者 缺陷可以向销售者或生产者 赔偿标准 瑕疵依照法律规定或约定 缺陷以损害赔偿为原则 诉讼时效 瑕疵 1 年;缺陷 2 年 产品责任产品责任 V. 产品质量责任产品质量责任 产品(侵权)责任是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 生产者,销售者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产品质量责任是综合责任。是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及直接责任人违反产品质量义务 所应承担责任,含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等 责任产生原因 产品质量责任原

5、因众多 产品责任是仅指产品缺陷导致的责任 性质不同 综合责任 特殊侵权责任 主体不同 生产者销售中应当对问题负责的人 生产者,销售者 责任发生阶段 任何环节 消费使用环节垄断行为的分类 垄断行为分为经营性垄断和行政性垄断行政性垄断。经营性垄断行为包括:(一)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垄断协议;(勾结)(二)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独霸)(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经营者集中 行政性垄断行为主要包括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 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垄断协议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禁止具有竞争关系

6、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下列垄断协议:(横向勾结)(横向勾结)(1)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2)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限制商品的生产数量或者销售数量;例:OPEC(Organization of Petroleum Exporting Countries)石油输出国组织限制石油产量,抬高石油价格 (3)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分割销售市场或者原材料采购市场;(4)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技术、新产品;例:电信部门延迟网络升级 (5)联合抵制交易联合抵制交易;例:中石油

7、、中石化联合停售 90 号汽油(6)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下列垄断协议:(纵向勾结)(1)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2)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Ex. 茅台给下游分销商订 1000 元以上的价格.(3)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协议。 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 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 经营者集中 (一)经营者合

8、并;(公司合并) (二)经营者通过取得股权或者资产的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股权控制)(三)经营者通过合同等方式取得对其他经营者的控制权或者能够对其他经营者施加 决定性影响。 (债权控制)经营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应当作 出禁止经营者集中的决定。但是,经营者能够证明该集中对竞争产生的有利影响明显大于有利影响明显大于 不利影响,或者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不利影响,或者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可以作出对经营者集中不予 禁止的决定 消费者权利 指消费者为了满足生活消费需要,依法为或部位一定行为,

9、以及要求经营者或其他有关主 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法律许可 安全权与知情权安全权安全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保障其人 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知情权知情权:又称获取信息权、知情权、了解权,是消费者享有的知悉其购买、使用的 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自主选择权消费者享有的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具体包括: 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的权利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的权利 自主决定购买或不购买的权利 在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时享有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的权利公平交易权公平交易权: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获得质量保障和价格 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

10、条件的权利求偿权求偿权求偿权:消费者在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时, 依法享有的要求并获得赔偿的权利结社权和受教育权结社权结社权:消费者享有的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 权利受教育权:又称获取知识权、求教获知权,是从知悉知情权中引申出来的消费者权 利,是指消费者所享有的获得(1)有关消费和(有关消费和(2)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 权利受尊重权和监督批评权受尊重权: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所享有的 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监督批评权:消费者享有的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11、进行检举和控告,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 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进行批评和建议的权利经营者的义务 依法定或约定履行义务 听取意见和接受监督 保障商品和服务安全 提供真实信息 表明真实名称和标记 出具相应的凭证和单据 保证质量 履行“三包”或其他责任 不单方面做出对消费者不利的规定 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格权 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确保产品使用安全性 确保产品包装标识真实性 指示危险等特殊产品的警示性 禁止生产淘汰产品 禁止生产假冒,伪劣产品等损害他人知识产权行为 禁止伪造或假冒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行为 销售者产品质量义务 进货检查验收制度确保实施销售产品质量的措施 禁止销售明令淘汰的产

12、品 销售的产品标志要合乎规范化要求 禁止销售伪劣假冒产品 税收概念 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公共权力,按照法律所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与国民收入 分配,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 税收特征 强制行 分配关系的建立和征收过程无偿性固定性 税收按照国家法律法令规定的标准征收 流转税 商品生产和交换的产物特点: 以商品生产,交换和提供商业性劳务为征税前提,征税范围广泛 以销售额和营业收入作为计税依据 间接税的性质 计税征税上简便易行 增值税 以新产品新增的价值为征税对象的一种税 增值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销售货物或者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 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总结:

13、增值税和营业税是互补关系出口货物含在销售货物中 免征增值税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 避孕药品和用具 古旧图书 直接用于科研,实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质和设备 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和补偿贸易所需进口的设备 由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专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营业税 对我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所取得 的营业额征税的一种税 增值税侧重货物销售,轻劳务;营业税侧重劳务,轻销售无形和不动产;营业税的征税对象。营业税的征税对象为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 具体包括:(1)交通运输业;(2)建筑业;(3

14、)金融保险业;(4)邮电通信业; (5)文化体育业;(6)娱乐业;(7)服务业;(8)转让无形资产;(9)销售 不动产。 消费税 以消费品销售额或消费支出额为课税对象 特点: 范围选择性 税率差别性 纳税环节单一性 :(:(1)烟;()烟;(2)酒及酒精;()酒及酒精;(3)化妆品;()化妆品;(4)护肤护发品;()护肤护发品;(5)贵重首饰;()贵重首饰;(6)鞭)鞭 炮、焰火;(炮、焰火;(7)汽油;()汽油;(8)柴油;()柴油;(9)汽车轮胎;()汽车轮胎;(10)摩托车;()摩托车;(11)小汽车。)小汽车。 关税 关税(tariff)是指进出口商品在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设置的海关

15、向进出口国所征收的 税收 企业所得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 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适用本法。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成立,或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成立,或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 非居民企业: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再中国,但在中国设立机构,场非居民企业:依照外国法律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再中国,但在中国设立机构,场 所,或有来源与中国境内的所得所,或有来源与中国境内的所得 个人所得税 财政法基本原则 国家主

16、体性与国家职能服务结合 国家始终是一方主体,政府主要职能是调节经济,市场监管,社会管理, 公共服务。国家的财政收入和支出均具有公共服务性 财政民主性与法治性相结合 中央财政集权和地方财政分权相结合 事权与税权 中央税,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分享税 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政府采购与政府采购法 政府采购:国家、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部门为进行政务活动或为大众提供公共服务 的最终消费需要,以来源于财政拨款的资金,按法定的方式和程序,以购买者的身 份从国内、国外市场购买所需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法:调整政府采购当事人在向市场进行政府采购活动中发生的社会经济关 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政府采购行为特点 资金来源于财政采购主体特定性 采购目的具有公共性与公益性 采购有严格的规范性和程序性 采购的基本原则 采购法定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 公平竞争原则 保障公共利益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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