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检查工作中的反窃电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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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用电检查工作中的反窃电探索用电检查工作中的反窃电探索 摘摘 要要:对违章用电、窃电现状进行较全面分析,正确运用法律武器,依法进行用电检查,严厉查处违章用电和窃电。关关键词键词:违章用电;窃电;用电检查;反窃电措施近年来,随着全国法律知识的广泛宣传和普及,在国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显著提高的同时,一些违章用电、窃电分子,他们的“法律意识”也明显提高,虽然他们违了法,但他们善于抓住供电企业在工作中的某些不足和弱点,运用法律手段,使自己逃避应有的惩罚;据估计,全国各地不同程度的发生了多起因供电企业进行用电检查和查处违章、窃电行为而引起的供用电纠纷案件;在供电企业败诉的部分案件中,因检查程序和处理程序不

2、合法以及证据的合法性与准确性不充分等因素败诉的案件占了很大比例,为此,研究分析违章、窃电用户目前的状况,正确运用法律武器,依法进行用电检查工作,严厉查处违章用电和窃电行为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 目前目前违违章用章用电电、窃、窃电现电现状状1 1 各地窃各地窃电电案案值值直直线线攀升攀升前几年,违章用电和窃电的主体主要由部分居民住户、个体企业和高耗能企业组成,其行动方式主要以孤军作战为主;近年来,受利益的驱驶,窃电如传染病一样,不断蔓延至城市、乡村的每一个角落,除原来的主体外,部分美容美发、餐饮、洗浴中心、娱乐场所、集体企业、租赁承包企业、以及个别国营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也加入窃电行列,使电力企业

3、遭受巨大的经济损失。据不完全统计,每年因窃电损失的电量有数十亿千瓦时之多;更具特色的是部分农村电工、企业电工乃至供电企业的职工加入其中,他们扮演了技术传递和信息传递的角色,使窃电方式从单兵作战发展到有组织、有预谋的群体作战;这样一来,窃电主体点多、面广、线长,窃电案值直线攀升,防不胜防。1 2 窃窃电电技技术发术发生了生了质质的的飞跃飞跃从全国各地查获的窃电作案手段上看,窃电方式以由较原始的窃电方式(如私拉乱接无表用电、绕越电能表用电、私自开启电表接线盒封印和电表大盖封印用电和损坏电能表以及计量互感器用电等)已发展到现代化高科技术含量的智能型窃电方式,如使用倒表器窃电、使用移相方式窃电、使用有

4、线远方控制和无线遥控方式窃电等。由于高科技含量的引入,利用电能表的物理原理,通过改变电流、电压、相位和安装接线等四个方面的参数,分别采取断流和欠流、失压和欠压以及通过移相和改变接线等方式,达到使电表转慢、停转和反转的窃电目的。此类窃电非常隐蔽,一般难以发现。另外,从另一方面看,窃电技术的研究和窃电产品的开发日趋专业化,社会上已出现了窃电技术研究机构和窃电产品的生产厂家,加上窃电者的运用,基本上形成了科研技术、产供销一条龙服务。1 3 窃窃电电者受到打者受到打击击的力度明的力度明显显不不够够一般来讲,窃电者(个别除外)均有不同程度的社会关系和背景,有的与黑社会势力有染;有的与地方政府官员有密切的

5、关系;有的与乡村电工、电力企业职工内外勾结。因此,窃电者往往气焰嚣张,态度蛮横。为防止窃电行为被抓获,除对大门加锁作为第一道防线外,在厂区内放养狼狗充当第二道防线和报警哨兵,除此之外,门卫室还有人值班并有信号专线及时通知配电室人员破坏窃电现场,从而逃避被抓获。更有甚者拒绝接受检查,并对用电检查人员和公安机关联合办案人员大打出手,公然暴力抗法,严重威胁着办案人员的安全。从另一方面看,电能商品有别于其它商品,由于它的生产、运输和销售是同时完成的,所以电能被盗不同于其它商品被盗,有其独特的特点:是窃电现场不会对周围建筑设施造成损坏,几乎可以完全销毁现场,不留下一点痕迹;窃电工具小巧,易隐蔽,不容易被

6、外人发现;盗窃的电能不需要运输、储藏和销赃,窃电瞬间便完成销赃;即使窃电者被现场抓获,也不能做到人赃并获,作为被盗电能的主人的电力企业也不可能马上知道被盗电能的多少,只能通过调查询问和收集有关资料后确定。介于以上特点,在证据的取证问题和证据的可性度问题上给司法机关办案带来一定的难度。另一方面,司法机关在证据的采用方面享有过大的自由裁量权。在办案过程中,难免受各种关系和因素的影响(尤其是受偏向弱势群体和办案责任追究制的影响),供电企业千心万苦得来的证据被轻易否决;这样一来,一方面供电企业的巨额损失不能追回;另一方面窃电者没有得到应有的制裁;更重要的是给全社会的电力供应与使用环境造成极坏的负面影响

7、。 2 目前用目前用电检查电检查工作工作现现状及面状及面临临的的问题问题分析分析2 1 用用电检查队电检查队伍伍远远远远跟不上社会向前跟不上社会向前发发展的步伐展的步伐中国的电力事业尤其经过 20 年的发展,无论在电源建设、电网建设和用电客户的增长上,都向前迈了一大步。有的地方用电容量和客户量比以前翻了一番还要多,而用电检查人员的数量基本没有增加,显然在人员的数量配备上跟不上发展的需要。2 2 用用电检查电检查人人员员的技的技术术素素质质和反窃和反窃电电技技术术装装备还备还有待提高有待提高电力出现相对的富裕是从 90 年代末期开始的,在长期电力紧缺条件下形成的计划经济时代的用电管理思想根深蒂固

8、的留在部分用电检查人员心中,他们在解放思想、深化改革、转变观念的意识上明显落后;随着改革的深入,各种私营企业、股份合资企业和租赁承包企业的出现,受利益的驱使,各式各样的违章用电和窃电行为相继出现,这一现实已郑重地告诉大家,要抓好用电管理工作,采用科学的方法才能管理好用户。从目前的现状来看,虽然加强了人员的技术素质培训和配备了部分相关的检测设备,但还不能满足要求。2 3 用用电检查电检查工作和反窃工作和反窃电电工作目前工作目前还处还处于自于自发发性和区域性的防性和区域性的防范范阶阶段段随着窃电势力在全国各地的不断蔓延,以各地区、各省市为中心的打击窃电工作相继开展,但全国性、统一性的反窃电工作研讨

9、和打击行动才刚刚启步。2 4 供供电电企企业业的位置的位置问题问题在电力部未撤消以前,供电企业具有双重身份,一方面是企业,具有企业的一切特性;另一方面,又代表国家行使电力管理职能,协调和处理电力供应与使用中发生用电纠纷,具有管理特性。随着电力管理职能的移交,电力企业已真正成为一个企业,同其它企业回到同一个起跑线,具有平等的法律主体。所以,电力企业的一切面貌和表现方式只能以企业的形式表现出来,否则就是越位,甚至会造成严重的法律后果。这在电力纠纷案例中尤为明显。2 5 用用电检查电检查人人员员的人身安全的人身安全问题问题窃电者因有明显的利益驱动,加上各种势力和因素的暗中相助,往往态度极其蛮横,有的

10、甚至大打出手,而用电检查人员凭的仅仅是一颗强烈的责任心和正义感开展工作,他们手无寸铁,人身安全严重受到威胁,全国已发生了多起因窃电者殴打用电检查人员至残的案件。2002 年 5 月 16 日,自贡市沿滩区就发生了一切窃电者周某之子殴打用电检查人员罗某成重伤的恶性事件。2 6 电电力法律力法律、法法规规的可操作性差的可操作性差,造成造成电电力企力企业业在司法上的被在司法上的被动动局面局面由于目前的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有很高的法律效力,但缺乏可操作性,而原电力部代表电力管理部门出台的行业规章可操作性强,但法律效力又不高的特点,使得供用电纠纷在司法处理上,供电企业较为被动。2 7 用用电检查电

11、检查工作中的程序工作中的程序问题问题在日常的用电检查工作中,检查人员对用户违章用电和窃电事实的判定是较为准确的,但往往会忽略执行程序的合法性。在供电企业败诉的许多案例中,有很大部分是由于工作程序不合法造成的;个别特例是在案性的处理、执行过程中供电企业严重越位或严重违规引发新的供用电纠纷,电力企业由原告变为被告,最终导致败诉的尴尬局面。因此,在进行用户违章用电和窃电行为查处的过程中,用电检查的工作程序和问题的处理程序与窃电的真实性一样重要,供电企业要从那些因程序不对而败诉的案例中吸取教训,避免类似事件重演。所以,在进行用电检查工作时,必须作到以下几点:必须按要检查的内容填写用电检查工作单,并经批

12、准后方可赴用户执行任务;现场检查不得少于两人;到用户现场必须出示用电检查证,并叫用户派人随同检查;检查完毕,用户应在用电检查工作单上签字;对有明显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用电检查人员应向用户开具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或违章用电、窃电通知书,要求用户在规定的时间内接受处理;除现场检查确认有窃电行为的,可当场中止供电外,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停限电。供用电双方是平等的法律主体,在用户确有违章用电和窃电行为发生时,供电企业要进行处理,只能在民事行为范畴进行处理,要找准自己的位置,不要越权越界,除了证据准确充分外,还应给用户上诉的机会。所以要注意的几点是:证据必须真实、准确、全面,完整表达处理内容,并具有唯一性;

13、处理意见书中应简述用户基本情况、违章用电和窃电起止时间、补收电量的计算依据和执行的电价等情况,最后应有领导的同意签字;向用户发出的违章用电、窃电处理结果通知书应简述处理结果的计算依据、应补收的电量及金额、用户完清费用的基限和上诉的期限等。2 8 供供电电企企业业同公安机关同公安机关联联合合办办案的案的问题问题目前,全国性的公安机关同供电企业联合打击窃电的格局已经形成,这将更有力的打击窃电势力,为电力供应与使用创造更健康的环境。但要注意的是,联合行动实质上是由三个主体组成的:一个是公安机关,另一个是电力管理部门(一般缺位)和供电企业。但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除了从民事侵权赔偿的角度按照供电营业规则

14、追究民事责任外,在行政处罚方面,有两个执法主体,一个是公安机关,一个是电力管理部门。一个窃电案件,即可能触犯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又可能触犯电力管理行政规章,是依照用电检查管理办法和供用电监督管理办法来处理,还是按照社会治安管理条例来处理,值得研究。本着一案不再罚的原则,只能任选其一。从触犯电力管理行政规章的角度看,其经济处罚力度大于社会治安管理条例,但社会的影响力和威慑力不够,从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条例角度看,与前者刚好相反,公安机关执行力度强,有较大的社会影响力和威力。另外,在处理一些恶势力窃电和一些较为复杂的窃电案件中,最好由公安机关依照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和有关司法程序进行处罚。2 9 有关有关证

15、证据的收集据的收集问题问题证据的收集,直接影响对案情的处理。就一个案例来讲,证据包括现场询问笔录、有关的运行管理资料收集、图片记录、音像记录等,对证据的要求是:必须真实有效;具有唯一性;必须能完整表达违章(或窃电)的主体、案情所在的具体位置、有关的用电容量、起止时间以及能为证据提供证明的人和物等一切认为有效的资料;证据取得的途径必须合法。只有这样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所以在证据的收集问题上,供电企业要以敏锐的眼光、合法的途径和谨慎的态度来开展工作。 3 打打击击窃窃电电的策略和方法的策略和方法3 1 打打击击窃窃电电必必须坚须坚持防范和持防范和查处查处相相结结合的原合的原则则因电网遍布城市、农村

16、的每一个角落,深入到每个企业和百姓家庭,因而,窃电具有点多、面广、防不甚防等特点,尽管在打击窃电中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取得了较大的成绩,所抓获的窃电也只占到总窃电的 1030左右,更多的窃电者还未被抓获。换一个角度看,与其敞开大门让窃电者开始行窃后去抓它,不如关好大门不让窃电者入室,所以提高计量装置的防窃电能力,关好电的大门,是最基础、最积极,也是有效的防窃电手段。3 2 打打击击窃窃电电需要大力宣需要大力宣传传要使窃电势态受到最有力的打击,一方面要有强大的反窃电队伍真抓实干,另一方面必须有新闻媒体的正面宣传,向人民群众广泛宣传窃电的社会危害性,激励人民群众的反窃电热情,使窃电者处于人民群众的监视之中;另一方面利用新闻媒体对大案要案进行报道,弘扬正气,使部分窃电者警醒,在社会上形成强大的威慑力;这样,反窃电工作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3 3 打打击击窃窃电电的法律手段的法律手段窃电已不再是简单的企业违约问题,而是全社会的一大公害,必须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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