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资产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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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资产管理办法 (2005 年 5 月修订)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第一条 为加强学院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促进学院各项事业健康 发展,根据清华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以及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第二条 资产管理包括固定资产、家具及低值资产的管理。其界定方法如下: 一、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以购买时成交价格或合同价为准)在 800 元(含)以上的各类仪器、 设备、工具、建筑、文物、陈列品等有形资产,资产所有权属我院所有,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 物质形态的资产。 二、家具是所有权属我院所有的单位价值(以购买时成交价格或合同价为准)在

2、 100 元(含)以上 的办公用和通用性家具。 三、低值资产是指所有权属我院所有,单位价值(以购买时成交价格或合同价为准)在 100 元(含) 以上,800 元(不含)以下,能够独立使用且不产生自身损耗的各类仪器、设备、工具等资产。第三条第三条 所有权属我院所有是指学院利用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服务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它收入或各种基金购置、建设的资产,以及通过捐赠、调拨等形式取得的固定资 产,都应纳入资产管理范围。第四条第四条 资产管理的主要内容是:资产的采购、建帐、统计、清点盘查、维护、调剂调拨和报废。第五条第五条 固定资产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完善管理体制,规范健全

3、规章制度,摸清财产状况,明晰产权 关系,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合理配置资产,保证固定资产安全、完整、完好,最大限度的发挥已有资 产的使用效能,为我院的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保障和服务。第二章 资产管理体制第六条第六条 学院对资产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由学院资产管理 小组(附件一)组织领导,接受清华大学设备处的统一领导和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拟定学院资产管理办法和有关制度; 二、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管理资产。建立使用 OA 办公系统的资产管理模块,负责资产增、减、变动、 处置的审核和实施工作; 三、组织和实施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和大宗物资购置,大型修缮及基本建设项目的

4、论证、招标、采 购和验收工作; 四、审核批准资产购置、报废等手续; 五、组织和实施经批准购买资产的采购工作; 六、登记固定资产总分类明细账簿,按月与学校财务账簿核对资产总额; 七、审核批准资产调剂、处置及对外出租出借等手续; 八、组织学院资产清查和统计工作; 九、监督、检查固定资产管理、维护和使用情况。 十、院领导交办的其他资产管理工作。第七条第七条 学院各部门是学校的资产归口管理部门。资产按部门实行主任负责制管理。单件资产只能 由一个部门负责,两个以上部门公用、共有的资产由存放、保管该资产的部门负责。公共区域(如教室、 会议室、机房、宿舍等)、院领导及学院合作单位使用的资产由院办公室管理。各

5、部门配备资产管理人 员,负责具体业务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学院资产管理制度,制定具体的适合本部门业务管理规范、标准及有关制度; 二、运用 OA 办公系统的资产管理模块,并按系统设定的权限和程序规范地履行职责,负责资产的增、 减、变动、处置的数据信息管理工作; 三、配合学院资产管理小组的资产管理工作。 四、对本部门使用的资产实施日常管理、保养和维护。 五、参与本部门大型、精密仪器设备和大宗物资购置的可行性论证及招标、采购和验收活动; 六、组织管理本部门资产的清查和统计等工作; 七、根据本部门的具体情况,提出资产调剂、配置建议并根据批复参与实施;第八条第八条 部门负责人因工作发生变更,需

6、要打印该部门的资产清单,签字交接,交资产管理小组存档。 必要时可以对该部门资产进行核查。第三章 资产增加、处置、变更与定价第九条第九条 资产增加主要是指购置、建造、改良、受赠、调拨和划转等活动所引起的资产数量和价值量 的增加。第十条第十条 购置申请:购买资产必须本着勤俭节约的思想,依据开展工作的实际需求使用 OA 办公系统 提出申请并说明购置原因,经审批后方可购置,禁止先购置再申请。确属工作急需的资产购置可经资产 管理小组或主管院长口头批准后先行购置再补办申请手续。具体申请要求如下:一、单位价值(以购买时成交价格或合同价为准)在 800 元(含)以上的,或一次购置资产总价 (以购买时成交价格或

7、合同价为准)在 3000 元(含)以上的资产购置需经部门负责人、资产管理小组、 资产管理小组组长或主管院长依次审批;二、一次购置价值(以购买时成交价格或合同价为准)在 800 元(不含)以下的资产购置需经部门 负责人或具有财务审批权限的负责人审批;三、为新调入员工购置资产,需人力资源部出具新调入员工证明,并按调入人员级别申请购置买相 应标准的设备;四、资产配备标准如下:1、院领导级别按市场当时的豪华型配置或根据具体需要配备;2、主任级别按市场当时的主流配置配备;3、副主任级别按市场当时的商用标准配置配备;4、普通员工级别按市场当时的经济型配置或根据院内已有设备调剂;5、副主任以上级别的办公电脑

8、可以配备相应级别的笔记本电脑,普通员工级如因工作需要使用 笔记本电脑,按市场当时经济型配置或根据院内已有设备调剂。 五、更新资产需要同时说明原有资产的处理意见。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购置:资产的购置由资产管理小组在审批的要求范围内统一组织实施,部门资产管理人员 和相关人员可以在审批的要求范围内,对购置的资产形状、性能、品牌及厂家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 并参与采购的实施。 一、购置精密贵重仪器、大型成套设备、珍版图书以及基本建设项目,学院由资产管理小组组成专 题论证招标小组进行可行性论证,并严格按规定程序公开招标。二、学院在资产购置过程中,对于一次购置总价值(以购买时成交价格或合同价为准)在 500

9、0 元 (含)以上的资产购置必须合同管理制度,法律咨询制度,严格依法签订并履行合同。签订合同遵照学 院合同相关规定执行。 三、购买价值(以购买时成交价格或合同价为准)1 万元(含)以上、5 万元(不含)以下资产(含 装修费、运输费、包装费、保险费等),由资产管理小组负责集中招标。有关部门应积极推荐投标单位, 经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标,确定中标公司,最后由院领导指定部门或有关人员具体组织实施; 四、购置价值(以购买时成交价格或合同价为准)5 万元(含)以上的资产需报校设备处,由资产管 理小组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购买,参加竞标的公司不得少于 3 个,正式招标由院领导主持进行。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10、调拨:资产管理小组根据学院已有资产的实际使用情况,可对各部门的资产进行调拨,调 拨时需填写调拨单(附件三),由调入、调出部门负责人签字后进行实施。并在 OA 办公系统修改部门资 产信息,交财务部进行帐务划转,划转金额为折旧后价值或由资产管理小组估算的价值。折旧后价值计 算公式为:折旧后价值购置价格(规定使用年限已经使用年限)规定使用年限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建造、改良、受赠的资产需领取资产建帐卡,详细填写资产的有关数据和资料,交资产管 理小组建帐。资产的价值按建造、改良、受赠时的同类产品市场均价估算。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员工内部部门调动,所使用的资产均留在原部门,资产状态改为空闲。员工离职时,资产

11、管理小组需在人力资源部有关离职手续上签署同意调离意见。调离人员配备的资产留在所在部门,资产 状态改为空闲。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资产的处置是指学院对各类资产进行产权转移或注销的行为。包括无偿调拨、捐赠、投资、 报废、报损等。处置资产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资产需处置时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并填写资产处置申请单(附件四),办理处置审批手续。更 新资产时原有资产的处置随同购置申请一同审批; 二、处置单价(以购买时成交价格或合同价为准)在 10 万元(含)以上的资产,须经需经部门负责 人、资产管理小组、资产管理小组组长或主管院长依次审批后,报校设备处审批,经审批的资产提交校 设备处; 三、处置单价(以购买时

12、成交价格或合同价为准)在 10 万元(含)以下,800 元(含)以上的资产, 须经部门负责人、学院资产管理小组审核后,报资产管理小组组长或主管院长审批,经审批的资产提交 校设备处。 四、处置单价(以购买时成交价格或合同价为准)在 800 元(含)以下的资产,须经学院部门负责 人审批,经审批的资产交由资产管理小组统一处理并销帐。 五、对于个人因非工作失误的行为造成资产的损坏、挪用、丢失,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即资产价值, 由上述处置标准中的最高领导批准,由责任人负责修复、部分赔偿、全部赔偿后,再对该资产进行处置;第四章 资产帐目管理与财务报销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经审批购置的资产必须在结算完成后一月内完成

13、建帐报销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登记建帐:申请购置资产的人员应持资产购置发票向资产管理小组领取资产建帐卡(附件二), 详细填写所购资产的有关数据和资料,交资产管理小组建帐。二、编号:资产登记建帐后应进行编号。固定资产和家具由学校统一编号,低值资产暂由资产管理 小组统一编号:编号是唯一的。 三、标识:购置资产的部门或个人、必须将印有学校建帐的编号的条形码标识,粘贴在资产主体明 显的、不影响使用的位置,不适宜粘贴标识的资产,经资产小组同意,可以不粘贴标识,但管理者需要 记录该资产的标识号。粘贴标识后资产管理小组才能开据已建帐证明。低值资产不粘贴标识。四、报销:购买资产的部门和个人应持资产购置请示

14、批复单复印件、购物发票和资产管理小组开据 的资产建帐证明,按照财务有关规定报销。五、资产状态:是资产管理小组对学院资产进行合理配备的依据,各部门配备的资产管理人员必须 实时的对本部门资产的状态进行跟踪,保证账目记录和实际情况一致。第五章 资产使用与维护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各部门必须建立健全资产保管和养护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暴、防潮、防尘、防锈、 防蛀等工作。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按要求对资产进行养护、定期检测或修缮,确保完好和使用安全。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对精密贵重以及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设备,应制定具体操作规程,指定专人进行操作。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对购置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文物、陈列品以及基建装

15、修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技术 资料,各部门必须及时收集、整理、妥善保管。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学院资产一般不得对外出租、出借,确需出租出借的,应由出借单位提出申请,须经部门 负责人、资产管理小组组长或主管院长审批。收回时应进行勘验。出租、出借资产取得的收入,应及时 足额上缴院财务部门,按学校有关规定管理使用。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资产管理小组对各部门使用的资产进行不定期抽查,对长期闲置、利用率低下的资产及 时进行合理调配,提高利用率。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资产管理小组根据学校设备处要求,视具体情况不定期对资产进行清理清查。确保帐、 物相符。对盘盈、盘亏的资产应及时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规定进行处理

16、。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院资产管理小组。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做 OA 办公系统的资产管理模块建立后,除建帐卡(附件二) 外,其他表格均停止使用纸质表格,改用 OA 办公系统的电子表格。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资 产 管 理 小组二五年五月附件一:清华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资产管理小组成员:组 长:李冰副组长:吴庚生、孟至和 成 员:陈肖庚、杨小勤、李春瑞秘 书:严小卫附件 二清华大学固定资产卡片领用单位号分类号仪器名称型号规格单价(人民币)颜色尺寸国别码厂家出厂号出厂日期(yyyymm)建帐日期(yyyymm)领用人经费来源使用方向单位内部编号调转入日期使用单位号进口单价(美元)合同编号仪器负责人仪器存放地点国家重点实验室名称备注精密规格清华大学固定资产卡片领用单位号分类号仪器名称型号规格单价(人民币)颜色尺寸国别码厂家出厂号出厂日期(yyyymm)建帐日期(yyyymm)领用人经费来源使用方向单位内部编号调转入日期使用单位号进口单价(美元)合同编号仪器负责人仪器存放地点国家重点实验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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