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我国建筑劳务企业发展的对策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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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促进我国建筑劳务企业发展的对策探究促进我国建筑劳务企业发展的对策探究摘要:建筑劳务企业是我国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颁布实施后的产物,劳务企业的科学健康 发展,对于建立和完善我国劳务分包制度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从政策法规、上游企业、劳务 企业以及劳务工人四个层面着手,分析了制约我国建筑劳务企业发展的主要原因。在此基础上,从 完善工程分包制度、规范企业自身经营行为以及建立劳务市场信息平台等方面,提出了促进我国建 筑劳务企业发展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建筑业;劳务企业;劳务分包;劳务工人A STUDY ON PROPOSALS TO PROMOTE CONSTRUCTION LABOR SERVI

2、CE ENTERPRISES DEVELOPMENT Wanghu (China Zhongtie Major Bridge Reconnaissance labor service enterprises; labor service subcontract; labor service1 1 我国建筑劳务企业的发展现状我国建筑劳务企业的发展现状从 2001 年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颁布实施以来,我国建筑劳务企业从无到有,经历了近十年的发展。而建筑劳务真正引起行业和社会的关注,是从 2003 年全国范围的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期间开始的。1.11.1 劳务企业和劳务工人数量不断增长劳务

3、企业和劳务工人数量不断增长根据中国统计年鉴提供的数据,截至 2008 年底,全国已注册建筑劳务企业6837 家,比 2005 年增长了一倍多。从业人数也由 2005 年的 868165 人增长至 1895875人,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也呈现不断攀升趋势(见表 1)。表表 1 20052008 年建筑劳务企业主要统计指标年建筑劳务企业主要统计指标年份企业数量 (个)从业人数 (人)营业收入 (万元)工程 结算收入 (万元)税金 (万元)利润总额 (万元)从业人员 劳动报酬 (万元)200531018681651885213182736258730606451006214 2006374811224

4、212537630249458180382630861370682 20074357147860437898363740105117450809712175533200868371895875620988061386761884072031683151759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11.21.2 劳务企业发展速度快于其他建筑业企业劳务企业发展速度快于其他建筑业企业从建筑业企业构成比例来看,劳务企业发展速度要快于总承包企业及专业承包企业。劳务企业数量占整个建筑业企业的比例由 2005 年的 5.0%增长到 2008 年的 8.8%,而总承包企业及专业承包企业所占比例均有所下降(见图 1) 。此外,

5、劳务企业从业人数占整个建筑业企业从业人数的比例也呈现出同样的趋势。图图 1 1 2005 与与 2008 年建筑业企业构成比例对比(按资质等级分)年建筑业企业构成比例对比(按资质等级分) 数据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 2 我国建筑劳务企业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我国建筑劳务企业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从以上统计数据来看,近年来劳务企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建筑劳务行业仍然存在诸如上位法缺失、劳务分包市场不规范、劳务企业实体化进程缓慢等问题。下文从政策法规、上游企业、劳务企业自身以及劳务工人四个层面入手,分析制约我国建筑劳务企业发展的主要原因。2.12.1 政策法规层面政策法规层面(1 1)上位法缺失。)上位法缺

6、失。建设部提出劳务企业的概念是在 2001 年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中,晚于现行建筑法 ,条文中存在部分矛盾。目前,我国劳务分包制度的主要依据是建设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两个规范性文件,其关注点都放在了劳务企业的资质管理。然而,在劳务工人与劳务企业、总承包企业之间的法律关系,劳务输入地政府、劳务输出地1年鉴中的统计数据与实际有一定的出入,但纳入其中的劳务企业应属统计制度健全、经营较为规范的企业,其主要指标能够最大程度地代表近年来劳务企业发展的基本情况。政府、培训机构、技术鉴定单位等各方的行为准则以及权利义务关系,国家还缺乏比较完善的规范性法律文件

7、和政策引导。(2 2)准入门槛偏低。)准入门槛偏低。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设立劳务企业的注册资本金最低为 10 万元,这对于人员众多的劳务企业而言,是不足以抵御市场风险的。虽然国家的低准入门槛政策是出于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的考虑,但相对宽松的准入标准一度催生了劳务企业的裂变和小型化趋势,导致了建筑业劳务企业数量的激增和管理水平的下降。在这种情形下,一旦发生劳务纠纷,劳务企业难以承担相应责任,劳务工人的正当权利也难以得到维护。(3 3)缺乏相关扶持政策。)缺乏相关扶持政策。劳动管理部门为了保障劳务工人的利益,要求劳务企业为工人购买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及养老保险。此外,无论是在工程所在地或劳

8、务输出地成立的建筑劳务企业,其税费征收方法与总承包企业基本相同,包括营业税、所得税、管理费等。但在投标报价没有明确这部分费用来源的情况下,这些成本对于劳务企业而言就像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严重增加了劳务企业的运营负担。2.22.2 上游企业层面上游企业层面劳务企业处于整个建筑产业链的最下游,加之我国目前建筑市场秩序不规范,行业信用体系不完善,由业主或总承包企业的不规范市场行为导致的一系列后果,最终都可能殃及劳务企业及劳务工人,也激化了劳务用工的诸多矛盾。(1 1)业主及总包企业转嫁经营风险。)业主及总包企业转嫁经营风险。当前工程承包市场业主拖欠工程款、工程压价等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一些经营不规

9、范的总承包企业为承揽工程,不惜低于成本价垫资施工,并采用压低劳务分包价格、拖欠劳务费用等手段向劳务企业转嫁经营风险,导致劳务企业资金周转困难,难以按时足额支付劳务工人工资。(2 2)总包企业的不规范用工行为。)总包企业的不规范用工行为。在部分行政监管不到位的地区,总承包企业与包工头私下交易的现象依然存在。一些总承包企业虽然与劳务企业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但实质上是将劳务作业分包给了挂靠在劳务企业的作业队,对劳务工人与劳务企业的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不闻不问,这导致了劳务分包市场秩序混乱,制约了建筑劳务企业的科学健康发展。2.32.3 企业自身层面企业自身层面从企业数量来看,劳

10、务企业近些年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这并不能掩盖劳务企业实体化进程缓慢的事实,劳务企业距离成为真正市场主体还有巨大的差距。(1 1)企业规章制度不健全。)企业规章制度不健全。大多数劳务企业没有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首先,企业的核心权力层仍然是施工队长及班组长,企业的人员、资金、机械设备仍掌握在演变为公司管理层的“包工头”手中,企业管理处于失控状态。其次,由于成本等原因,劳务企业常常忽视培训教育工作和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导致了人员素质下降且流动性过大。(2 2)同质化竞争激烈。)同质化竞争激烈。大部分劳务企业没有科学的发展战略,对于市场形势变化判断不清,也没有形成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导致其所提供服

11、务的差异化不明显,加剧了市场恶性竞争。为了弥补纯劳务分包可能导致的亏损,劳务企业往往采用增加承包辅料和施工机械设备的方法扩大劳务分包内容,甚至演变为以包代管的严重违规行为。(3 3)投标报价缺乏科学测算。)投标报价缺乏科学测算。在劳务分包招投标过程中,劳务企业通常采取“平米包干”的报价形式,难以反映真实的费用组成。当劳务分包实际成本过高时,首先牺牲的便是劳务工人福利保障及工资待遇,以及劳务企业的发展资金。(4 4)利润分配不均衡。)利润分配不均衡。目前,我国建筑劳务企业以私营形态为主,利润分配不均的现象十分明显,企业利润大部分为少数企业高层所掌控,而不是用于加快企业的发展和改善劳务工人的待遇。

12、2.42.4 劳务工人层面劳务工人层面(1)建筑劳务市场吸引力减弱。)建筑劳务市场吸引力减弱。随着我国人口红利时代的结束,各行各业均面临着初露端倪的“用工荒”,建筑劳务行业更是如此。“80、90 后”的新生代劳务工人将逐渐成为建筑劳务市场的主力军,其文化程度高、法律意识强,希望获得较好的工作环境、合理的福利待遇、较高的社会地位以及公平的劳动权益保护。而建筑业固有的工作环境差、危险程度高、社会地位低等形象,与新生代劳务工人的价值取向存在严重冲突。(2)提高自身技能的积极性不高。)提高自身技能的积极性不高。由于准入门槛相对较低,建筑劳务往往成为农村进城务工人员的主要选择之一。但这一群体仅将建筑劳务

13、工作当作摆脱原有生活的跳板,一旦有更好的机会便选择离开,这也正是劳务工人不积极参与培训的原因。例如,旨在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和就业技能的“阳光工程”,即便培训费用完全由政府资助,劳务工人也不愿意参与。因为培训所需要的时间影响其工作,造成收入减少。(3)合同意识淡薄。)合同意识淡薄。一方面,劳务企业不愿意承担签订劳动合同后所需支付的各项费用;另一方面,劳务工人也不愿被劳动合同束缚,以免影响其更好的就业机会。因此,劳务工人往往在施工队长或班组长的带领下,在各个项目上频繁流动,对项目的组织实施造成了不利的影响。3 3 解决问题的主要思路解决问题的主要思路3.13.1 补充相关政策法规,完善工程分包制度

14、补充相关政策法规,完善工程分包制度(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健全监管执行体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健全监管执行体系。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充分考虑建筑劳务管理特点,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建设,明确界定劳务管理相关法律属性,明晰工程总承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的质量安全、进度控制、施工组织、分包价款支付等方面权利和义务。同时,增加有关违法行为惩戒的规定,解决有法难依和能查不能罚的问题,对违反相关规定的相关企业和责任人,除行政处罚外,还可运用市场信用手段进行约束。(2)完善劳务分包价格管理体系,制定最低工资指导标准。)完善劳务分包价格管理体系,制定最低工资指导标准。一是建议造价管理部门对劳务分包费用的构成

15、做出明确规定。以定额人工费为基础,确定建筑劳务企业管理费、合理利润、培训经费等费率,并将劳务工人的社会保障费用列入不可竞争费在投标报价中予以体现。二是制定劳务工人最低工资标准。通过科学的测算方法,以日工资、实物工程量人工单价、建筑面积人工单价三种方式计算应得工资报酬。(3)建立用工合同化,保障社会化的运行机制。)建立用工合同化,保障社会化的运行机制。劳务企业目前使用的劳动合同中并未涉及劳务工人养老、医疗、住房等保障内容,合同含金量低。首先,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保障劳务工人权益的社会保险种类;其次,结合建筑业劳务用工流动性大等特点,增加劳务工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可转移性,保证劳务工人即使离开所属

16、企业后其基本社会保障也具有延续性。3.23.2 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促进企业科学发展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促进企业科学发展(1)建立企业内部竞争机制。)建立企业内部竞争机制。企业对技术实力强、管理先进的施工队伍给予一定奖励(如发展施工管理能力强、信誉好的班组长进入企业管理层;给劳务工人发放奖金),加强施工队伍之间的交流,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增加施工队长和班组长的荣誉感,从而达到稳定人员的效果。(2)建立企业品牌特色。)建立企业品牌特色。劳务企业在发展定位上应坚持专业化、小型化的方向,合理控制自身企业规模,将自身打造成有特色、有品牌、有优势的劳务企业。一是实行品牌导向,积极进行品牌策划,制定发展战略,创建劳务企业品牌。二是推介品牌企业,在各类媒体上进行宣传,提高企业社会知名度。三是以企业的品牌忠诚度为依托,加强与总包企业的合作,与总承包企业建立良好的、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3)稳步推行劳动合同制度。)稳步推行劳动合同制度。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与雇佣的劳务工人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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