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员工待遇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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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员工待遇办法二、员工待遇办法 第一条第一条 职员的待遇事项,除职员管理办法另有规定外,依本办法规定现任雇员 依此执行。 第二条第二条 职员待遇项目为: 1. 薪金; 2. 加班费; 3. 奖金; 4. 补助费。 第三条第三条 下列款项得从待遇项目中扣缴; 1. 薪金所得税; 2. 产业工会会费; 3. 职工福利金及福利社的欠款; 4. 劳工保险费或人寿保险费; 5. 其他必要的款项。 第四条第四条 以薪点计给的各项待遇,换算公式如下: 薪点薪金指数生活补助指数 = = 货币量; 薪金指数:依市政府编印统计月报所载都市消费者物价总指数换算;生活补助 指数最高以1.25为限。 第五条第五条 职

2、员薪金体系如下: 薪 给 薪 金 职务加给 第六条第六条 职员薪金依任用等级按月支给一交。 第七条第七条 下列情况的薪金不予扣减: 1. 依职员管理办法规定请假者; 2. 因公出差者; 3. 奉调受训者; 4. 奉派考察者。 第八条第八条 职员薪给采用薪点制,各等级薪点依“月薪人员薪点表”。 第九条第九条 新进试作人员起薪标准规定如下: 1. 无社会经验者: (1)高中职高毕业未服兵役:900薪点(相当于一等一级); (2)高中职高毕业服毕兵役:1350薪点(相当于一等十六级); (3)二年制专校毕业服毕兵役:1710薪点(相当于二等一级); (4)三年制专校毕业服毕兵役:1950薪点(相当于

3、二等七级); (5)大学院校毕业服毕兵役:2190薪点(相当于三等一级)。 前列起薪标准得视个人的具体情形,按起薪标准最多加六级或减三级的限度内 核定暂支。 2. 有社会经验者凭有关证件依前款规定,再按下列标准择一酌予加级; (1)具有一般工作经验者,按年加支一级; (2)具有本公司需要的工作经验者,按年加支二级; (3)具有特殊技能者,按年加支3至5级。 第十条第十条 职员的升职等依下列规定办理;1原支薪点高于所升职等最低薪点者,按原支薪点归级;如所升职等无相同薪 点时,按相近原支较高薪点归级; 2支点未达所升职等最低薪点者,按所升职等最低薪点归级; 副经理、副厂长最高以晋至第六职等第十三级

4、,副总经理最高以晋至第七职等 第十三级为限。 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每年1月1日为职员年度考绩晋级基准日。 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本公司各级主管依下列标准按月支给职务加给。 兼任主管支领较高职位的职务加给。 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代理主管的职务加给标准如下: 1上级或同级主管兼代下级或同级主管者,不另支给职务加给; 2下级主管代理上级代理主管,支给所代理职位的职务加给; 3未支领职务加给的代理主管,支给所代理职位的职务加给; 4代理始期在当月日以前者,支给全月份职务加给; 5代理始期在当月日以后者,支给半月份职务加给; 6代理终期在当月日以前者,支给半月份职务加给; 7代理终期在当月日以后者,支给全月份职

5、务加给。 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职员加班依下列标准支给加班费,按月累计,于翌月发给。 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加班次数的计算以每小时为一次,加班半小时以半次计算。但例假日 在规定工作时间内以每2小时为一次,均应扣除规定休息时间。 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日班工作继续加班跨越午夜零时者为彻底加班,除加班费照给外,得 比照夜间轮班制的夜间工作,另支夜班津贴;如加班至次晨3时半以后者,得于 加班完毕后休息至当日中午,薪金照给。 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本公司年度营业如有盈余,得提拨员工奖励金于年底前发放,依员工 的勤态及考绩分配;其分配办法由总经理另定。 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员工奖励金勤态计算期间为前年12月16日起至当年

6、12月15日止。 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员工于年度中途到职、复职或申请停薪留职者,员工奖励金依比例计 算,但下列人员不予发给; 1辞职或停薪留职于前条计算期间内服务未满3个月者; 2受免职处分者。 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职员年终奖金后发放对象以12月15日在职人员为阴。但服务未满1个 月者不予发给。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职员中途到职、复职或停薪留职者,年终奖金按比例发给。 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职员于年度中请假或旷职者,其当年度的年终奖金依下列标准计扣 的,最多以扣发1个月为限; 1事假、病假累计每积满1日者,扣发半日薪金额的奖金; 2旷职累计每积满1日者,扣发一日薪金额的奖金。 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

7、条 职员本人结婚时,得检具证明结婚的户籍誊本,申请合于结婚当月 一个月薪金的结婚补助费;服务未满6个月者减半支给;再婚者不得申请。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职员的父母、配偶或满10岁以上的子女死亡时,如劳工保险局的丧 葬津贴不及发生当月一个月薪金所得者,得就其差额检具证明死亡的除户誊本, 申请丧葬补助费。同一血亲2人以上在本公司服务者,以一人申请为限。 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职员本人或其配偶分娩或妊娠七个月以上死产时,如劳工保险局的 生育给付不及发生当月一个月薪金所得者,得就其差额检具证明出生的户籍誊 本(死产者死产证明书),申请生育补助费;如参加劳工保险未到给付期限,那么给不能请领劳保给付者支给发生当月一个月薪金所得的半额。夫妻同在本 公司服务者,以一人申请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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