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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部法制学习制度为进一步增强我局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制业务素质,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制定本制度。一、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中层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法制学习,将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作为政治思想和业务学习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做到法律知识学习经常化。二、法律知识学习的主要内容包括:宪法、 行政诉讼法、 行政处罚法、 行政复议法、 行政许可法、 公务员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省、市有关普法规划中规定的其它必学法律、法规和规章。三、法制学习采取集中学习和科室(队)学习相结合
2、的形式,以科室(队)学习为主。集中学习由局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至少一次,科室(队)学习由各科室(队)负责人安排组织,原则上一年不少于 40 学时,并认真做好科室(队)学法记录及个人学法笔记;局每年组织一次法律知识测试。各科室(队)法制学习记录和人员测试成绩,作为年终“文明科室”和优秀工作人员评比的依据。四、将法律知识学习列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之一,原则上每年法律知识学习不少于 4 次,并做好学法记录,由机关党委负责组织实施。五、提高检查办案水平,每年开展执法检查前,对参加执法检查(稽查)人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不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主要内容为食品药品执法检查规定、违法案件查处程序和检查纪律及其他有关业务知识,由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六、法律知识列入局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考试内容之一。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