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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在职证职证明明兹证明有_ 张某为我院麻醉科医师,性别 女 ,生于 1984 年 06 月 19日,自 2008年 9_月迄今在我单位工作,现任职务 医师 ,月薪 8500 ,我单位同意该同志持因私护照前往日本旅游。在日本期间依从日本法律,在其赴日期间为其保留职务。此致单位名称: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盖章)领导签字:联系电话:此证明仅供签证使用)2016年 3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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