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像制品零售、出租审批流程

上传人:飞*** 文档编号:42446635 上传时间:2018-06-02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39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音像制品零售、出租审批流程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音像制品零售、出租审批流程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音像制品零售、出租审批流程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音像制品零售、出租审批流程》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音像制品零售、出租审批流程(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一、音像制品零售、出租一、音像制品零售、出租审审批批许许可可审审批依据:批依据:国务院 341 号令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及文化部第22 号令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审审批机关:批机关:德安县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审批条件:1、有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单位的名称、章程;2、有确定的业务范围;3、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人员;4、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和场所;5、法律、行政规定的其他条件。审审批程序:批程序:1、向办证大厅递交申请报告,进行申请登记;2、我局窗口人员向申请人宣传相关法规并说明办证须提供的资料要求,并发给申请表格;3、申请人持所需资料向我局申请审核;4、收到有效材料后,

2、我局派员进行调查核实,并签署审核意见后报领导审批;5、凭已审批表格到大厅收费处缴费;6、凭已缴费正式发票即时发放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并加盖“证照监督章”;7、持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申报音像制品零售、出租经营所需文本和资料:1、申请报告,报告中应载明单位的名称、地址和经济性质。2、申请单位法人的资质证明:(1)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2)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3、申请单位营业场所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4、申请单位营业场所地理位置图及平面图;5、申请单位正版音像制品的来源证明;6、经营管理规章。音像制品零售、出租审批流程图收费

3、标准:工本费 20 元 审批时限:5 个工作日其它事项1、外地文艺表演团体来县演出到文广局机关办理有关审核备案手续。2、按照国办发(2000)48 号文件规定自 2000 年 7 月 1 日起停申请、咨询、发表、填表大厅文广局窗口口 文本资料调查、审核、领导审批缴费、发放证照,加盖证照监督章文广局机关办证大厅工商部门登记注册大厅工商窗口止电子游戏厅的审批。3、办理地面卫星设施接收审核须按照国务院 129 号令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228 号令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办理收视许可证和开办许可证。4、须报省、市审批项目明细表经营项目审批单位 经营项目审批单位对外文化交流、个人出国进行文化交流省文化厅电影发行省文化厅演出经纪的设立省文化厅音像制品批发市文化局文物经营省文化厅打字、复印市新闻出版局考古发掘省文化厅图书出租、零售市新闻出版局文物复制生产省文化厅印刷厂经营省新闻出版局从事上述经营项目的申请者均需报县文化广播电视局签署审核意见后上报省、市主管部门审批。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其它行业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