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情况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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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陕西省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陕西省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 工作情况调研报告工作情况调研报告省总法律部为了全面掌握我省工会组织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情况,根据全总部署,2010 年 4 月至 6 月,陕西省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对全省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此次调研深入到 11个市(区) 、5 个县、2 个产业、47 户企业,采取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个别访谈、实地考察的方式进行,此次调研共召开座谈会40 多次,查阅了大量企业档案资料,并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调解仲裁管理处、西安市总工会法律援助机构等多个相关部门进行了联系,收集资料、研究分析有关问题,在此基础上形成了调研报告。一、 我省

2、劳动争议总体情况经过对我省劳动争议案件进行分析,目前劳动争议总体情况是,经过劳动合同法颁布后的爆发式增长后,目前案件发生率居于持续较高且相对稳定的状态,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这种状态还将持续。据2008 年度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08 年全省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共立案审理劳动争议案件 6966 件,比上年增长 94.7%。其中,集体劳动争议案件 209 件,比上年增长 95.3%;结案 6479 件。2009 年全省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立案审理劳动争议案件 7707 件,比上年增长 10.6% 结案 7201 件,其中经济补偿违约金案件 1532 件,社保案件 2

3、730 件,工资案件 1589 件(2009 年数字来源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各级法院因没有设置专门的劳动争议庭,司法统计报表将劳动争议案件涵盖在民事案件中,但从西安市部分城区法院的统计数2据来看,劳动争议案件所占比例大约为 10%左右。 (例如 2009 年西安市新城区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 219 件,占民事案件的10.5%。 )我省的劳动争议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1 1、劳动争议案件数量逐年增多,非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劳、劳动争议案件数量逐年增多,非公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劳动争议呈上升态势动争议呈上升态势2000 年以来,我省劳动争议案件以每年 20的速度持续上升,且争议案件类

4、型增多、案情日趋复杂。2007 年 6 月劳动合同法颁布以后,我省的劳动争议案件呈强势上升态势,2008 年前后达到高峰。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仲裁处 2008 年月日到月日,天时间内受理劳动争议案件件,超过了往年一个月受理案件的数量。据该局劳动仲裁处副处长方勇介绍,2008 年月至月与去年同期相比,平均每个月申请劳动仲裁人数增加了。特别是 2008 年月日,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正式实施,劳动争议调解免费仲裁制更是引来劳动申诉高峰。近几年来,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劳动争议案件不断增多,陕西各家媒体先后报道了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大学、西安石油大学等多家高校和医院普遍存在严重侵害编外劳动者权益、形成

5、群体性争议案件的情况,问题主要集中在没有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同工不同酬。2.因追索劳动报酬、保险福利、经济补偿等内容的劳动争议占因追索劳动报酬、保险福利、经济补偿等内容的劳动争议占绝大多数绝大多数近几年来,劳动争议主要集中在四个热点问题上:一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建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二是用人单位没有按期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三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没有及时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四是劳动者工伤要求单位落实工伤待遇。因劳动合同、社会保障金、经济补偿3和工伤发生劳动争议的,占劳动仲裁中心受理案件的。3 3、集体劳动争议增多、集体劳动争议增多近几年,全省各地出现了一

6、些典型的集体劳动争议,主要表现为不少用人单位还习惯用旧体制的管理方式处理问题,管理随意,往往违法侵害群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处于停产、半停产的困难企业拖欠劳动者工资或生活费;企业破产改制,职工安置方案不合理、产生程序不合法,这些原因导致职工群访案件增多,社会影响扩大。4 4、劳动者的胜诉率高于用人单位,案件执行情况不容乐观、劳动者的胜诉率高于用人单位,案件执行情况不容乐观陕西省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 2009 年全年共立案审理劳动争议案件 7707 件,结案 7201 件,职工胜诉 3773 件,占 52.4%。但是劳动者维权成本较高,案件胜诉后执行起来困难很多,往往是“赢了官司,丢了饭碗”。二、

7、 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基本情况多年来,我省各级工会始终把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工作作为维权机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尤其是在 2008 年全总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的意见之后, 我省各级工会组织不断加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力度,截止 2009 年年底,全省共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7210 个,调解委员会中工会成员和职工代表的人数达 13119 人。在抓好组织建设的同时,积极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1 1、工会参与劳动争议预防、协商、调解工作、工会参与劳动争议预防、协商、调解工作参与劳动争议调解是工会组织的法定职责。各级地方、产业工会组织主要是以接待来信来

8、访、协调、调解和提供法律援助等渠道对劳动争议进行预防和调解处理。2009 年各级工会收到职工来信 4988 件次(其中省总本级 139 件) ;接待来访 5674 批次,计15006 人次(省总本级 1290 批次,3119 人次) ;12351 维权热线咨询 4769 件次(其中省总本级 169 件次) 。省总本级法律服务中心办理法律咨询 2729 件次、代书 46 件、非诉协调 61 件、代理仲裁、诉讼 25 件。各市、县(区)总工会的法律服务中心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西安市总工会 2009 年全年共接待来信、来电、来访2722 件 5213 人。其中集体上访 43 件 2117 人;个人上

9、访 1942件 2120 人;来信 55 封 294 人;农民工 820 人;网上信访 176 件;接听热线电话 506 个。办结率为 98.9%。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扩大了可申请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范围,包括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及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但各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仍发挥着重要的作用。2009 年,全省各级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预防劳动争议案件 1069 件,比上年增加 293 件;受理劳动争议案件4712 件,比上年增加 1462 件,其中因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引发争议案件 2784 件;调解成功劳动争议案件 921 件。在劳动争议调解工作中,

10、我省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商南县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建立了县、系统(乡镇) 、企业(社区)三级调解网络。在工会组织建设的同时,积极推动企业同步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指导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完善运作机制。同时注重发挥系统工联会、乡镇总工会(工会)在部门中的协调作用,加强系统(行业) 、乡镇的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截止目前,全县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75 个,占到企业总数的 65%,系统(行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16 个,乡镇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12 个。两年来共调解劳动纠纷 240 起,涉及职工 1820 人。 (乡镇工会与乡镇司法所、劳动保障所联合调解劳5动争

11、议 110 起,村工会、村委会联合调解劳动争议 65 起。 )我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建全、人员配备到位、作用发挥显著。西安公共交通总公司、基层公司两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健全、制度完善,及时化解各种矛盾,维护职工队伍稳定。近年来,先后调解劳动争议 43 件,调解成功 38 件,成功率 90%;接待职工信访 49 人次,及时解决了一批职工关注的疑难问题。2007 年,西安北方庆华机电集团有限公司 调整和健全了劳动 争议调解委员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 和工会劳动争议调解工作规范 及时处理劳动争议,化解矛盾。 2007年,公司工会协调解决了电工公司16 名残疾

12、人反映的工资和保险问 题。经过协商,电工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将残疾人月工资由 180 元提高到西安市最低工资标准,并健全了各项保险,使残疾人合法权益 得到了保护,促进了企业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2008 年、2009 年该企业没有发生劳动争议。2 2、工会参与劳动者争议仲裁和诉讼工作、工会参与劳动者争议仲裁和诉讼工作劳动争议仲裁与其他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相比具有较为重要的地位,参与劳动争议仲裁是各级工会维权工作的重要渠道。我省各级工会法律服务机构积极为职工劳动争议仲裁诉讼提供帮助,例如代书、作为受委托人代理案件。2009 年省总本级法律服务中心办理代书 46 件,代理仲裁、诉讼 25 件。我省工会系

13、统参与劳动争议仲裁处理工作近几年有了创新和突破,洋县总工会经过深入调研并与劳动部门充分探讨,在 2007 年初县总与县政府的联席会上,提出了关于在洋县总工会设立劳动争议仲裁派出庭的建议 ,得到各方高度重视。2007 年 1 月 8 日,洋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发出通知,在县总工会设立劳动争议仲裁工会派出庭。2007 年下半年,该庭开始按照县劳动仲裁委制定的6“统一受理,统一程序,集中归档,一口进出”原则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工会仲裁庭自 2007 年设立以来,始终坚持“职工投诉无小事”,不管案件大小,解决难度如何,都把它作为社会不稳定的触发点,做到有案必接、件件有落实、事事有说法,力求把纠纷解决在萌

14、芽状态,实现了对职工合法权益的有效表达和维护。从 2007 年下半年至 2009 年底,共调处各类劳动纠纷 23 起,其中 2009 年调处劳动争议案件 10 起,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劳资矛盾,较好地起到维护社会稳定的“减压阀”和“调节器”作用。这些案件大部分由劳动部门专职仲裁员担任首席仲裁员,与工会的兼职仲裁员组成仲裁庭集体办案;也有少量简单的案件是由工会兼职仲裁员独任处理。洋县总工会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庭这个平台,把政府部门维权职能部分地延伸到工会组织内,提高了工会维权的权威性、实效性。使工会维权职能真正落到了实处。 工会仲裁派出庭,不仅提高了工会组织对广大职工的吸引力、号召力,同时也提高了工

15、会组织自身的地位。三、 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1 1、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建率不高,发挥作用不够充分、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建率不高,发挥作用不够充分根据我省工会统计报表显示,2009 年全省工会组织数为58745 个,而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建立数为 7210 个,所占比例比较低。主要原因为近年来大量的国有企业改制破产、大量的非公新建企业涌现,而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设没有跟上,今后必须加强新建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设工作。由于调解不是劳动争议仲裁的必经程序,因而得不到应有的信任和重视。通过调研,发现部分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作用发挥不尽人意,很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有

16、机构、有人员,但绝大部分是兼职,抽不出时间和精力开展工作,同时,对法律规定的掌7握和理解都不够深入,即使职工申请调解,也没有能力进行调解,因而发生劳动争议后,职工更多地表现为直接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另一方面,由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企业调解委员会主任的人选规定有了新的规定,即企业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成员或者双方推举的人员担任,工会主席不再是调节委员会主任的当然人选,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工会参与劳动争议调解的积极性和力度。2 2、工会参与群体性劳动争议处理工作难度很大、工会参与群体性劳动争议处理工作难度很大大多数的群体性劳动争议往往是因为企业改制、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非常复杂,而这些问题的解决,最终取决于政府出资的多少或者政策界限的确定,这种情况下,工会只能做安抚和解释工作,及时向党委和政府真实反应职工的诉求,因而力度有限,不能及时缓解矛盾。3 3、工会组织参与劳动争议仲裁作用发挥不明显、工会组织参与劳动争议仲裁作用发挥不明显虽然法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有工会方面的代表参加,但是现实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直接参与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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