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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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产品质量安全常识农产品质量安全常识一、蔬菜中的主要污染物有哪些?一、蔬菜中的主要污染物有哪些?1. 目前我国蔬菜中的主要污染物使农药残留、硝酸盐、重金属等。农药(特别是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是目前生产品种最多、使用量最大、也最可能引起强烈中毒反应的污染物。蔬菜是易富集硝酸盐植物,特别是现代农业化肥的大量施用,使蔬菜中硝酸盐含量急剧上升。蔬菜中重金属主要来源于工业“三废”的排放及城市垃圾、污泥和含重金属的化肥、农药,有毒重金属主要指铜、锌、镉、铬,另外还有汽车尾气造成的铅污染。生物污染问题也开始引起重视,但由于我国消费者食用蔬菜绝大部分是熟食,烹调过程可以使微生物失活,只要不食用未经加热的

2、蔬菜或在食用前充分洗净,这类污染对人体的危害基本可以避免。二、蔬菜中的污染物有何危害?二、蔬菜中的污染物有何危害?长期进食被农药污染的不合格蔬菜,会产生慢性农药中毒,影响人的神经功能,严重时会引起头昏多汗、全身乏力,继而出现恶心呕吐、浮痛腹泻、流涎胸闷、视力模糊、瞳孔缩小等症状。硝酸盐本身毒性并不大,但它在人体内可被还原成亚硝酸盐,使正常的血红蛋白氧化成高铁血红蛋白,而丧失携氧能力,导致人机体内缺氧,引起高铁血红蛋白症。亚硝酸盐还可以与人肠胃中的含氮化合物结合成致癌的亚硝胺,导致消化系统癌变。通常硝酸盐积累顺序为:叶菜类根菜类葱蒜类瓜果类豆类茄果类。烹饪的蔬菜存放时间延长,其亚硝酸盐含量明显增

3、加,所以建议不要食用烹饪后隔夜存放的蔬菜。蔬菜中重金属的污染一般不会引起急性中毒反应,但长期积累会给人类健康带来严重的潜在威胁。三、有虫眼的蔬菜就一定是安全的吗?三、有虫眼的蔬菜就一定是安全的吗?蔬菜有没有虫眼并不能作为蔬菜是否安全的标志。有很多虫眼只能说明曾经有过虫害,并不能表示没有喷洒过农药。如果菜幼小时叶片留下了虫眼,虫眼反而会随着叶片长大而增大。有时候虫眼多的蔬菜,菜农为了杀死害虫反而会喷药更多。此外,害虫同样具有抗药性,一旦产生抗药性,菜农往往需要加大剂量才会有效果。所以,看蔬菜是否有农药残留不能只看它有没有虫眼。四、购买的新鲜蔬菜应浸泡几小时后方能食用,这种观点正确吗?四、购买的新

4、鲜蔬菜应浸泡几小时后方能食用,这种观点正确吗?蔬菜生产中使用的农药分为水溶性和脂溶性两种,而且大多数农药都能溶于水。因此,在洗菜的过程中,浸泡几个小时与流水反复冲洗多次的效果一样,均只能去除蔬菜表面附着的可溶于水的农药残留,而对蔬菜吸收的农药基本没有太大作用。而且,如果农药残留处于一个很高水平的时候,若把这些蔬菜浸泡在水中,水溶性农药残留会溶解于水,这样就相当于把蔬菜放到了稀释的农药当中取浸泡。由于水中农药残留浓度高于蔬菜内部,这些农药会向蔬菜组织内部渗透,造成蔬菜组织内部农药残留的增高,使蔬菜污染加重,反而对身体不利。因此,不推荐把新鲜的蔬菜浸泡过长时间的洗菜方法,可采用流水多次反复冲洗后再

5、浸泡少许时间的洗菜方法。五、如何去除蔬菜上的残留农药五、如何去除蔬菜上的残留农药1、去皮法:有机磷、有机汞及除虫菊酯类农药在水中溶解度虽然很低,但易溶于有机溶剂或蜡质液中,而蔬菜表面多有蜡质,很容易吸收农药。因此,对能去皮的蔬菜如黄瓜、丝瓜、南瓜等应先去皮后再食用。2、流水冲洗及浸泡洗法:一般蔬菜买来后要先用清水冲洗 34 遍,然后浸入清水中 1-2 小时再冲洗。流水冲洗是消除蔬菜瓜果上污物和去除残留农药的基本方法,尤其对叶菜类蔬菜如雍菜(空心菜)、菠菜、青菜、生菜、小白菜等。对包心类蔬菜,可先去除表面 1-2 张叶片,再切开清水冲洗 23 遍,然后在清水中浸泡 12 小时再清洗,以清除残留的

6、农药。(流水冲洗和浸泡洗不可倒换循序,否则残留在叶片表面的农药在浸泡过程中,反而要渗透到蔬菜细胞组织中)3、碱水浸泡法:有机磷杀虫剂在碱性环境下分解迅速,所以此方法是去除农药污染的有效措施,可用于各类蔬菜瓜果。方法是先在水中放一小撮小苏打,搅匀后再放入蔬菜,浸泡 15 分钟后,把碱水倒掉,接着用清水漂洗干净。4、加热法:随着温度的升高,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分解加快,所以对一些其他方法难以处理的蔬菜瓜果,可通过加热去除部分农药,如雍菜(空心菜)、青菜、芹菜、花菜、豆角等。方法是先用清水将表面污物洗净,放入沸水中23 分钟捞出,据试验,可清除 80以上的残留农药。此外,还可用淘米水浸泡蔬菜 10 分

7、钟左右,再用清水冲洗干净。六、如何去除肉类中残留的药物六、如何去除肉类中残留的药物将肉类用清水冲洗干净,在水中煮几分钟去掉汁后再进行烹调,可以减少 40%左右的农药残留;将肉类放入淡的食用碱溶液里浸泡 1020 分钟、或加热几分钟取出,再用清水冲洗后烹调,可去除有机磷农药残留;在烹调肉类时,适量地添加大蒜、黄酒和醋,不仅可以去腥、调味,也能起到减少药物残留的作用。七、如何简单识别猪肉是否含有瘦肉精七、如何简单识别猪肉是否含有瘦肉精消费者在购买猪肉时,如发现猪肉肉色较深,肉质鲜艳,后臀肌肉饱满突出,脂肪非常薄,这种猪肉则可能含有“瘦肉精”。根据法律法规规定,销售含瘦肉精生猪肉是严重违法行为,有关

8、部门将对当事人进行刑事处罚。专家建议,消费者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到商场、超市和较正规的市场购买生猪肉时,要看清检验检疫标志,不要买颜色太鲜红的猪肉。八、国家规定的不得销售的农产品情形有哪些八、国家规定的不得销售的农产品情形有哪些(一)含有国家禁止使用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的;(二)农药、兽药或者其他化学物质残留或者含有重金属等有毒有害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三)含有的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生物毒素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的;(四)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的技术规范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一、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有何意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实施

9、,是关系“三农”乃至整个经济社会长 远发展的一件大事,是坚持科学发展观,促进现代农业和新农村建设的现实要 求;是构建和谐社会,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可靠保障;是提升我国 农产品竞争力,应对农业对外开放和参与国际竞争的重大举措;是推进依法行 政,填补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法律空白的客观要求。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立法的指导思想是什么?根据新形势下农业发展的需要,结合我国农业发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管 理实际,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立法过程中始终坚持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 平为核心,以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和增强农产品竞争力为目标,以解决农产品 质量安全管理无法可依、职责不清、制度缺失为重点,建立权责明晰、

10、运转协 调、管理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满足农产品从农田到市场全程质量 安全控制的需要,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提供法制保障,推动农业和农村 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三、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立法的基本原则是什么?一是填补空白与现有法律衔接相结合。二是全程监控与突出源头治理相结合。三是从严要求与区别对待相结合。四是统一管理与分工负责相结合。五是借鉴国际惯例与尊重国情农情相结合。六是政府部门监管和行业协会自律相结合。四、本法调整后的范围是什么?一是关于调整的产品范围问题。本法所指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 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二是关于调整的 行为主体问题,既包括农产品

11、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也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 者和相应的检测技术机构和人员等;三是关于调整的管理环节问题,既包括产 地环境、农业投入品的科学合理使用、农产品生产和产后处理的标准化管理, 也包括农产品的包装、标识、标志和市场准入管理。五、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主要确立了哪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度?为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落实到位,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根据国际通行做法和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际,在法中设立了一系列的监 管制度,包括各级政府及其农业部门以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配合的管理体制、 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农产品包装与标识制度、 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农产品质量

12、安全监测和监督检查制度、农产品 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等。六、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批发市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有何要求?本法明确规定农产品批发市场应当设立或者委托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 构,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抽查检测;发现不符合农产品质量 安全标准的,应当要求销售者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应 当建立进货检查验收制度。法中还规定了批发市场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和法律 责任。七、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了哪些职责和 义务?第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级国民 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安排农产品质量安全经费,

13、用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 工作。第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产品质 量安全工作,并采取措施,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体系,提高农产品质 量安全水平。第三,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的宣传, 提高公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引导农产品生产者、销售者加强质量安全管 理,保障农产品消费安全。第四,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产品基地建设,建设农产品标准生 产示范区和无规定动植物检疫病区,改善农产品生产条件,加强对农产品生产 的指导。八、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出台后,农业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法律 的实施?农业部门将采取以下措施,来推动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顺利

14、贯 彻实施。第一,广泛宣传,做到家喻户晓。通过大众传媒,采取多种方式,广泛 而深入地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具体规定和法律责任,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提高农业行政主管 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让广大农业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知法、懂法、 守法、用法,切实履行义务,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二,抓紧配套法规建设,做好制度实施准备。农业部将根据法律授权 制定农业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资格认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 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农产品包装与标识等配套制度。第三,健全体系,强化队伍和能力建设。重点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 体系建设,推动标准化生产

15、,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人员队伍制 度建设,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认证机构和队伍建设,执法队伍建设,技术 推广和人才队伍建设等。第四,严格执法,加强监督。在政府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一道,切实 履行法律规定,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九、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在农业法制建设上有哪些重大突破?一是农产品概念有拓展。二是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中的主体地位基本确立。三是“从农田到市场”的监管链条比较完整。四是确 立了市场准入和信息发布制度。五是赋予了必要的监管手段。六是建立了相关 投入品监督检查和结果公布制度。十、农产品基地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

16、目标是什么?基本条件:一是生态环境优、专业化程度高、产业化经营基础好、社会 化服务能力强、标准化生产基础实的优势区域,具有一定的生产规模;二是具 有较好的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三是具有良好的环境条件;四是农技推广服务 体系健全,有较好的推广服务能力;五是生产、加工、销售的组织化程度高; 六是产品有品牌、有包装,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和较高的知名度;七是有健全 的标准体系,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都有相应的标准和技术规程依托;八是 检测体系健全,有一定的检验检测手段。达到的目标是:标准化程度大幅度提高,基本实现规范化生产;农产品 质量显著提高,达到优质安全水平;农业生产效率明显提高,取得良好的经济 社会和生态效益;农业生产效率明显提高,产供销一条龙关系更加密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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