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灾害保险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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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业灾害保险问题研究“三农”问题是我国迫切急需解决的问题。我们知道农业有其特殊性,与工业、商业等 其它行业不一样。他们没有太多的资金,没有较复杂的专业技术,有的仅仅是土地和基本 的劳作工具,他们的收获(成)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天气等难以抗拒的随机因素,因而 他们生活的困难引起广大人民的普遍关注,而今保险行业和政府提出了一些初步的解决方 案,希望通过保险的手段来改变这种状况,当然这些手段是有限的,能否把政府的政策制 定与保险方案结合起来,共同解决农业中的灾害问题,让农民更安心,更轻松地从事农业 耕作,使他们生活得更好,这是一个普遍关注的问题。请为保险行业和政府给出一个较为具体的方案,回答如下的问

2、题:、请根据你能熟悉的农业灾害,搜集相应数据,研究此灾害发生的规律;、给出此灾害保险的保费定价模型;、在问题与的基础上,写篇短文向有关政府部门提出建议和措施。模型假设 假设旱灾; 安徽省历年干旱等级统计表安徽省历年干旱等级统计表干旱等级(全省综合)年 份特大干旱严重干旱 中度干旱 轻度干旱 基本不旱主 要 旱 灾 区1949 淮 北1950 江淮之间1951 1952 1953 淮北和江南丘陵区1954 1955 1956 淮北、皖西1957 皖西、沿江圩区1958 江淮之间及江南1959 江淮之间及江南1960 淮北、沿江圩区1961 淮北及江淮之间1962 淮北及江淮之间1963 淮北及江

3、淮之间1964 江淮之间及江南1965 全 省1966 淮北及江淮之间1967 江淮之间及江南1968 江淮之间及皖南1969 1970 1971 淮北及江淮之间1972 1973 1974 1975 1976 淮北及江淮之间1977 淮北、皖南1978 全 省1979 淮北及江淮之间1980 全 省1981 淮北及江淮之间1982 全 省1983 全 省1984 淮北及江淮之间1985 全 省1986 淮 北1987 江淮之间1988 淮北及江淮之间1989 淮北及江淮之间1990 江淮之间1991 江淮之间1992 全 省1993 江淮之间1994 全 省1995 淮北及江淮之间1996

4、淮北地区1997 淮北及江淮之间1998 1999 淮北地区 2000 全 省2001 淮北、江淮之间2002 淮北、江淮之间2003 江南南部严重干旱2004 全省秋旱2005 全省中旱,江南中南部、江淮 之间中东部严重干旱2006 沿淮淮北、沿江江南 58 年 合计513171211 镇水管站常备适量的抗旱灌溉设备以便抗旱应急干旱发生率 K=l(或。0)的区域为常旱区常旱区内的作物年年都将遇到干旱的影响,只是灾害的轻重有别,不过成灾减产不会低于最小欠收幅度。在常旱区中,绝收线与旱情线之间(也即b80)的区域,为重灾区在重灾区内的作物,干旱可能带来绝收的重大损失,多年平均因旱造成的欠收幅度要

5、在 50以上,在该区内的高产、优质、高效农业,必须建立在灌溉的基础之上干旱经济分区标准及分区结果详见表 2 表 2 吉林省西部玉米干旱分区标准 423 吉林省干旱经济分区结果长春市除农安县、四平市除双辽县及公主岭和梨树两市的西部以外,其它市区均处在易早区之内长春市的农安、四平市的双辽西部及松原和白城等地均处在常早区内其中农安、双辽东部、公主岭和梨树两市、松原市从松原至长岭镇以东部分,均位于轻灾区之内白城市、松原市西半部分、双辽县以西的小部分处在重灾区,1997 年发生在吉林省西部的太早所造成的绝收面积均出现在该区之内因此,在吉林省西部发展以玉米为主的旱田灌溉,首先应立足于白城,其次开发松原,适

6、当兼顾长春、四平西部,而在长春、四平的中部一带只能集中在水管站常备一部分抗旱灌溉设备以便抗旱应急43 灌溉定额设计与灌溉效益分析 431 灌溉定额设计通常的灌溉定额设计,是根据设计典型年的气象资料依水量平衡法计算出来的其中的典型年是以代表站历年的降雨量资料为参数用频率法进行统计分析认定,如将降雨量频率为 50的年份称作中等年,将降雨量频率为 75的年份称作中等干旱年,将降雨量频率为 90的年份称作干旱年等这一方法,一是没考虑降雨量的分布情况,有效雨量是多少不得而知;二是没考虑诸如气温、光照、风速等气象因子的组台效果,所以由此决定的当年作物蒸散量情况又不够清楚;三是没有考虑设计代表站当年的地下水

7、补给及土壤水可利用情况。即天上地下水对作物的总补给量与作物消耗量的关系如何也不明了因此,依代表站资料设计的灌溉定额成果与相应保证率下干旱年的作物缺水量很难吻合然而,直接以受旱作物缺水量与对应缺水量下的作物受旱减产幅度为参数分析确定相应的干旱年,便克服了上述不足依受旱作物减产幅度的概率分布规律,不同程度干旱年的作物缺水量可根据式(8)和式(11)推算该缺水量即为所求地区及作物的灌溉定额,其灌水定额根据当地的土质和作物不同生育期的根系层深度计算,灌水时间依作物生长发育需要科学灵活掌握432 灌溉效益分析当以表示灌溉增产幅度时,依增产幅度与减产幅度之间的算术关系不难推得 y=(15)D 有关表示欠收

8、幅度的成果,均可视为灌溉增产幅度的另一种表达至此,只要将某一地区无灌溉的作物多年平均产量乘以计算频率年同一作物的受旱减产幅度,即求得了这一地区该作物的多年平均灌溉增产量,分析步骤同原方法 我国自然灾害损失的救助工作主要依靠国家财政援助和生产自救进行,我国自然灾害损失的救助工作主要依靠国家财政援助和生产自救进行,有关自然灾害风险防范的保险体系尚未真正建立。有关自然灾害风险防范的保险体系尚未真正建立。 改革目前的保险体制,探索建立巨灾保险救助和通过资产证券化等非改革目前的保险体制,探索建立巨灾保险救助和通过资产证券化等非传统风险转移方式分散农业巨灾风险的新途径。传统风险转移方式分散农业巨灾风险的新

9、途径。保险具有其他金融工具不可替代的功能,即保险的保障功能,而灾害过后,经济补偿是最直接的救灾措施,因此,保险业在巨灾救助中的作用也格外突出。经过十余年的保险体制改革,中国保险业实现了其跨越式的大发展,可是农业保险的发展仍然举步维艰,甚至在逐步萎缩,与农业经济不断增长的趋势相背离。国家虽然颁布了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和突发事件应对法,提出将建立国家财政支持的巨灾风险保险体系,并鼓励单位和公民参加保险,但是中国的巨灾保险已久缺位。可以说,在自然灾害频发的中国,如何建立农业巨灾保险救济机制,完善农村保险体系,有效地提升保险在国家灾害救助体系中的地位,是我国保险业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一、我国农

10、业保险发展中的问题中国经济多年来快速发展,而保险业的发展却依然与国民经济的发展不相匹配,风险分散能力仍然非常有限,特别是农业保险,在保费收入、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等指标上明显不足,显现出我国当前的农业保险发展中存着在诸多问题。 1.1.保险的产品缺乏、覆盖面比较低,应急处理机制不健全。保险的产品缺乏、覆盖面比较低,应急处理机制不健全。虽然我国是世界上公认的各种自然灾害频繁发生的国家,因灾损失十分巨大,但相应的保险开发程度却非常低。 2.2.保险市场保险市场规则尚未健全。规则尚未健全。我国目前的农业灾害保险市场,无论从客体、从主体还是从市场规则来说,都不十分健全,从而影响了农业灾害保险业的正常发展

11、。3.3.国家财政支持力度不够。国家财政支持力度不够。许多发达国家都把农业保险作为一项支持农业的政策工具。政府通过财政补贴、减免税收等措施支持农业保险的发展,间接实施对当地农业、农户的政策扶持与利益保护。在自然灾害频发、保费费率不断提高的情况下,如果没有国家政策补贴的支持,那么中国的农业保险是不能持续经营的。因此,仅仅通过商业保险来实现支持和保护农业的政策目标,是不符合中国国情的。4.4.巨灾保险支持保护体系缺失。巨灾保险支持保护体系缺失。对保险公司而言,自然灾害保险风险巨大,操作复杂,需要政府给予特殊的保障。因此,无论从降低保险者负担的角度看,还是从保障社会公益的角度看,政府都应该承担起一定

12、的扶持、援助责任。目前,世界上很多国家都已建立巨灾保险制度,不仅在设立巨灾基金、再保险安排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同时还向资本市场推出巨灾风险证券等创新产品,以提升保险业承保能力。在我国,由于没有巨灾支持保护体系,巨灾损失完全由保险公司独立承担,经营主体的积极性、承保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受到严重影响。5.5.缺乏农业保险的法律法规。缺乏农业保险的法律法规。发达国家对农业保险都制定有专门的法规,目前,我国尚没有关于农业保险方面的法律法规。法制的缺失给农业保险实践带来了较多困难,如农业保险的定位、政府在政策性农业保险中的作用和地位、对农险的支持原则、对农险投保人利益的保护、对保险公司的保护、如何保证农险的

13、投保面等问题都难以明确或得不到有效落实,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业保险的规范化发展。二、我国农业灾害保险发展模式的探索根据我国市场经济转轨阶段的特殊国情和农业保险发展中的现实情况,必须改革商业化农业保险体制,探索建立巨灾保险救助和通过资产证券化等非传统风险转移方式分散农业巨灾风险的新途径,有效地提升保险在国家灾害救助体系中的积极作用。1.1.建立健全我国的农业保险相关法规,把我国的农业保险纳入法制化轨道。建立健全我国的农业保险相关法规,把我国的农业保险纳入法制化轨道。我国农业保险落后的原因之一是由于至今还没有一部健全的农业保险法,使得农业保险的主体无法可依,无章可循,在具体运营时带有很大的随意性。

14、因此,我国农业保险体系的建立急需法律法规予以保障。2.2.以巨灾援助为中心,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以巨灾援助为中心,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国家应借鉴发达国家经验,尽快建立农业巨灾援助机制,并将农业保险补贴列入中央财政预算体系之中,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给予保费补贴。另外,对经营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给予一定的费用补贴,并对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或涉农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和所得税。3.3.按照市场机制建立自然灾害保险管理体制。按照市场机制建立自然灾害保险管理体制。在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救灾仍然沿用由国家和政府出资的体系只会使得财政负担越来越重,且不能充分满足受灾群众恢复生产、生活的需要。因此,

15、我国保险市场的迫切需要加强防灾减灾的工作,将市场经济体制和机制引入到自然灾害领域,采取多种措施、多种方法包括研究引入保险机制,建立防灾救灾的保险管理体制。4.4.拓宽保险服务领域,统筹发展城乡自然灾害保险,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拓宽保险服务领域,统筹发展城乡自然灾害保险,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体系。大力发展责任保险,健全安全生产保障和突发事件应急保险机制;积极稳妥推进灾害保险试点,深化保险体制机制改革,完善保险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5.5.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更科学的借鉴和吸取发达国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更科学的借鉴和吸取发达国家自然灾害保险的经验教训。家自然灾害保险的经验教训。6.6.建立自然灾害保险的再保险体系。建立自然灾害保险的再保险体系。一方面引进资金实力雄厚、业务技术精湛、经营经验丰富的国际知名再保险公司和组织,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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