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中支营销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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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销人员日常管理及违规处罚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营销人员日常管理及违规处罚制度,奠定公司良好的执行力,完善本部各营业分区的职场礼仪,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丹东中心支公司全体营销人员。第二章 营销人员日常纪律要求第三条 营销人员须按规定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以激励展业意愿及提升业务技能为目的的各项培训、会议及早、夕会等。因下列(第四条)原因不能参加者,需履行书面告知手续并经公司核准,在规定的天数范围内可不参加早夕会,此期间产生的业绩可作为考核业绩。第四条 营销人员各类假期1、婚假:可有5天,符合晚婚

2、条件可增加至10天。2、产假:生育凡符合计划生育规定且处于生育期的女性业务人员,标准如下:(1)正常生育者:90天;符合晚育年龄的产妇可增加15天;(2)难产或多胎产:另增加15天,难产须出具医生开具的证明;(3)生育期结束后,如因健康或其它原因,确需休息必须重新申请,否则按缺席处理。3、丧假:营销人员办理直系亲属(父母、配偶父母、子女)或配偶或由其直接供给生活费的亲属的丧事,可有7天;如去外地奔丧,另加路程天数。4、病假:营销人员因病需休息或治疗可请病假,但三天(含)以上需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一次连续请假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若一个月后仍无法上班,必须说明原因后再予以续假。5、事假:因私

3、事必须本人亲自处理可请事假;事假须事先请假,一次连续请假时间不得超过7天;若7天后仍无法上班,必须说明原因后再予以续假。6、展业假:全体营销人员每月均有3天展业假,如请假营销人员本人必须向所在的分区经理说明原因,经分区经理同意后方可给假。第五条 营销人员请假流程1、营销人员请假必须本人填写请假单,经书面批准后方可获假,遇有特殊情况不能事先书面请假者,须本人提前通过电话口头请假,并于上班后2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请假不超过3天由所在营销团队最高职级管理体系人员核准,超过3天(含)由营销服务部经理核准,超过5天者由上一级营销部核准;分区经理层及以上职级人员请假须经上一级营销部批准。2、请假人员上

4、班后2个工作日内不办理补假手续者,则按无故缺席处理。第六条 请假与营销人员考核待遇的关系1、产、病假者,在维持考核时,扣除请假时间,以实际上班时间作为考核时段按比例进行考核;晋升考核不因请假而降低标准;2、产、病假期间产生的业绩可作为考核业绩;3、提供虚假医疗证明者,一经查明,公司将按相关品质规定处罚;4、请事假者,不论时间长短,不扣除请假时间,均参加正常业绩考核;5、管理体系人员请假期间,实行托管制,由各机构营销服务部或营销部指定管理体系人员托管,填写托管申请单。超过15个(不含)工作日以上者其直辖组辅导津贴由托管人领取,如无托管人则直辖辅导津贴按比例给付,实际发放津贴=应付直辖组辅导津贴*

5、(1-请假天数/当月工作日天数)。托管期间,各级管理关系、育成关系不因托管而改变。各级管理体系人员托管须报分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6、一个月连续缺席7天以上或当月缺席满15天者,一律作离职处理。第三章 营销人员活动量管理第七条 营销人员每周一至周五必须按要求填写营销人员工作日志,每周不少于10个有效拜访,其中要求有3个增员拜访。第八条 营销人员工作日志分层级由上一级直属主管不定期检查,营销部不定期抽查。即主管层级人员负责检查其辖下业务层级人员的日志每周不少于5次,分区经理负责检查其分区主管层级人员的日志每周不少于2次,分区经理的日志由本级营销经理检查每周不少于1次。工作日志检查者必须在日志上

6、做出批语并亲笔签名,否则视为无效。第四章 营销人员违规处罚办法第九条 营销早(夕)会迟到(早退)10分钟(含)以内者,按迟到(早退)计算。业务层级人员罚款5元,主管层级人员罚款10元,分区经理罚款20元;超过10分钟者,以缺席计算。业务层级人员罚款10元,主管层级人员罚款20元,分区经理罚款30元。第十条 营销主管早(夕)会参会人员不受理请假申请。迟到(早退)者罚款10元;缺席者罚款20元。第十一条 营销分区经理例会迟到(早退)者乐捐10元;无故缺席者罚款20元。第十二条 营销人员没有按规定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以激励展业意愿及提升业务技能为目的的各项培训,主管层级人员罚款50元,分区经理罚款10

7、0元。第十三条 营销人员参加公司任何会议、培训(包括产说会、创说会)时手机铃声响业务层级人员罚款2元,主管层级人员罚款5元,分区经理罚款10元;任何人员在会议、培训进行中接听电话罚款20元(产说会、创说会除外)。第十四条 营销人员每人每月请事假不得超过两次(展业假除外),超过两次者业务层级人员需罚款10元,主管层级人员罚款20元,分区经理罚款50元。第十五条 营销人员没有按照规定填写工作日志或工作日志填写情况不真实经核实有虚假成分者,每缺少一个拜访或虚假填写一个拜访,业务层级人员罚款2元,主管层级人员罚款5元,分区经理罚款10元。第十六条 主管层级以上(包括主管)负责检查工作日志的人员,如果没

8、有按照规定按时检查其所管辖的人员的工作日志,每少批阅一次主管层级人员罚款5元,分区经理负连带责任罚款10元;分区经理层级违犯规定者罚款10元。第十七条 违反规定受到处罚者公司将在其本月佣金中扣除罚款,如该月没有产生佣金将在以后其他月份佣金中扣除。营业分区需选派专人负责记录自己所在分区罚款金额。所有罚款透明公开,款项用于奖励该月满勤的营销人员或用于分区职场建设当中。 第五章 营销职场日常管理第十八条 营销人员进入职场,需注意服装整洁,不得着奇装异服,不得穿拖鞋。第十九条 男士着西服、衬衫、打领带,不得穿短裤、背心、打赤膊。第二十条 女士着职业套装(裙),不得着薄、露、透、超短服饰,不得浓装艳抹。第二十一条 营销人员注意保持仪容、仪表整洁大方。男士不得蓄留胡须、长发、长指甲;女士不得烫染夸张发式、发色,不得佩戴夸张配饰。第二十二条 同事间应友爱尊重,顺畅沟通,语言文明礼貌,举止大方得体。严禁在职场内使用污秽语言、大声争执、打架。第二十三条 营销人员要树立职场正气,自觉抵制歪风邪气。第二十四条 营销人员要爱护职场的一切办公设施,自觉维护并保持清洁整齐的环境。第二十五条 营销人员不得在营销职场内推销任何与本公司业务无关的物品。 生命人寿辽宁分公司营销部 2009-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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