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滨河新城项目投资开发协议书最终0509-l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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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连云港滨河新城项目投资开发协议书连云港滨河新城项目投资开发协议书甲方:甲方: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政府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加快连云港市滨河新城的城市化建设进程,打造优美人居生活环境,甲方拟引资对位于海州区滨河新城郁洲北路南侧的区域进行开发;乙方经过对甲方辖区的投资、市场环境进行了初步考察,与甲方达成了在该区域进行开发建设高品质居住小区及配套项目(下称该项目)的投资意向。为此,经平等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现就该项目的投资开发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第一条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1、该项目所在地块(下称“该地块”)位于滨河新

2、城郁洲北路南侧、规划六路路以东,规划十六以北,聚贤路以西,用地面积为 116 亩(地块确切位置及用地面积以国土部门出让界址为准),具体位置见本协议附件一四至红线图。2、该地块面积约为 116 亩,其中商服用地面积不高于总用地面积的10%(为可出让的净用地面积,不含周边市政道路、设施用地,具体面积以国土部门实测为准)。第二条第二条 甲方负责的事项甲方负责的事项1、将该地块规划为可进行房地产开发和经营的商服、住宅用地,其中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为 70 年,商服用地的使用年限为 40 年,并使之具备相应的规划条件,相关规划指标以土地出让前,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并经市规划局认可的规划设计条件为准。2、取

3、得该地块的征地、农转用批文及其他合法用地手续。3、按如下要求在土地挂牌完成该地块的征地拆迁工作:(1)该地块的权属清楚,没有设定抵押权等任何义务,没有权属纠纷和诉讼。(2)该地块的一切附属物的权益己清理完毕,地上、地下光缆、管网、通讯基站以及 110 KV 以下高压线已迁改完毕,征地拆迁补偿完毕,没有任何纠纷和法律诉讼,没有设定抵押权等任何义务。竞得者可沿该地块的征地红线进行封闭管理和建设开发。(3)在地块公开出让前,沿地块红线修建围墙将地块围闭。4、出资完善如下市政配套条件:(1)将该地块所需配套的道路、水、电力、供暖、排污、燃气、有线电视、通讯市政管网接至该地块用地红线边缘。(2)在该地块

4、上所开发的首批商品房预售前开设连接该地块与城市主要交通点的公交线路,并在该地块边缘设立公交站点。5、在按本协议约定完成土地挂牌前的相关工作后将该地块按如下计划挂牌出让:(1)甲方应在 2015 年 5 月 30 日前挂牌出让约 116 亩土地,并在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将该土地交付给乙方;第三条第三条 乙方负责的事项乙方负责的事项1、在甲方依约完成第二条约定的有关事项且该地块出让起始价符合本协议第四条约定条件的前提下,乙方报名竞买土地。2、乙方竞得土地后应在连云港市海州区注册成立项目公司,进行项目开发,依法向连云港市海州区税务机关纳税。3、乙方应在竞得土地后与连云港市国土部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按本

5、协议约定的方式及时、足额支付土地成交价款。4、乙方应按提供高档物业管理服务的商住社区的标准做好本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提交规划部门审批后实施。5、乙方在开发本项目的过程中应依法建设、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并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和指导。第四条第四条 乙方承诺能接受的地价及地价款支付方式乙方承诺能接受的地价及地价款支付方式1、乙方承诺能接受的该地块的地价为 129 万元/亩。2、上述地价中已包含下述费用:(1)乙方为获得该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时及之前法定、规定或约定应由乙方承担及支付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征地税费规费、征地补偿、拆迁补偿、安置费、被征地农民的社保费用、管理费、建设用地指标费用、土地

6、出让金、基金、山林植被费、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林业规费等,但契税、交易服务费由乙方支付;(2)该地块具备本协议约定的规划条件、市政配套设施条件所需的费用。3、甲方同意乙方按如下方式支付该地块的成交价款:(1)每宗土地的竞买保证金不低于出让起始总价的 20%,在成交后转为该宗土地的部分成交价款;(2)乙方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土地成交价款的 50%(含竞买保证金转成的成交价款) ,剩余 50%的土地成交价款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一年内付清。(3)在乙方支付该地块地价款的 50%以后,在乙方出具银行保函的情况下,甲方同意协调相关部门办理该地块的国土证。第五条第五条 甲方承诺的开发政策

7、甲方承诺的开发政策1、在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同意乙方控股或关联的合乎资质的设计、建筑、监理、装修、园艺绿化和物业管理等公司跨地区参与该地块项目开发建设。2、该地块商品房的房价由乙方根据市场自行确定及调整,该地块上开发建设的苑区由乙方封闭管理。政府不对该地块上房地产项目每年报建及销售的面积进行限制。3、在规划批准后,不新增规划各类管线(如通讯、电缆、污水、燃气、电力、有线电视等管线)通过该地块。4、在该地块周围 1000 米范围内不规划、兴建有污染的工业和禽畜饲养业项目。5、乙方在诚实告知业主及绿化率符合指标的前提下:可将规划停车位(包括无上盖的停车位)有偿分割给购房人使用,并按相关规定办理部

8、分停车位(人防设施以外的地下停车位)权属登记手续。6、该地块的房产产权人及其子女可入读连云港市解放路小学滨河分校,享受与本小学学区范围内的本地户口居民的同等待遇,乙方无须为此额外支付任何费用。另该项目的业主及其子女经公安部门审批后可到当地办理入户手续,享受当地居民同等待遇。7、乙方竞得该地块后,在办理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证及开发经营过程中政府同意给予政策优惠。地块房地产项目的其他规费如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费、劳保费、招投标服务费、施工图审查费、工程质量监督费、工程定额测定费等的优惠标准力争参照连云港市已有项目最低标准执行(详见附件三) 。8、政府为乙方的工作人员、车辆、物资进出该地块实施项目

9、开发工作提供便利,协助乙方处理各种纠纷,及时协调好市区相关部门与乙方的关系。9、在该项目摘牌前安排相关部门协助乙方上报并审批通过该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10、政府将该项目列入区重点工程,指定专人全程协助乙方办理市各职能部门的工商登记、税务、规划、国土、建设、环保等项目报建和审批等相关手续,确保该项目享有重点工程的待遇。为加快项目建设,甲方同意在乙方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支付相应地价款的条件下,协调相关部门为乙方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等开工审批手续。11、甲方同意在该地块周边为乙方无偿提供临时用地。 第六条第六条 乙方放弃竞买的权利乙方放弃竞买的

10、权利1、若任何一期土地未能在本协议第二条约定的时间内公开出让或公开出让时不具备该条及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条件时,乙方可选择不参与竞买。2、当地块竞拍价格超过 129 万/亩时,乙方有权利放弃继续竞拍。第七条第七条 其他其他1、在甲方将该地块公开出让后,乙方若改由 碧桂园 有限公司的其他附属公司报名竞买(或联合竞买)该地块的,本协议对该竞买人与甲方继续有效。2、双方签订本协议后,乙方需向甲方交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待土地摘牌后,保证金自动转为土地出让金(部分) 。3、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在附件一、附件二、附件三、附件四经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书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

11、正文)甲方(盖章):甲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乙方(盖章):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年 月 日协议签订地:附件清单:附件清单:附件一:四至红线图附件二:规划设计要点附件三:项目开发收费标准附件二:用地规划条件书XX 规条2015X 号一、用地情况规划建设用地面积 平方米(约176亩) 。二、用地使用性质:商住用地(R/C)三、用地使用强度容积率: 不大于 1.8, 建筑密度26 % ,绿化率30% 四、建筑设计要求 1、建筑规模:以在给定的容积率范围内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2、建筑高度:不高于 100 米。3、建筑退让距离:按照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执行4、建筑间距:按照江苏省城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执行5、交通出入口方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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