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税种及其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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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七章第七章 其他税种及其会计处理其他税种及其会计处理7.17.1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其会计处理城市维护建设税及其会计处理7.1.17.1.1 城市维护建设税概述城市维护建设税概述1、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在征税范围内从事工商经营,缴纳“三税” (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2、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税范围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以及税法规定征税的其他地区。 (城市、县城、建制镇的范围应根据行政区划分标准。 )3、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纳税人所在地不同实行差别税率,其税率分别为:1)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 7%;2)纳税人所在地在甚城、镇的,

2、税率为 5%;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 1%。4、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2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税法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违法行为的经济制裁,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但纳税人在被查补“三税“和被处以罚款时,应同时对其偷漏的城建税进行补税和罚款。因为城建税以“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所以要免征或减征“三税“,也就要同时免征或者减征城建税。5、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环节、期限与地点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环节,实际就是纳税人缴纳“三税“的环节;城市维护建设税与“三税“同时缴纳,其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也分别与“三税“相同。7.1

3、.27.1.2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会计处理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会计处理1、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之和税率2、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会计处理企业应当在“应交税金“账户下设置“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明细账户,专门用来核算企业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发生和缴纳情况。该账户的贷方反映企业按税收政策法规计算出的3应当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借方反映企业实际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应交而未交的城市维护建设。【例 7-1】某房地产开发公司 2004 年 7 月 31 日计算出企业当月应交的营业税 1060000 元。该企业地处某镇,城市维护建设

4、税税率为 5%。则当月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为:应纳税额=10600005%=53000(元)会计分录: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53000贷:应交税金一一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53000【例 7-2】某公司 2004 年 5 月份实际缴纳营业税2197136.08 元、增值税 32000 元。该公司地处市区,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 7%。月末,公司根据当月实际缴纳营业税和增值税税额,计算出当月实际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为:应纳税额=(2197136.08+32000)7%=156039.53(元)会计分录: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56039.53贷:应交税金一一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156039.5347

5、.1.37.1.3 教育费附加教育费附加1、教育费附加概述教育费附加不是税,它是和税收同时收取的一种费用。由于它是由税务机关随同“三税“一并收取的,因此通常将其视同税收。1)纳税人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一样,凡是缴纳“三税“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缴纳教育费附加。2)计征依据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征依据3)征收比率征收比率为 4%。4)缴纳期限按照规定,教育费附加应当与“三税“同时缴纳。凡是办有职工子弟学校的单位,应当按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然后由教育部门根据其办学的情况酌情返还给办学单位,作为对其所办学校经费的补贴。2、教育费附加的会计处理51)教育费附加的计算。应纳教育费附加=(

6、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实际缴纳的消费税+实际缴纳的营业税)征收比率2)教育费附加的会计处理。企业应当在“其他应交款“科目下设“应交教育费附加“明细科目,专门用来核算实际发生和缴纳的教育费附加,其贷方反映企业计算出的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其借方反映企业实际缴纳的教育费附加,其余额在贷方反映企业应交而未交的教育费附加。【例 7-3】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 2004 年 7 月 12 日、22日和 8 月 1 日按规定分别预缴营业税 292000 元,则同时应预缴的教育费附加为:应纳教育费附加=2920004%=11680(元)会计分录如下: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11680贷:其他应交款一一应交教育费附加

7、11680借:其他应交款一一应交教育费附加 11680贷:银行存款 11680月末计算出本月应纳营业税的同时(本月应纳营业税6为 1060000 元),计算出本月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为:应缴教育费附加=10600004%=42400(元)由此,可得月末应补提的教育费附加=42400-116803=7360(元)作如下会计分录: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7360 贷:其他应交款-一一应交教育费附加 7360课堂小结:本次课主要讲授了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相关内容,要求理解并掌握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算和税率,掌握其会计处理。77.27.2 关税关税7.2.17.2.1 关税概述关税

8、概述1、关税的概念关税是由海关依据关税税法,对进出关境的货物和物品所征收的一种流转税。2、关税的征税对象关税的征税对象是准许进出境的货物和物品。货物是指贸易性商品;物品是指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各种运输工具上的服务人员携带进口的自用物品、馈赠物品以及其他方式进境的个人物品。3、纳税义务人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发货人和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是关税的纳税义务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包括该物品的所有人和推定其携带人为所有人,一般情况下,对于携带进境的物品,推定其携带人为所有人;对分离运输的行李,推定相应的进出境旅客为所有人;对以邮递方式进境的物品,推定其收件人为所有人;以邮递或其

9、他运输方式出境的物品,推定其寄件人或托运人为所有人。84.关税的完税价格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估定, 2002 年 1 月 1 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审定进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1)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1)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包括货物的货价、货物运抵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货物的货价以成交价格为基础。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买方为购买该货物,并按完税价格办法有关规定调整后的实付或应付价格。“实付或应付价格“指买方为购买进口货物直接

10、或间接支付的总额,即作为卖方销售进口货物的条件,由买方向卖方或为履行卖方义务向第三方已经支付或将要支付的全部款项。(2)进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进口货物的价格不符合成交价格条件或者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海关应当依次以相同货物成交价格方法、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倒扣价格方法、计算价格方法及其他合理方法9确定的价格为基础,估定完税价格。相同或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相同或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方法,即以与被估的进口货物同时或大约同时(在海关接受申报进口之日的前后各 45 日以内)进口的相同或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估定完税价格。倒扣价格方法。倒扣价格方法即以被估的进口货物、相同或类似进口货物在境内销售的价格

11、为基础估定完税价格。按该价格销售的货物应当同时符合五个条件,即在被估货物进口时或大约同时销售;按照进口时的状态销售;在境内第一环节销售;合计的货物销售总量最大;向境内元特殊关系方的销售。计算价格方法。计算价格方法即按下列各项的总和计算出的价格估定完税价格。有关项为:第一,生产该货物所使用的原材料价值和进行装配或其他加工的费用。第二,与向境内出口货物销售同等级或同种类货物的利润、一般费用相符的利润和一般费用。第三,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其他合理方法。但不得使用以下价格:10第一,境内生产的货物在境内的销售价格。第二,可供选择的价格中较高的价格。第三,货物在出口地市场

12、的销售价格。第四,以计算价格方法规定的有关各项之外的价值或费用计算的价格。第五,出口到第三国或地区的货物的销售价格。第六,最低限价或虚构的价格。2)特殊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1)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及其制品。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及其制品需征税或内销补税的,海关按照一般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规定,审定完税价格。(2)保税区、出口加工区军物。以海关审定的价格估定完税价格。(3)电主壁外修理的货物。以海关审定的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以及该货物复运进境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估定完税价格。(4)运往境外加工的货物。应当以海关审定的境外加工费和料件费,以及该货物复运进境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估定完税价格。11(

13、5)暂时进境货物。应当按照一般进口货物估价办法自旺币完税价格。(6)租赁方式进口货物以租金方式对外支付的租赁货物,在租赁期间以海关审定的租金作为完税价格;留购的租赁货物,以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7)留购的进口货样等。对于境内留购的进口货样、展览品和广告陈列品,以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作为完税价格。(8)予以补税的减免税货物。应当以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扣除折旧部分价值作为完税价格,其计算公式如下:完税价格=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进口时的价格1 一申请补税时实际已使用的时间(月)(监管年限12)(9)以其他方式进口的货物。以易货贸易、寄售、捐赠、赠送等其他方式进口的货物,应当按照一

14、般进口货物估价办法的规定,估定完税价格。3)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1)以成交价格为基础的完税价格。12(2)出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不能确定时,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次使用下列方法估定:同时或大约同时向同一国家或地区出口的相同货物的成交价;同时或大约同时向同一国家或地区出口的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根据境内生产相同或类似货物的成本、利润和一般费用、境内发生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以及保险费计算所得的价格;按照合理方法估定的价格。7.2.27.2.2 关税的会计处理关税的会计处理1、应纳税额的计算1)从价税应纳税额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2)从量税应纳税额关税税额=应税进(出

15、)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3)复合税应纳税额我国目前实行的复合税都是先计征从量税,再计征从价税。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货物税额+应13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税率4)滑准税应纳税额。关税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滑准税税率2、关税的会计处理1)企业自营进口的关税,应直接在物资采购、原材料等账户中核算;2)代理进口业务的进口关税,由进口单位原数向委托单位收取,借记“应收账款“等账户,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交税金一一应交关税“账户;3)自营出口货物应纳的关税,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账户,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交税金-一-应交关税“账户;4)代理出口业务其缴纳的

16、关税借记“应收账款“账户,贷记“银行存款“或“应交税金一一应交关税“账户。【例 7-4】上海某进出口公司自香港购进芬兰产的粘胶纸一批,以 CIF 上海 1740.00USD 成交,粘胶纸归入税号 48.15,关税税率 40%,USD100=¥830,则计算如下:完税价格=USD17408.30=14442(元)14应纳关税=1444240%=5776.80(元)增值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十消费税=14442+5776.80+0=20218.80(元)应纳的增值税税额=20218.8017%=3437.20(元)会计处理:借:物资采购 20218.80应交税金一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437.20贷:银行存款 23656课堂小结:本次课要求理解关税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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