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5+中药制剂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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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附录5:中药制剂第一章 范围范围第一条第一条 本附录适用于中药材前处理、中药提取和中药制剂的生产、质量控 制、贮存、发放和运输。第二条第二条 民族药,如藏药、苗药、蒙药等参照本附录执行。第二章 原则原则第三条第三条 中药制剂的质量与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质量、中药材前处理和中药 提取工艺密切相关。应对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质量以及中药材前处理、中药提取 工艺严格控制,防止在中药材前处理、中药提取、贮存和运输过程中的微生物污 染和变质。第四条第四条 中药材来源应相对稳定,必要时可监督收购。注射剂生产所用中药 材的产地应与注册申报资料中的产地一致,并尽可能采用规范化生产(如中药材 GAP)的中药材。第五

2、条第五条 为确保产品质量的控制,中药制剂质量标准在法定标准的基础上可 适当增加新的检验项目。第六条第六条 厂房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采取密闭、通风、排风、除尘、除湿、空 气净化等措施。第三章 机构与人员机构与人员第七条第七条 企业的质量管理部门应有专人负责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质量管理。第八条第八条 专职负责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质量管理的人员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中药学、生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至少有三年从事中药 生产、质量管理的实际工作经验;或具有专职从事中药材和中药饮片鉴别工作八 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验;2. 具备鉴别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真伪优劣的能力;3. 具备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质量控制的实

3、际能力;4. 根据所生产品种的需要,熟悉相关毒性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管理与处理 要求。第九条第九条 专职负责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质量管理的人员主要从事以下工作:1. 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取样;2. 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鉴别、质量评价,提出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是否放行 的意见;3. 培训中药材处理操作人员,包括毒性中药材处理操作人员;4. 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标本的收集、制作和管理。2第四章 厂房设施厂房设施第十条第十条 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取样、筛选、称重、粉碎、混合等操作,如易 产生粉尘,应采取有效措施以控制粉尘扩散,避免污染和交叉污染,如安装捕尘 设备、排风设施或设置专用厂房(操作间)等。第十一条第十一条 中

4、药材前处理的厂房内应设拣选工作台,工作台表面应平整、易 清洁,不产生脱落物。第十二条第十二条 中药提取、浓缩等厂房应与其生产工艺要求相适应,有良好的排 风、水蒸汽控制及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等设施。第十三条第十三条 中药提取、浓缩、收膏工艺宜采用密闭系统以防止污染。采用密 闭系统生产的,其操作环境可在非洁净区;采用敞口方式生产的,其操作环境应 与其制剂的配制岗位的洁净度级别相适应。第十四条第十四条 中药提取后的废渣如需暂存、处理时应有专用设施。第十五条第十五条 浸膏的配料、粉碎、混合、过筛等操作,其洁净级别应与其制剂 的配制岗位的洁净度级别一致。用于直接入药净药材的粉碎、混合、过筛等厂房 应能密闭

5、,有良好的通风、除尘等设施,人员、物料进出及生产操作应参照洁净 区管理。第十六条第十六条 有无菌要求的中药制剂,其浓配前的精制工序应至少在 D 级洁净 区内完成。第十七条第十七条 非创伤面外用中药制剂及其他特殊的中药制剂可在非洁净厂房内 生产,但必须进行有效的控制与管理。第十八条第十八条 中药标本室应与生产区分开。第五章 物料物料第十九条第十九条 对每次接收的中药材来货按产地、采收时间、采集部位、药材等 级、药材外形(如全株或切断) 、包装形式等分类,分别编制批号并管理。第二十条第二十条 应设置原药材库和净药材库分别贮存各类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并 按照法定质量标准项下规定的贮藏条件贮存;贮存鲜活

6、中药材应有适宜的设施 (如冷藏设施) 。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一条 毒性和易串味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应分别设置专库(柜)存 放。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二条 贮存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应定期养护管理,仓库应保持空气 流通,应配置相应的设施或采取安全有效的养护方法,防止昆虫、鸟类或啮齿类 动物等进入,防止任何动物随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带入仓储区而造成污染和交叉污 染。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三条 仓库内应配备适当的设施,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中药 材和中药饮片、中药提取物以及中药制剂的贮存符合其湿度、温度或照度的特殊 要求,并进行监控。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四条 在运输过程中,应采取有效可靠的措施,防止中药材和中药3饮片、中药提取

7、物以及中药制剂的质量发生改变。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购入的中药材外包装上应标明品名、产地、采收(加工)时 间、规格;中药饮片和中药提取物的外包装上应标明品名、批号、规格、加工时 间、加工企业名称等,并有合格证。第六章 文件管理文件管理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六条 应制定能有效控制产品质量的生产工艺规程和其他标准文件:1. 制订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养护制度,并分类制订养护操作规程;2. 制订每种中药材前处理、中药提取、中药制剂的生产工艺和工序操作规 程,各关键工序的技术参数必须明确,如:标准投料量、提取、浓缩、精制、干 燥、过筛、混和、贮存等要求,并明确相应的贮存条件及时限;3. 根据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质量、

8、投料量等因素,制订和执行每种中药提取 物的收率限度范围;4. 制订每种经过前处理后的中药材、中药提取物、中药制剂的质量标准和 检验方法。必要时还应制定中药制剂中间产品的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七条 应对从中药材的前处理到中药提取物整个生产过程中的生产 管理、生产卫生管理以及质量管理情况进行记录。1. 当几个批号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混合投料时,应记录本次投料所用每批 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批号和数量;2. 中药提取各生产工序操作记录应包括提取、浓缩、收膏、精制等;(1) 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品名、批号、投料量及监督投料记录;(2) 提取工艺的设备编号、相关溶媒、浸泡时间、升温时间、提取时间、提

9、 取温度、提取次数、溶媒回收等记录;(3) 浓缩和干燥工艺的设备编号、温度、浸膏干燥时间、浸膏数量记录;(4) 精制工艺的设备编号、溶剂使用情况、精制条件、收率等记录;(5) 其他工序的操作记录;(6) 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废渣处理记录。第七章 生产管理生产管理第二十八条第二十八条 中药材使用前应按规定进行拣选、整理、剪切、洗涤、浸润 或其它炮制加工,未经处理的中药材不得直接用于提取加工。第二十九条第二十九条 注射剂所需的中药材必须采购原药材由企业自行加工处理。第三十条第三十条 鲜用中药材采收后应在规定的时限内投料,可存放的鲜用中药材 应采取适当的措施保存,保存的条件和时限应有规定并经验证确认,

10、不得对产品 质量和预定用途有不利影响。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一条 在生产过程中应采取以下措施防止微生物污染:1. 处理后的中药材不得直接接触地面,不得露天干燥;42. 应使用流动的工艺用水洗涤拣选后的中药材,用过的水不得用于洗涤其 他药材,不同的中药材不得同时在同一容器中洗涤;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毒性药材和饮片的操作应有防止污染和交叉污染的措施。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中药材洗涤、浸润、提取用工艺用水的质量标准不得低于饮 用水标准,无菌制剂的提取用工艺用水应采用纯化水。第三十四条第三十四条 应有经批准的回收溶媒的方法,回收后溶媒的再使用不得对 产品造成交叉污染,不得对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有不利影响。第

11、八章 质量管理质量管理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 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质量应符合国家药品标准及省(自治区、 直辖市)中药材标准和中药炮制规范,并在现有技术条件下,根据对中药制剂质 量的影响程度,在相关的质量标准中增加必要的质量控制项目。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六条 中药提取、精制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的,如溶剂对产品质量 和安全性有不利影响时,应在中药提取物和中药制剂的质量标准中增加残留溶剂 限度。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七条 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质量控制项目应至少包括:1. 鉴别;2. 中药材和中药饮片中所含有关成分的定性或定量指标;3. 已粉碎生药的粒度检查;4. 直接入药的中药粉末还应包括入药前的微生物限度检查;5.

12、 外购的中药饮片应增加相应原药材的检验项目;6. 其他必要的检验项目。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 应对回收溶媒制订与其预定用途相适应的质量标准。第三十九条第三十九条 应建立企业生产所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标本,如原植(动、 矿)物、中药材使用部位、处理后药材、经批准的替代品、伪品等标本。第四十条第四十条 对使用的每种中药材和中药饮片应根据其特性和贮存条件,规定 贮存期限,定期复检。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一条 中药材和中药饮片、中间产品的贮存条件和贮存期限应根据 其特性和包装方式以及稳定性考察的结果来确定。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二条 每批中药材或中药饮片应留样,留样量应至少能满足鉴别的 需要,并保存至使用该批中药材

13、生产的最后一批制剂产品放行后一年。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三条 应保存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贮存期间各种养护操作记录。第九章 委托生产委托生产第四十四条第四十四条 中药材前处理和中药提取的委托生产还应符合以下要求:1. 委托生产使用的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来源和质量应由委托方负责;2. 委托方应制定委托生产产品质量交接的检验标准并检验;3. 委托生产产品放行时,应查阅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检测报告书,确认中药5材和中药饮片的质量。第四十五条第四十五条 中药提取的委托还应注意以下事项,并在委托生产协议中确 认:1. 所使用中药材和中药饮片的质量标准;2. 中药提取物的质量标准;3. 中药提取物的收率范围;4. 中药提取物的包装容器、贮存条件、贮存期限;5. 中药提取物的运输:(1) 中药提取物运输包装容器的材质、规格;(2) 防止运输中质量改变的措施。6. 中药提取物交接的确认事项:(1) 每批提取物的交接记录;(2) 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提供每批中药提取物的生产记录。第十章 术语术语1. 原药材指未经前处理加工或未经炮制的中药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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