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见书修改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律意见书修改版(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成都成都 公司关于成都铭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香港万公司关于成都铭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香港万骊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经营管理名人堂合同书的骊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经营管理名人堂合同书的意见书意见书致成都铭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我单位已收到你单位与香港万骊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经营管理名人堂合同书,经认真研究,提出以下意见:1、甲方成都铭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乙方香港万骊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经营管理名人堂合同书,双方权利义务极其不对等,显失公平,严重的违反了合同法的规定,该合同明显加重了甲方成都铭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责任,而对乙方香港万骊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义务明显约定过少过轻过宽
2、泛,对其可能违约及损害甲方成都铭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名人堂项目的赔偿责任约定过少过模糊,对乙方享有的权利极尽可能的扩大,如按照此合同履行,甲方成都铭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会完全丧失对名人堂项目的管理权,监督权,会承担极大的法律风险和经营风险。2、成都名人堂项目是公司股东基于彼此的同学感情,彼此的信任出资成立的,甲方成都铭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乙方香港万骊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经营管理名人堂合同书,其全盘委托管理的方式严重损害了股东之间信任的基础,伤害了股东在名人堂项目上投入的感情。3、基于以上意见,我单位以公司董事的身份坚决反对成都铭仁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就名人堂项目签订任何类似的委托管理合同。公司公章2011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