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下五千年-古代部分-古罗马文明-日耳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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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世界上下五千年世界上下五千年- -古代部分古代部分- -古罗马文明古罗马文明- -日耳曼人日耳曼人日耳曼人在罗马帝国的北方,很早就住着所谓蛮族部落,其中人数最多的是日耳曼人。日耳曼人分布的地区,大致东起维斯杜拉河,西至莱因河,南起多瑙河,北至波罗的海。日耳曼人是怎样吃饭的,以至饭前饭后都讨论些什么大事呢?一般情况下,每天他们起身较晚,睡醒以后,往往天已大亮了。因为天气太冷,他们普遍用温水洗脸。洗脸以后就吃饭,吃饭时,一个人占着一个桌子。饭后拿起武器就开始办事;但更普通的是一起去喝酒。整天整夜地喝酒在他们看来是正当的行为,争吵打架也很普通,这本是酗酒的人们常有的事。这种争吵往往还不仅止于口角,更

2、普通的是导致流血负伤。但是,部落之间、家庭之间的大事情,往往都在这种喝酒的时候进行讨论。他们认为这种场合是适于讨论大事的,因为吃酒之后,人就更加爽快热烈。在这时,人都没有什么隐瞒了,各个人说出自己心里的话,因此,每人都暴露了自己的想法。这种进行商讨的方法的原则是:在热情的时候进行讨论,在冷静的时候加以判断。日耳曼人认为男女婚姻是神圣的。在他们之间每个男人都满足于一个妻子,只有酋长例外,可以多妻。这一点是所有野蛮民族或日耳曼人的后裔们都不能比拟的。日耳曼人定婚结婚的手续也特简单,但别具一格。双方定下亲事后,新娘从不给新郎带来什么嫁妆,但新郎必须赠给新娘礼物。礼物一经被女方接受,此门亲事就算完成了

3、。送什么样礼物,男方也从不与女方商量,也从不采用女人喜爱的衣着、化妆之类的奢侈品。全部礼品,有几头佩戴牛轭的牛、一匹装备齐全的马、一副铠甲、一个盾牌、一支长枪或一把剑。新娘虽无嫁妆,但也须赠给新郎一些武器,交换武器之后,就算是结婚了。男女双方结婚后,意味着女方和男方生死与共,女方必须保持贞操。在结婚的典礼上,新郎就告诫新娘,她的责任是作为丈夫在劳动中和危险时的伴侣,在战时同冒危险,在平时同甘共苦;使她知道在严格的道德的制裁下,在劳苦的工作中,女性并不能例外。赠送佩戴牛轭的牛,装备起来的马,和互相交换武器,都贯彻上述的精神。女方要准备这样去生活,这样去死。这便是结婚的条件,她将所接受的铠甲当作神

4、圣的财产,要把它完整无缺地保存下来,要把它传给自己的儿子们,一部分要传给儿子的妻子们,又从她们的手中传给孙子们。从古代日耳曼人的婚姻关系来观察,妇女的贞操是十分被看重的。尤其是男女结婚后,这种贞操是必须保持的。一旦发现妻子不贞,就必须当一件大事情加以严肃处理。这种处理方法一般是对女方的惩罚,又必须由丈夫亲自来执行。他将犯有不贞的妻子的头发剪掉,然后,把她的家属找来,在家属的面前,把妻子的衣服扒光,用鞭子把她从自己的棚子中赶出去。这种丢脸的女人,一经被处罚后,即使是特别美貌的女子,也不会再找到丈夫。有的部落要求得更加严格,妇女在婚前不许私通男人,只有处女才有结婚的资格。在他们看来,女人只满足一个

5、丈夫,犹如满足一个生命,一个身体,一个心一样。她的快乐只集中在一个人身上,这样的女人才是最高尚的。日耳曼人特别好客,他们认为远来的客人被关在门外,那是一种犯罪。对待客人必须极力给予款待,并且日耳曼人有个好习惯,他们认为客人在临走时,可向主人任意索要任何东西,主人还必须尽力满足。日耳曼人在集会时往往要表演舞蹈,不过这种舞蹈也很奇特,只是一群裸体青年手握刀枪进行比舞。这种舞蹈十分危险,往往会把表演者杀死。尽管如此,表演也特别卖气力,因为只要观众满意他们就心满意足了。较落后的部落也进行赌博,并且特别认真,当他们把身边的东西全部输光之后,就会把自己的自由当为赌注押上去,并甘心情愿给人家充当奴隶。他们不

6、惜拿自己的自由当赌注,输者自愿地成为奴隶。年轻的、身体强健的人,赌输了便允许把自己捆起来变卖。他们对这种特别恶劣的习惯还十分守信,在他们看来,在这种场合讲究信用是光荣的。而且确实也有许多人就是这样失去了自由变成了奴隶。在各个日耳曼部落间,人们天生的秉性也各不一样,有的粗野好战,善于掠夺,酗酒狂怒之后,杀人不眨眼,显然这就是后来法西斯的典型性格。有的懒惰肮脏,反对和平,以战争为职业,以杀死邻人和掠夺别人为光荣。有的只知吃喝玩乐,浑浑噩噩既不爱和平也不怕战争。有的十分讲求信义。有的言而无信,诡诈狡猾。还有一种日耳曼人的部落,这个部落的人比其他部落的人身体强健,躯体坚实,面容严峻;他们的智慧比较高,

7、比一般日耳曼人聪明。他们选举长官之后,就服从被选者的命令,尊敬地位较高的人。善于利用机会,能控制自己,不轻举妄动,能按排时间,永不致忙乱不堪。晚间有濠堑以自卫,不迷信命运,但信赖勇气。靠海滨的一些部落,他们认为自己是日耳曼人中最高贵的。他们只用正义来保护广大的土地,既不贪婪,也不好战;爱和平,自居一方,不挑动战争,不掠夺别人;他们最大的力量在于不做非正义之事,但如遭受侵犯,就立刻予以回击。这种人拥有很多人马,能主动维持和平,又被他人所敬畏。还有一种日耳曼人,性格过分软弱,多少年来过着一种和平的、软弱的生活。在古代野蛮民族中,有强权无公理,用软弱来维持和平是最愚蠢的;只有强者才能讲和平,讲正义,

8、才有资格讲所谓抑制自己。在那时,软弱是一种虚荣,只能被鄙视,充当受害者,只有胜利者才是聪明的被尊敬的。还有一种日耳曼部落,虽然人数最少,周围皆是强敌,但他们从不软弱,从不降服,他们依靠冒险,拚命地去斗争,把自己挽救出来,用凶猛的战斗去争取生存。日耳曼人的信仰也是十分奇特而又不一致的,甚至每个部落都崇敬自己的神。各部落最崇信的是渥丁神,即水神(后来世界各地通用的星期三,水曜日,即是此神的名字)。此外,还崇信塞尔神,即木神(后来世界各地通用的星期四,木曜日,即是此神的名字)。日耳曼人认为木是战争的象征,木神就是战神。同时也崇拜土神,叫做诺萨斯,或称地母神。也崇信伊西斯,即古埃及的女神。显而易见,日

9、耳曼人崇拜水、木、土和女神;标志着他们社会形态的原始性,意识形态的落后性。有的日耳曼人认为,神是无形的,故而从不崇拜野兽形象和人的形象。从来不把神的偶像供奉在居室之内或墙上。但他们常把丛林中的矮木作为神的象征加以崇拜,这种木神的崇拜往往在战斗中把一束树枝高举在队列的前面以鼓舞气士。日耳曼人中最古老的部落联盟就是以丛林矮木为崇拜对象。在一定的季节里,各氏族部落选派代表,来到丛林之中,举行祭典仪式。这种祭典仪式是最野蛮的,往往要杀死一个活人作为祭品。他们认为这些丛林是木神的居留地,也是他们祖先的发祥地,部落之所以强盛完全是由于丛林中祖先在战争中的庇护。祖先居住的丛林,不许任何人进去。如有人胆敢进入

10、丛林,被抓住后,用链子锁起来卖为奴隶。如有人在丛林中偶而跌倒,是不准再起来的,必须就地爬着出来。对土神即地母神的崇拜有的日耳曼人也是特别虔诚的。他们相信神支配着人间的事情,神常乘马遨游于人世各地。在大海中有一个小岛上面生有矮树丛,树丛中有一个供奉神的战车,为一些衣服所覆盖,只有一个祭司可以动这些东西。当他宣布神祗降临的时候,将几头牛套到车辕上,用来挽车,而他自己虔诚地严肃地跟随车后面。全部落欢乐起来,举行庆祝,凡神到达之处,大家都一起欢呼。这时,他们放下武器,不事战争,过着和平快乐的日子。以后,祭司宣布神已经游览够了,又将神引导到丛林之中。于是把战车、衣服,甚至神自己都在一个神秘的湖中洗濯,命

11、奴隶们奏起音乐 ,同时立即把奏乐的奴隶投到水中掩死,这里产生了一种神秘的恐惧,愚昧的虔诚产生了死亡。居住在斯那维亚的日耳曼人(今瑞典人)部落崇拜众神之母。什么叫众神之母?原来是一头老母猪。这里的人认为老母猪是众神之母,所有的神都是由它生出来的。在作战时,每个人的胸前都佩戴一个老母猪像,他们十分虔诚地认为老母猪会保佑他们,会使战士们临敌不惧。有一种日耳曼人很重视占卜,这也是一切古代民族所共有的习性。他们占卜的主要手段是抽签。抽签时,方法也极简单。从一棵果树上折下一个枝丫,把它劈成许多细条,每个枝条都做上记号,然后掷在一块白布之上。如果占卜的是国家大事,就由祭司来主持;如果是个人私事,就由一个家长

12、来主持。他们双眼向上,祈祷之后,拿起一个签,如此三次,拿起三签之后,就根据签上的符号加以解释。假若不吉,当天就不再问了。如果吉,就再占卜一次。此外,在日耳曼人中间,还流传着形形色色的占卜术。使用较多的方法是鸡鸟的鸣叫声,从飞鸟发出的鸣叫声来推测祸福。还有的日耳曼人用观察马的变化来预示吉凶。他们在树丛中饲养了许多白马,占卜时,把这种白马套在一辆神圣的战车上,围着树丛慢慢地走着。此时,酋长、祭司和其他部落首长跟在神车的后面,由祭司注意观察白马在进行时的表现,如:白马的鸣声、鼻息。这里的人认为,祭司是神的仆人,马是祭司的亲信,唯有白马的表现和祭司的解释,才是最可靠地传达了神的意志。所以,他们在跟随神

13、车前进时都表现出特别虔诚的样子。这里的人每逢战争来临时,总是要用占卜的方法预测胜或败。这种问卜,从不使用神车白马,而是派出勇猛的战士,去到交战的对方捉来一个活俘虏,再从自己部落中选出一个武艺高强的战士,叫他们二人都穿上自己部落的服装进行比武,用他二人比武的结果来推测此次战争的胜负。还有的日耳曼部落里,自远古以来就设立一个祭坛,他们在这里祭祀卡斯特与波鲁克斯神。他们说这两个神是亲兄弟,称为阿尔西。祭祀时,由祭者穿上女人的服装举行。既没有偶像,也没有神祗,显得,特别古老、简单、朴素。日耳曼人部落的最高权力机关是部落全体成员大会。但部落召开全体大会时,很难把人召集齐全,所以,召开大会的前三天就得把通

14、知发下去,与会者有时在三天之内也不能全部到齐。即使是与会者到齐了,还得看与会人员是否愿意开会,如果大家都表示愿意开会,酋长才能宣布开会,否则酋长也无可奈何。在一般情况下,他们开会的日期都是在新月初升和月圆时节。在他们看来,白天是黑夜的继续,用黑夜来计算时间比用白天来计算时间更为适宜。开会时,大家都坐在地下,手中持着武器,僧侣贵族,即日耳曼人称为祭司的人,在这里肩负着维持秩序的责任。首先由他宣布开会并要大家肃静,之后由酋长发言,接着按年龄的长幼先后发表见解。发言者必须是代表自己的一种意见,而不是在会上发号施令。并且每一个发言的人,都必须施展辩才,提出充分的论据,否则周围的群众可用大声喧哗或用啧啧

15、的叹息声来表示不满或反对。欧洲人从他们祖先那里继承下来的在群众场合中乱喊乱叫的恶劣习惯,至今还有发展,他们表示不同意时,除喧哗吵闹之外,还增加了吹口哨和乱跺脚,搅得会场一塌糊涂。如果发言受到拥护,群众则像发疯似地挥舞着手中的长矛,并不停地碰击各种武器。在大会上,所讨论的问题都属于重要的问题,诸如宣战与媾和的问题,推选军事长官以及重大惩罚宣判死罪的问题等等。罪犯在这种场合受审,显然是属于被处死刑的人。日耳曼人的死刑虽执行起来十分简单,但花样还不少。往往对叛逆者或临阵脱逃者在全体大会上进行公开宣判,并把罪犯吊在树上绞死以教育群众。对临阵怯惧的胆小鬼和流氓无耻的罪犯,则进行秘密的判决。为了不扩大影响

16、而把罪犯扔到泥泽里淹死,之后在他们身上盖以柳树枝条。日耳曼人军队的装备很差,一队军人(日耳曼的军人与社员没有明显的界线)中,只有少数人手持刀剑和长矛,大多数只有一根短枪,这种枪,枪尖锐利,枪柄短小,特别适于交手战的近距离刺杀。在古代战史上,交手战是经常发生的,因而,这种短武器可算是日耳曼人在频繁战争中的发明。这些日耳曼人除枪外,还在革囊中备有数枚飞镖,趁敌人不备或诱敌追赶时突然发射飞镖,百发百中,致敌人于死地。装备飞镖与短枪的日耳曼步兵,以轻快敏捷著称于世。尤其他们不像中古武士那样顶盔贯甲笨重如牛,而是在出征时不穿外衣或穿很少的衣服,行动起来,身轻如燕,十分便于小股作战,突然袭击敌人。日耳曼人的骑兵也同样具有轻而快的特点,大多数骑兵战士除了盾牌外还配备有短枪,盾牌一般都涂上鲜艳的颜色,少数骑兵战士准备有胸甲和皮头盔。骑兵的马,不很高大,并且也都没有经过特别的训练。古罗马的战马体躯高大,并都经过良好训练,在没有指挥的情况下,也能自动作大迂回包抄敌人。而日耳曼人的战马则十分笨劣,只懂得驮着主人一直向前跑。迫不得已急需转弯时,也只能一齐向右转。但有一个特点,是当时任何国家的骑兵都无可比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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