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dic 合同条件下的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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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I D IC合同条件下的工程师王 音 辉 (二滩水电工程公司,四川攀枝花,617000)摘 要 F I D IC合同条款出版应用已40年。作者通过鲁布革水电站和二滩水电站的实践,系统总结了在F I D IC合同条件下工程师的职责、 作用和权力;工程师项目管理机构的组建方式及其人员应具备的素质;工程师的基本业务和工作方法。工程师的基本业务主要包括:联系和交往;计划和进度控制;现场协调;质量管理和监督;计量支付和变更;索赔和争议的处理等。关键词 F I D IC条款 工程师单位 职责 项目管理机构 基本业务 索赔 争议评审团鉴于笔者有幸参加鲁布革水电站和二滩水电站建设的管理,并且一直以F I D

2、 IC合同条件下工程师的身份工作,经过10多年实践,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书写此文,旨在阐述工程师在F I D IC合同条件下的职责、作用和权力;工程师的项目管理机构组建方式及其人员应具备的素质;以及工程师的主要工作程序和方法。1 使用F I D IC合同范本的条件F I D IC合同范本于1957年首版,经3次修订,于1987年发行第四版。40年来,该合同范本已在国际项目市场中获得广泛应用,成为国际上较为普遍接受的一种项目管理格式和标准。使用F I D IC合同范本的主要前提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F I D IC以招标为基础; 雇主同意在合同中承担承包商无法控制和无法合理预料的风险而引起的费用;

3、雇主任命或委派工程师管理合同; 雇主和承包商双方的责权利关系明确; 在合同范围内,雇主、承包商和工程师之间相互信任。2 工程师在F I D IC合同条件下的职责和作 用211 工程师的职责工程师在施工管理方面的职责包括:向承包商发布信息和指示;评价承包商工作的各种措施;保证材料和工艺符合规定;计量已完成的工作量;审核并向雇主送交付款证书。工程师在合同管理中的职责包括:正确地解释合同;指示工作范围、尺寸、数量、程序等有关的变化,评定变更、索赔、争议等引起的有关费用和施工期限的变化。F I D IC条件的一项基本原则就是工程师有权决 定额外付款。这有利于高效率的管理和避免重复工作,它还能保证高效率

4、的承包商提报较低的投标价。如果雇主希望限制工程师的权力,则应在F I D IC条款的第二部分(即特殊应用条款)中予以 明确规定,以便让承包商在投标之前预先知道。授予工程师的权力和赋予他的责任必须一致。F I D IC合同条件要求工程师在工程进行中发布 指示;给予批准或拒绝批准;表明决定、意见或同意;确定价值;采取可能影响雇主或承包商的某些行动。212 工程师的作用(1)在合同工程施工过程中,工程师的作用可简单概括为:“三控制一协调”,即控制规定的进度,规范的质量,合理的费用,以及协调工程现场所发生的各种施工干扰和工序的衔接。工程师必须善于对现场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并妥当地作出快速反应,对进度、质

5、量和费用三项目标进行综合权衡和统筹决策。(2)在合同管理中,工程师是雇主和承包商之间的唯一联系桥梁,起着重要的中间环节作用。工程师处于一种相对公正的位置上,能较客观地评价索赔和延误,对合同的顺利执行能够起到平衡作用。(3)F I D IC合同条件包括了解决索赔、延误和争议的条款,规定合同双方之间的索赔、延误和争议首先应由工程师作出评价和决定。如一方或双方不接受时,可按合同规定程序采取进一步的步骤。收稿日期:199720620221水 力 发 电 1997年第8期 1995-2003 Tsinghua Tongfang Optical Disc Co., Ltd. All rights rese

6、rved.因此,工程师对雇主和承包商之间的争议起着“初 级仲裁人”的作用。3 F I D IC合同条件赋予工程师的权力F I D IC一般条款(第四版)总共列有70项条 款,其中的45项条款均涉及到工程师的权力。F I D IC条款赋予工程师的权力不仅仅限于进度控 制、质量监督和施工技术管理等工程业务的职能, 而且诸多的权力都涉及财务付款、工程变更、评价 索赔、处理争议和合同价款调整等。这是基于合同管理中,工程技术问题都和经济合同业务密切相 关,工程和经济融为一体。4 工程师的项目管理机构F I D IC合同条件中,所称的“工程师”系指为 雇主提供工程和合同管理服务的一种智力密集型公 司。它作

7、为单独注册的法人,拥有各类技术、管理 人才和必要的管理手段,以及工程和合同管理的 经验。 工程师一旦受某雇主委托,对某一项目承担合同中的工程师职责,就必须在工程现场设置该项目 的管理机构。这种项目管理机构应区别于公司内部 的企业管理机构。而F I D IC合同条件所提及的工程 师均是以工程师项目管理机构为对象的。为此,务 必把工程师的企业管理和项目管理相区别,否则,可能导致项目管理的混乱。 工程师项目管理机构应遵循以下原则: (1)使项目管理的各层机构真正有职有权,责权一致,切忌将工程管理和经济合同管理责权分离。(2)项目管理机构应精简高效,层次清晰,纵横向关系明确,便于快速反应和适应动态变化

8、的施 工现场。按照F I D IC合同条件和国际惯例,工程师 的项目管理机构中通常设有:工程师(公司法人代 表或指定的资深者),工程师代表,代表助理(包括 工程助理、合同助理、技术助理、事务助理等),区域工程师和专业工程师,现场工程师和检查员,并 按工程规模和工作量配置人数。 (3)工程师的项目管理机构应和承包商的项目管理机构相对应。(4)工程师的项目管理机构中各层次人员应合理搭配,有利于团结协调。组织项目管理机构的重 要问题在于全面考核,慎重选择关键人物,即工程 师代表和助理。(5)凡参与项目管理的人员应具有综合业务素质,切勿选用业务知识单一的人员负责某区域或单项工程的全面管理。项目管理人员

9、都必须具备清晰 的合同观念。(6)F I D IC合同条款第213款和214款,阐述了工程师项目机构中各级人员的任命和授权范围。 工程师代表应由工程师任命并对工程师负责,工程师可以委托或撤销工程师代表有关的职责和权力, 任何这类任命或委托均应采取书面形式,并送给雇 主和承包商。应注意此书面委托务必具体、明确、 可操作。 通常,工程师应保留并且不向工程师代表委托以下权力: 第15款,批准或否决承包商指派的代 表(即现场经理); 第41款,颁布开工命令; 第44款,决定非承包商责任而导致的合同工期里程 碑延期; 第48款,颁发竣工移交证书; 第58 款,指示承包商按暂定金额实施工作; 第6016款

10、和第6018款,审核承包商的最终结算报表,向业 主发出最终结算证书; 第62款,颁发工程维护 期满证书,即批准工程完建; 第63款,对承包商 违约事件采取行动; 第65款,确定因特殊风险而 导致的费用付款; 第67款,对合同争议作出决定; 第69款,对业主违约事件采取行动。 由于工程师的法人代表或指定的资深者不可能 常驻在某一个项目的现场,为了避免引起现场工作 不必要的中断,一般就以下F I D IC条款向工程师代 表委托全部或部分权力:第4, 5, 6, 7, 12, 14, 16,17, 18, 20, 27, 30, 31, 35, 36, 37, 38, 39, 40,42, 45 ,

11、 46, 49, 50, 51, 52, 53, 54, 56, 57, 59,60 (除6016和6018), 64, 70款。同时,工程师对 其委托的工程师代表的任何指示或意见保留否定或 修正的权力。(7)代表助理可由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任命,并将此类人员的姓名、 职责和权力范围通知承包商。 通常,工程助理可以依据合同规定,对施工材料、 工程设备或工艺质量,作工程或技术方面的指示。 工程助理及其下属人员有权在现场及时向承包商发现场指令。技术助理对供图和批复车间图有签发权 力。凡涉及合同中责权利方面的指示只能由工程师 代表签发,合同助理是工程师代表的重要助手,应 协助工程师代表慎重推敲和起草涉

12、及合同性的文 件,做好合同把关的工作。(8)为了施工质量的监理,工程师代表或工程助理应通过与承包商协商,对各道施工的工序与工 艺建立一套规格化的检查和记录表格。工程师代表 应书面指定并授权各种检查和记录表格的签认人, 即其下属的区域工程师或现场工程师或检查员。311997年第8期 水 力 发 电 1995-2003 Tsinghua Tongfang Optical Disc Co., Ltd. All rights reserved.5 工程师人员的素质要求工程师人员的素质要求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1)工程师人员必须常驻现场,既要能吃苦耐劳,又要工作认真、细致、负责、持之以恒。(2)工程师人

13、员必须作风正派,廉洁自律,严谨慎重。 (3)工程师的现场人员必须准确、详细地做好并保存好值班记录。(4)工程师人员必须透彻地研读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协议、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合同图纸,也 包括已被列入合同文件的投标书。通常,解释合同 的权力仅保留在工程师的法人代表或指定的资深者 或工程师代表手中,而不宜下放给现场的各级具体 工作人员。(5)工程师在管理合同中应坚持公正。(6)工程师人员必须具有快速反应的能力,在现场有责任对承包商的要求与建议及时发出有关指 示,尤其要重视施工图纸的供应和设计修改的发布 时间。(7)工程师人员必须具有善于合作的品德,养成友好、乐观、坦诚、善于交往、愿意合作的习惯,

14、既尊重别人,又严于律已;既有职业的原则性,又 善于团结各种人员一道共事。6 工程师的基本业务和工作方法611 联系和交往 项目合同实施中,工程师与承包商、雇主及有 关各方间的联系和交往很多,包括:当面会谈或电 话,在正式或非正式会议上的讨论,以及相互的书面通知,函件,签认和相互提供的资料等。雇主的 合同意图应通过工程师或工程师代表传递,以避免 管理上的混乱。凡雇主未委托工程师的业务,由雇 主的授权代表直接与承包商联系,但发送给承包商 的书面信函,应同时拷贝给工程师;雇主与承包商进行会议或会谈时,应要求工程师代表在场。 工程师项目机构在对承包商的交往中应注意: 工程师代表的指示不应干预承包商的内

15、部事务; 工程师代表的指示不应超越合同规定的授权范 围; 工程师代表不应向承包商的分包商直接指示; 工程师代表作出工程技术性指示时,还应相 应从合同角度作出妥善处理;涉及重大问题的决定 或意见,应同时抄报工程师和雇主在现场的代表。 工程师机构中的任何成员以任何形式与合同方 的交往中,都应以合同文件为准绳,同时应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国际合同中普遍采用的书面交往形式按其重要 程度可分为以下几种,分别用于不同层次和范围。(1)信件。这是合同交往中一种极为郑重的形式,用于雇主的指定授权人、工程师、工程师代表与承包商的项目经理、现场经理之间联系的重要事 宜。 (2)会议纪要。用于合同双方的会谈或工程师

16、与承包商之间的重要会谈。(3)工地指示。用于工程助理对承包商的施工工序、工艺或材料,以及现场有关施工问题作出的 书面指示。 (4)现场通知。用于技术助理向承包商提供资料、图纸,通知修改图纸上的错误,通知承包商的 车间图被批准等。(5)工地批准。用于指定的区域工程师、现场工程师、检查员对承包商各工序施工后的书面确 认;或用于对承包商日报告以及实验或测量成果的 认可和证实。(6)施工监理月报。这是工程师现场机构向雇主和工程师总部递交的定期报告,包括: 工程大 事记; 工程进度和形象面貌; 工程质量情况; 工程付款情况; 重大技术方案问题; 重大 合同问题(包括变更、索赔与争议); 相关的现场 支持条件。目的是让雇主和工程师总部随时了解并掌握项目进展和合同执行的情况,以便给予工程师 现场机构及时的支持。612 计划和进度控制 任何合同文件都对工程进度中的关键项目和控 制环节规定某些里程碑日期。这些里程碑日期构成契约双方的共同目标,对合同双方都具有约束力。 根据合同文件,在工程师下达开工令之后的规 定期限内,承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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