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强钢结构设计规程》(条文说明,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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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高强钢结构设计规程高强钢结构设计规程JGJ-201条文说明条文说明 (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1目目 次次1总则 .12术语和符号 .22.1术语.23设计基本规定 .33.1一般规定.33.2结构设计原则.43.3抗震性能化设计.44材料 .64.1钢材牌号及标准.64.2连接材料型号及标准.64.3材料选用.74.4设计指标.75轴心受力构件 .105.1轴心受力构件的强度.105.2轴心受压构件的稳定性.115.3实腹式轴心受压构件的局部稳定性和屈曲后强度.116受弯构件 .166.1受弯构件的强度.166.2受弯构件的整体稳定性.166.3

2、受弯构件的局部稳定性.177压弯构件 .187.1压弯构件的强度.187.2压弯构件的稳定性.187.3压弯构件的局部稳定性.208连接和节点 .218.1一般规定.218.2焊缝连接.218.3高强度螺栓连接.218.4销轴连接.2228.5框架连接节点.2211总则总则1.0.2国际常见钢结构设计标准一般把屈服强度高于 460MPa 的结构钢材划分为高强度结构钢材,考虑到我国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 已覆盖了 Q460的相关设计要求和规定,本规程主要是针对采用符合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 的 Q460 以上牌号结构钢材,和符合建筑结构用钢板GB/T 19879的 Q460

3、GJ 及以上牌号结构钢材的钢结构,本规程对采用符合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 的 Q460 钢材的钢结构的相关规定与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 协调一致。1.0.4本规程针对高强钢结构的特有材料指标、构件和连接节点设计方法、构造要求做出了相应的规定,与常规钢结构设计和构造要求相同的内容则直接引用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 的相关条文,本规程不再重复规定。考虑到高强钢结构的研究应用成果和经验的局限性,本规程尚未规定的内容应参考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 执行。22术语和符号术语和符号2.1 术语术语2.1.3当钢结构体系中有构件采用本规程所定义的高强度结构钢材时,可称为高强

4、钢结构,应按本规程的要求设计和计算采用高强度结构钢材的相关构件和连接。2.1.4高强度结构钢材具有强度高、伸长率低、屈强比高的力学特性。当抗震地区采用高强钢结构时,应采用性能化抗震设计方法并选择合理的抗震性能目标,可充分发挥高强度结构钢材的强度优势,降低对钢材延性的要求,保证结构具有足够的抗震承载性能。2.1.6接头中同时采用摩擦型高强度螺栓和角焊缝,且承受同一荷载分量的连接简称为栓焊并用连接,由于螺栓连接与焊缝连接的刚度和延性的差异,使得栓焊并用连接受力性能复杂,其承载能力并不是螺栓连接与焊缝连接的简单叠加。栓焊并用连接常用于钢结构加固连接。2.1.7在节点中,螺栓和焊缝分别连接不同的板件,

5、且承受不同荷载分量,简称为栓焊混用连接,框架梁柱刚性连接节点常采用翼缘焊接、腹板高强度螺栓连接的栓焊混用构造形式,翼缘焊接主要承受弯矩,腹板高强度螺栓连接主要承受剪力。33设计基本规定设计基本规定3.1 一般规定一般规定3.1.1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 的规定,采用概率极限状态设计方法,以分项系数的形式表达。包括结构重要性系数、荷载分项系数、材料性能分项系数(材料分项系数直接以材料的强度设计值表达) 、构件承载力调整系数等。本规程中的荷载分项系数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 的规定采用。对高强钢结构极限状态的分类系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

6、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 确定的。承载能力极限状态包括:构件或连接的强度破坏,脆性断裂,因过度变形而不适用于继续承载,结构或构件丧失稳定,结构转变为机动体系和结构倾覆。正常使用极限状态包括:影响结构、构件或非结构构件正常使用或外观的变形,影响正常使用的震动,影响正常使用或耐久性能的局部损坏。3.1.2本条规定了确定结构上作用的原则,直接作用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 确定;地震作用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 确定;对于直接承受吊车荷载的构件应按不同工况确定相应的动力系数。间接作用包括温度变化、强迫位移、环境引起的材料性能劣化等造成的影响,设

7、计时应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爆炸、撞击、火灾等偶然作用应根据有关标准或具体情况和设计要求确定。3.1.3高强钢结构的安全等级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工程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153 确定。本条补充规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构件的安全等级。对破坏引起严重后果的重要构件和关键传力部位,宜适当提高安全等级,加大构件重要性系数。3.1.4本条根据高强度结构钢材的材性,提出了主要的适用范围供设计时参考。由强度控制截面的构件主要是指构件的截面尺寸不是由构件的失稳、或者板件的失稳、或者挠度限值控制,而是由截面的应力控制。43.2 结构设计原则结构设计原则3.2.2与任何类型建筑结构一样,有抗震设计要求的高强钢结构或含有高强钢构件的结构,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 的规定进行抗震设计,其中的高强钢构件尚应满足本规程有关的抗震构造措施要求。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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