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技能人才引进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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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山市技能人才引进办事指南中山市技能人才引进办事指南 申请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 获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除本市已发证之外都需测评);(2)具有特殊专业技能、在我市工作满 1 年(以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时间 n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4、无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记录;5、年龄在 45 周岁以下(有特殊专业技能人才年龄应在 35 周岁以下);6、第一至第六层次人才年龄须在 55 周岁以下。 办事流程:1、个人和单位提出申请;2、窗口受理3、资料审核4、办结。 受理所需材料: 1、拟调

2、入单位及主管部门(如无主管部门则不需要)加盖意见的中山市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认定审批 表或中山市紧缺适用人才认定审批表一式三份;2、拟调入单位及主管部门(如无主管部门则不需要)加盖意见的中山市技能人才引进申请表一份;3、符合意见所列第一至第六层次人才条件的其它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4、在中山参加社保的缴费证明或与中山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意向(劳动合同);5、婚姻和计划生育证明(以下简称“计生情况表”有效期三个月); 未婚人士提交“计生情况表”及未婚证;已婚人士除提交“计生情况表”外,还应根据以下不同情况再提交相应资料:已婚未育的:提交结婚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已婚并生育一孩的:提交结婚

3、证、准生证及独生子女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已婚并生育二孩的:提交结婚证、准生证及各子女的户口簿(验原件,收复印件);离婚、再婚者:须提交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若配偶是再婚的也须提交(验原件,收复印件); 如夫妻双方的户籍不在同一地(县)的,则夫妻另一方需同时出具其户籍所在地“计生情况表”。 6、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含家庭成员、有效期三个月)、个人履历; 7、身份证及户口簿(含家庭成员)、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房地产权证及购房发票(验原件,收复印件);(按市户籍管理部门要求,供房的要提交由银行出具的已交房款 30之证明); 8、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年检情况(须

4、加盖公章有效)。 联络方式:地址:中山市人民政府民生办公区(即市人力资源市场)二楼 8、9、10 号窗口电话: 12333、88321367、88332806 办理期限(工作日)20 个工作日(需补交材料的从补齐材料当天时间算起,如属高层次人才认定,需增加 10 个工作日的公示时间) 备注:一、家属随迁的暂不能入镇区人才公共户。二、具有特殊专业技能且表现优秀的人才是指以下人员:1.获得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已在我市落实工作单位并已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所从事行业属我市支柱产业,所在公司属我市重点扶持企业的人员;2.国家级一、二类中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竞赛获奖人员;3.广东省级技能竞赛前 5 名(或一、二等奖)获奖人员;4.中山市级技能竞赛前 3 名(或一等奖)获奖人员;5.所学专业(工种)目前暂未列入国家职业资格范围,或有职业标准单位开展技能鉴定,有 5 年以上相应岗位工作经验,技艺精湛,属我市重点扶持企业单位技术骨干,工作成绩突出的人员;6.作为第一完成人拥有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成果,并已应用于我市经济社会建设的人员。打印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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