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卫生与环境保护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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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卫生与环境保护办法安全卫生与环境保护办法目录目录 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安全卫生教育第二章安全卫生教育 第三章安全生产规定第三章安全生产规定 第四章职业卫生与环境保护第四章职业卫生与环境保护 第五章消防安全第五章消防安全 第六章防灾、防盗及应急管理第六章防灾、防盗及应急管理 第七章事故调查、报告与整改第七章事故调查、报告与整改 第八章违章处理第八章违章处理第一章第一章 总则总则第一条、目的 为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责任事故发生,避免及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 害,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作,根据劳动法 、 消防法 、 安全生产法 等安全卫生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

2、二条、公司安全方针 2.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是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 2.2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维护工作与环境安全卫生是每一位员工的责任。第三条、安全卫生管理权责 3.1 公司主要负责人的权责: 决定安全卫生政策; 提供安全卫生活动经费并支持安全卫生有关活动; 确立各级从业人员安全卫生权责并督导执行。3.2 部门主管的权责: 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规划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工作环境及防护措施; 贯彻落实安全卫生法规、标准、规章和安全卫生管理委员会决议,负责辖 内安全卫生管理事宜: ()督导辖内人员实施工作环境之整理整顿; ()督导属

3、员执行机器设备及重点部位之安全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防范意外事故之发生; ()工作安全分析,拟定安全作业标准并督导所属员工确实施行。 负责调查灾害事故及研讨改善事宜; 经常性宣导安全卫生观念,定期进行安全卫生教育。3.3 一般干部的权责:负责教导安全作业方法及安全措施,防护装置的使用; 负责落实安全检查并纠正不安全动作及不安全工作习惯; 督导所属员工执行机器设备的每日检点,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教导所属员工养成安全卫生习惯,做好加强设备及环境之清洁; 及时如实报告意外事故。3.4 普通员工的权责; 严格遵守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不得违章作业,确保 本人及他人的安全与健康; 接

4、受安全卫生教育,掌握本职工作所需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增强事故预 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有权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举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 强令冒险作业; 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或专业技术人员报 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第三章第三章 安全生产规定安全生产规定第七条、一般规定 7.1 工作前应全面检查设备及工作场所,保护设备润滑、通风良好,电器装 置正常,传动部位不准无罩操作,安全防护保险装置应齐全、灵敏、可靠,无 异状时才可开始工作。 7.2 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 项) ,服从管理,以确保工作安全。 7.

5、3 现场作业时应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及劳动防护品,不可穿着过于宽大的衣 裤,以防被机器卷入。 7.4 现场作业时不可穿高跟鞋或露出后跟及脚趾的鞋子,更不可赤脚,电工 须穿电工鞋。 7.5 除专业维修人员外,严禁其他人员擅自修理或拆解各项机器设备或其他 易生危险之一切设施。 7.6 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向上上级报告,有危险时员工应该停止操作并立即 报告上级,如果上级违章冒险指挥,员工有权拒绝执行并越级上报。 7.7 初次使用的设备,必须征得所属主管的准许,详细阅读使用说明后始可 操作之,或由技术人员在旁指导使用与操作。 7.8 凡新进设备和试制设备,投产使用前必须制定好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7.9 上

6、班前六小时不准饮酒以免影响工作,工作场所内不准追逐、嬉戏、打 闹、睡觉及做与本工作无关的事。 7.10 操作工必须熟悉本工种的工艺要求,设备性能以及维护保养安全操作 规程。设备一般应定人操作,使用本工种之外的设备,须经有关管理者批准后 方可操作。不准擅自将自己的设备交他人操作。 7.11 每日工作完毕后,自己所使用的设备要关闭,器具要收拾,环境要整 理。严格执行好交接班制度,末班下班后必须切断电源、熄灭火种、清理场地、清除易燃危险废料。 7.12 厂区、车间、仓库、通道应保持整齐 、清洁、畅通、各种物料品堆放 平稳,不宜过高,防止倒塌。第八条、安全用电的规定 8.1 任何电器安装、接线或维修都

7、必须由具有专业资格的从业人员进行,且 必须严格按照电器安装操作规程安装。大功率生产拉设备电源接驳都必须依赖 机电部进行。 8.2 一切电气、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地。 8.3 保养、检修机械设备及电气设备时,必须挂“严禁合闸、有人工作”警 告牌或派人监护,警告牌必须谁挂谁摘,非工作人员严禁合闸。 8.4 各用电气插头需与工作场所内插座匹配。任何人不得私接插座及乱拉电 线,如因办公设备需使用插座的必须由机电部统一配置。 8.5 工作场所内禁止使用大功率电热器,如个别特殊部门必须配置的须经公 司审批并须由厂务部汇同安保部门进行安全检测后方可使用。 8.6 工作场所内的照明线路及电气设备须由机

8、电部每季度定期点检。对大型 供电线路及配电房电气必须每隔三年由专业公司进行检测并将检测报告存档。 8.7 变压器及配电箱周围禁止放任何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应远离电气设备存 放。第九条、危险品管理 9.1 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品的人员及其主管经过安全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 可持证上岗。 9.2 危险品区域内所需电器均应使用防爆型,并不得带病运行。开关应尽量 设置在区域外。 9.3 危险品区域应根据其性质配置相应种类和足够数量的消防设施。 9.4 盛装危险品的容器上应有明显的中英文标志,内装物质必须对应。 9.5 性质相抵触之物品必须分库存放,并实行专库专用。同类物品也需按品 名、规格分类摆放,堆、垛、

9、墙、顶之间须有明显间距,150KG 装容器不得高 于两层以上堆放。 9.6 责任人必须对危险品库区经常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上报并参与 处理。 9.7 危险品库区定期进行整顿、清扫,保持整洁。一切车辆均不准无故逗留, 确需停留的机动车辆必须熄火。 9.8 危险品存放地点一般选择在室内,如确需室外存放的物品晴天应不低于 两次洒水降温,均需做好防雷措施。 9.9 危险品储存区必须设置醒目的提示、禁止标识,如“严禁烟火” 、 “危险 区域请勿无故逗留”等。 9.10 所有危险品均应密封,严防挥发,保持良好的通风设施,应将作业现 场及危险品仓库可燃气体浓度严格控制在安全限度之内。 9.11 危险品

10、存放区 20 米严禁火花作业。 9.12 危险品装卸使用过程中严禁碰、撞、敲、击,严防因此产生火花而引 发事故。9.13 危险品使用过程中随时加盖,严防跑、冒、滴、漏,尽量避免挥发, 如不慎发生大量泄漏,应立即向保安报警,以及时妥善处理。 9.14 设备上的危险品污垢、粉尘应及时处理。 9.15 危险品坚持减少库存原则,优化采购系统,防止积压。 9.16 危险品仓必须由专人管理,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危险品出入领取必须 做好登记。 9.17 车间内危险品必须存放在制定临时危险仓内,且只限存放当天使用量, 当天未使用的危险品及时退回车间外危险品仓。 9.18 危险品废料必须由具有回收资质的公司回收。

11、第十条、厂内交通安全的规定 10.1 行人、车辆必须按指示各行其道。行人不得追逐、嬉戏、打闹。 10.2 厂内机动车行驶时速不得超过 10 公里,叉车不得超过 5 公里。 10.3 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行驶中的机动车辆严禁人员爬上跳下、 抛卸物品。装卸工应严格遵守规定,不准站立车头等不安全部位,货物装车应 平稳,滚动物品要固定好,严禁客货混装。 10.4 所有入厂车辆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并做到停车熄火。 10.5 严禁无证驾驶,无牌无证车辆禁止入厂区范围。 10.6 厂区外也应注意交通安全,各行其道,不准成群结队在马路上行走。第四章第四章 职业卫生与环境保护职业卫生与环境保护第十一条、卫

12、生与健康 11.1 车间及重要场所应设置急救药箱,并保持清洁、整齐。 11.2 厨房炊事人员应聘用持有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证者,并且每半年做 一次体检。第十二条、卫生设施 12.1 饮水设备及饮用水池应定期检查水质、定期消毒清洗并予以记录。 12.2 食堂必须并且只能采购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食品。严禁购买不符合国 家卫生标准的食品。 12.3 食堂炊事作业必须严格遵循国家关于饮食业的卫生标准,必须维持及 确保食品卫生及食堂卫生。 12.4 厕所、浴室应分配人员打扫并进行检查。第十三条、环境保护规定 13.1 工作场所的地面、门窗、天花板及工作台等应经常清扫,并维护整齐、 清洁;如有油污、积水应即

13、刻擦拭干净。 13.2 废弃物应专门存放,集中处理。废水应经适当处理才可排放。 13.3 工作场所应保持整洁、有序,及时清理废弃物,遵守公司废弃物处理 的要求。 13.4 应爱护公司的一草一木,不得随意践踏、损坏。 13.4 遵守公司的各项节能降耗规定,从小事做起,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第五章第五章 消防安全消防安全第十四条、防火安全一般规定 14.1 厂务部每月必须定期检查全厂消防设施,包括:消防供水、灭火器、 应急灯、出路灯等设施并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14.2 厂务部必须每季度 1 次对全厂消防警报系统进行检测并确保此系统正 常运行。 14.3 消防通道必须保持畅通,任何部门不得占用。 14

14、.4 消防器材及配电箱前禁止防止任何杂物,确保消防器材的使用和电制 的操作。 14.5 工程门户应向外开,工作时间不得上锁。防火门必须保持常闭状态, 厂务部必须每天点检确保防火门正常使用。 14.6 工厂内各消防警铃只允许在火警或紧急情况下使用,非火警或紧急情 况下严禁任何人严禁打破消防警铃玻璃。 14.7 禁止任何人在规定吸烟区以外的地方吸烟。 14.8 易燃、易爆、腐蚀有毒等危险品应分储存,性能相抵触的物品严禁混 放。 14.9 易燃易爆场所严禁使用明火及风电焊作业。 14.10 危险品仓库、电制房、变压房及发电房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14.11 爱护消防设施,任何人不得将消防设施挪作他用。

15、第十五条、动火管理 15.1 如需在厂区或宿舍动火,施工单位必须提出动火申请单经总经理 及以上主管核准后联系消防专员确认。 15.2 施工单位在配备监护人员及灭火器等安全防范措施并经消防专员确认 无误后,才能施工。施工过程中,监护人员不得擅离监护岗位。 15.3 施工人员没有上岗证或违章操作,监护人员应立即制止。出现火情, 所有在场人员均应立即扑救并报警。 15.4 施工完毕,施工人员及监护人员要详细检查,不得留有余火,并联系 消防员确认。 动火申请单由管理处存查。第十七条、消防检查 17.1 各厂部车间、部门应制订自主检查计划,指定专人对各项消防设施及 防范措施定期检查并作记录,一经察觉情况

16、不良应立即申请整修或增设,保安 部门应切实执行日夜及节假日巡逻制度。 17.2 保安部门对各项消防设施及防范措施作定期(周检)或不定期之检查, 如发现隐患应立即发出整改通知单 ,要求该防区主管限期整改。未及时整改 者予以通告批评并列入绩效考核,情节严重者,记小过以上处罚。第六章第六章 防灾、防盗及应急管理防灾、防盗及应急管理第十八条、应急管理和训练每位员工均须熟悉使用灭火器,并熟记厂房内制定紧急疏散路线及出口。第十九条、火灾之抢救 19.1 首先发现起火之人,应立即呼救和灭火,并迅速关闭电源或其他火源。 在场员工,均应立刻协同灭火。 19.2 发现火灾迅速将着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开。 19.3 听到火灾报警后,本公司各部门人员应依指挥进行抢救或配合专业消 防队抢救。 19.4 救火时,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1)油类或电线失火,应用沙或地毯等物扑灭或灭火器,切勿用水; (2)衣服着火,立即在地上打滚,较易扑灭; (3)先救人,后救物,抢救物品时,应先救账册凭证及重要文件或贵重物 品; (4)在火烟中抢救,应用湿物掩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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