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工程水工建筑物原型观测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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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JTJ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水运工程水工建筑物原型观测技术规范Technic缸SpecificatinPrototype Observation for Water Transport Engineeling Hydrostmcture20051213发布200605一OI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水运工程水工建筑物原型观测技术规范JTJ 218-2005主编单位:交通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天津港湾工程研究所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施行日期:21306年5月1 El厶良交通虫版聿土2006北京关于发布水运工程水工建筑物原型 观测技术规范(JTJ 218-20

2、05)的通知交水发20051620号各省、自治区、商辖市交通厅(委),卜海市港管理局,长江、珠江航务管理 局,长江口航道管理局,有关企事业单位: 由我部组织交通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和天津港湾工程研究所等 单位制定的水运工程水工建筑物原型观测技术规范,业经审查通过,现批 准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弓为删218-2005,自2006年5月1日起施行。本规范的第3,1 2条、第3】3条、第3,21条、第3 33条和第6】,3条 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与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水运工程部分)(建标20021273号)具有同等效力。 本规范由交通部水运司负责管理和解释,f1人民交通出版

3、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二00五年十二月十三口制定说明本规范是在总结我国50多年来水运工程水工建筑物原型观 测经验的基础上,通过调查研究,借鉴相关标准,广泛征求意见编 制而成。主要包括基本规定、位移和变形观测、力与应力观测、振 动观测、耐久性观测等技术内容。 本规范主编单位为交通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和天津港 湾工程研究所,参加单位为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和天津 港(集团)有限公司。本规范的第312条、第313条、第321条、第333条和 第613条的黑体字部分为强制性条文,与建设部发布的工程建 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水运工程部分)(建标2002273号)具有同 等效力,必须严格执

4、行。本规范共分7章28节和1个附录,并附条文说明。本规范编 写人员分工如下: 1总则:郑锋勇王笑难刘富强 2术语:王笑难孙万禾 3基本规定:郑锋勇孙精石乐凌刘富强 4位移和变形观测:朱崇诚王广德王笑难郑锋勇 5力与应力观测:孙万禾苗中海朱耀庭李文玉孙义 张敬乐凌 6振动观测:孙义 7耐久性观测:黄孝蘅龚景齐 附录A:郑锋勇 本规范于 2005年8月19日通过部审,2005年12月13日发 布,自2006年5月1日起实施。1本规范由交通部水运司负责管理和解释。请各有关单位在使 用过程中,将发现的问题和意见及时函告交通部水运司(北京市建 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部水运司工程技术处,邮政编码:1007

5、36) 和本规范管理组(天津市塘沽区新港二号路37号,交通部天津水 运工程科学研究所,邮政编码:300456),以便修订时参考。2目次1总则 q 2术语 Q 3基本规定 o3 1一般规定o3 2观测设计3 3观测仪器设备3 4观测资料整理与分析-3 5观测成果报告,4位移和变形观测4 l一般规定-4 2水平位移观测一4 3垂直位移观测4 4倾斜观测4 5裂缝观测4 6外观观测5力与应力观测- t5 1一般规定5 2土压力与基底压力观测5 3水压力观测54孔隙水压力观测55波浪力观测5 6冰压力观测58混凝土温度应力观测;5 7混凝土结构应力观测59钢结构应力观测一5 10船舶力观测 6振动观测

6、一61一般规定 6 2结构动力特性观测一63结构动力反应观测 7耐久性观测一7 1一般规定7 2混凝土冻融观测73钢筋混凝土腐蚀观测 7 4钢结构腐蚀观测 附录A本规范用词用语说明凹勰如如如孔弭舛弭舢躬 附加说明本规范主编单位、参加单位、主要起草人、 总校人员和管理组人员名单- 附条文说明 舭钾21总则101为统一水运工程水工建筑物原型观测技术要求,提高原型 观测质量,适应水运工程建设管理的需要,制定本规范。102本规范适用于港口水工建筑物、航道整治建筑物、通航建 筑物和修造船水工建筑物在施工期和使用期的原型观测,其他水 运工程水工建筑物的原型观测可参照执行。 103水运工程水工建筑物原型观测

7、除应符合本规范规定外,尚 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术语201原型观测 在工程现场对工程及相关影响因素进行的观察、监测和分析 活动。 202观测周期 相邻两次观测 的时间间隔。203混凝土冻融 浸人混凝土内的水分冻结和融化的现象。23基本规定31一般规定311水运工程水一1i建筑物原型观测町分为位移和变形观测、力 与应力观测、振动观测、耐久性观测。 312水运工程水工建筑物原型观测项目应按表312选定。 专门性原型观测应根据工程建设或研究的特殊要求进行。水运工程水工建筑物原型观测项目表3 1 2观澳 水垂土压孔混龋 混龋 钢 项目 平直倾裂外 力与 水 隙波 冰 土结 十词 结船 耐 压

8、 水浪压构舶振久 建筑 位位斜缝观 基底 力压i3il 构应 度庙 应扎动性移移压力力力力力 物类别莺力式 Lx 码头 板桩码高桩码 斜坡码头和浮码 头斜坡式 防波堤直立式 防渡堤3续表3 12观测 水垂土压孔 混龋 混凝 钢项目 平直倾 裂 外 力与 水 隙渡 冰 土结 土韫 结船振耐 压 水浪压 构舶久 建筑位位斜缝观 基底 力压力力 构应 度应 庇力动性移移压力力力力力物类别船台滑 道船坞 船闸 航道整 治建筑物 护岸 注:“”表示必测项目,“A”表示选测项目,“A”表示既含有必测项目又含有选洌5项目,“一”表示无规定观测项甘;采用沉箱、扶壁或犬圆筒结构型式的重山式码头的裂缝观测和耐久性

9、观测 为必测项目;直立式护岸的倾斜观测为必测项目i围堰等其他水工建筑物可根据需要确定观测项目;严寒地区的水工建筑物可按其特点确定观灏6项目 313水运工程水工建筑物原型观测应符合下列规定。 3131观测项目的选定应考虑全而、突出重点。对观测项目 影响较大的因素应同步进行观测,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 规定。3132观测方法、观测设备的选用和观测点的布置应根据观 测要求和建筑物结构型式确定,并应能全面反映建筑物的工作状态。 3133观测周期应能反映观测要素的变化过程。43134现场观测作业应建立规范化的观测制度,保持人员、 仪器、时间的相对固定和观测资料的连续性。3135观测记录应书写规范、字

10、迹清楚、填写齐全,不得更 改。修改笔误必须杠改,严禁涂改。自动记录应具有自检及判别 功能。记录的数据应及时进行计算和校核。3136特殊情况下应设置专门的观测设施。 314水运工程水工建筑物原型观测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观测设计; (2)观测仪器设备选型、安装、 使用和维护; (3)观测实施;(4)观测资料整理与分析; (5)观测成果报告编写。 315原型观测的项目合同、技术资料、观测成果及分析计算资 料、观测成果报告和审查鉴定意见书等应按国家科技档案规定和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32观测设计321新建工程水工建筑物的观测设计应与工程设计同时进行。 322观测设计应根据观测目的和要求编制观测设

11、计报告。观 测设计报告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水工建筑物概况; (2)观测目的和要求; (3)观测项目; (4)观 测方法; (5)观测点 布置; (6)仪器设备选型及安装埋设要求; (7)人员配备; (8)观测资料的分析 方法。323采用自动化观测系统,应进行综合论证。自动化观测系统 应具有数据采集存储、数据传输、数据处理和分析等功能。533观测仪器设备331观测仪器设备应满足观测需要的量程和精度,并应具有操 作方便、经济适用、耐久性好和抗干扰能力强的性能。 332同类观测要素的量测宜采用相同型号和规格的仪器。 333观测仪器设备必须经检验和标定合格后才能使用,并应在 检定周期内使用。

12、334观测仪器设备布设完毕后,应绘制观测仪器设备布置竣工 图,并应填写考证表。 335原型观测应对埋设仪器和电缆采取保护措施。对正常使 用的观测仪器设备应进行维护和保养。 336观测仪器设备应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 337观测仪器设备系统发生变动时,应建立新旧系统转换关系。34观测资料整理与分析341观测资料应及时整理与分析,及时绘制观测物理量过程线 图、各观测物理量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分布特征图及与有关因素的 相关关系图。如有异常,应查明原因,并进行核准。342观测资料整理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i)收集汇总工程资料、考证资料、观测资料和其他与原型观 测有关的资料; (2)审核原始资料、平面坐标系

13、统转换计t算资料、高程系统转 换计算资料、观测读数换算参数和考证资料; (3)审核观测记录、过程线、关系曲线及文字说明等的完整性 和曲线图的合理性;(4)将全部资料分类整理、装订成册。 343观测成果的分析应满足下列要求: (1)将观测成果和有关物 理量用图、表、曲线或经验公式表示, 分析观测项目的变化趋势、单位变化量、变化幅度和变化规律;6(2)将观测成果与设计理论曲线和以往的观测资料进行对比 分析,判断水工建筑物的运行状况;(3)根据观测成果分析工程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对工程运行 管理和维修提出建议;(4)针对原型观测存在的问题,对观测设备、观测方法、观测精 度和观测周期提出改进意见。35

14、观测成果报告351观测成果报告应由封面、扉页、目次、摘要、正文和参考资料等部分组成。 352观测成果报告正文应包括前言、观测依据和基本资料、观 测内容和观测方法、观测成果综述及分析、结论或结语等内容。 353观测成果报告正文的编写应层次分明、文理清晰、语言通 顺、用词准确、用字规范、标点符号正确、使用法定计量单位,结论 和结语应客观、准确、完整、简明扼要。74位移和变形观测41一般规定411水工建筑物位移和变形观测应包括水平位移、垂直位移、 倾斜、裂缝和外观观测等内容。 412位移和变形观测网宜与工程控制网坐标系统保持一致。 观测网应由基准点、工作点和变形观测点组成,控制网的形状应与 水工建筑

15、物形状相适应。 413位移和变形观测点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4131位移和变形观测点应根据建筑物的结构特点、等级、 规模、工程地质情况及采用的观测方法设置,应能反映建筑物的变 形特征并便于观测。4132平面与高程观测基准点应设置在变形影响范围之外 并便于长期保存的稳定区域内,数量应各不少于3个。使用时,应 定期进行稳定性检查。 4133基准点和观测点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并设有标识。 4134垂直位移观测点与水平位移观测点应根据需要设在 同一标点上或分开设立。观测点标志的选位与埋设应避开障碍 物。 414位移和变形观测点相对于基准点的观测精度和适用范嗣 应符合表414的规定。位移和变形观测的等级和精度应根据水 工建筑物对变形的敏感程度,观测的内容、性质、目的和要求,按照 观测中误差的绝对值为允许变形值的110120的原则确定。415位移和变形观测应按确定的观测周期进行定期观测。8416水平位移观测、垂直位移观测和倾斜观测宜配合进行,并 应记录与其有关的水文、气象条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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