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335_ _st盛工2011年度独 立董事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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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董事:作为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董职责,全面关注公司利益,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情况,积极推动公司健康发展,确保充足的时间出席 2011 年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等,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作用,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我们在 2011 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一、2011 年参加会议情

2、况独立董事姓名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委托出席次 缺席出席 徐秉金 何黎明 谢志华3 3 33 3 30 0 00 0 02011 年,公司新一届董事会共召开会议三次,我们均按时出席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二、会议表决情况2011 年,我们对三次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和弃权的情况。三、2011 年度发表的独立意见情况1、201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独1立董事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本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查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简历等材

3、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均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均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我们同意聘任丁宏祥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伍刚先生、孙勇先生、贾屹先生、夏闻迪先生、许全有先生、方竹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鲁德恒先生为财务总监。独立董事就“关于由董事伍刚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上市公司应当及时指定一名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同时尽快

4、确定董事会秘书的人选。公司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之前,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董事会秘书空缺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我们同意在公司聘任的董事会秘书就职前,董事会指定董事伍刚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2、201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对“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权托管协议”发表独立意见。本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2、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法定程序,关联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回避了表决。公司对本关联

5、交易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为董事会提供了可靠、充分的决策依据。我们在事前对本关联交易事项的情况进行了全面、客观的了解。我们认为: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公司管理所持的北京国机丰盛汽车有限公司股权的行为,是有效避免与公司可能产生的同业竞争的需要,对公司今后生产经营活动亦将带来积极影响。公司本次交易是公开、公平、合理的,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对“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进口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及关联方天津空港国际汽车园发展有限公司向天津滨海盛世国际汽车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发表独立意见。本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6、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法定程序,关联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回避了表决。公司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为董事会提供了可靠、充分的决策依据。我们在事前对本关联交易事项的情况进行了全面、客观的了解。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关联交易事项。以上是我们 2011 年度的任职情况汇报。作为公司新一届独立董3事,我们保证:在任职期间,将遵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特此报告。国机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徐秉金何黎明谢志华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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