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业务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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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如何办理劳务派遣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在编人员如何办理劳务派遣劳务派遣业务宣传劳务派遣业务宣传发布时间: 2011-01-12 16:45 来源: 人劳局 关键字: 发布人: 人劳局-系统管理员 字体:大 中 小 一、什么是劳务派遣劳务派遣是指派遣单位按照用工单位需要招收劳动者并与之订立劳动合同,按照其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劳动,劳动过程由用工单位管理,工资和社会保险等待遇由用工单位提供给派遣单位,再由派遣单位支付给劳动者,并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和缴费等项事务,用工单位向派遣单位就提供的服务支付劳务费。它是一种特殊的用工形式、就业形

2、式和就业服务形式。二、劳务派遣的好处(一)对用人单位的好处:1、劳务派遣管理简便,提高用人单位管理效率用人单位不需要设立专门机构对派遣员工进行具体繁琐的人事管理,派遣员工的聘用、合同签订、建立档案、社会保险缴纳、失业金的领取、工伤申报、劳动纠纷处理等诸多人力资源管理事务性工作均由派遣机构负责完成。用人单位从繁琐的劳动人事管理事务中解脱出来,把更多精力用于提高企业参与市场竞争上。2、规避劳动纠纷,维护用人单位信誉派遣机构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派遣员工之间没有劳动关系,派遣员工的劳动关系隶属于派遣机构。由于第三方派遣机构的加入,有效的化解了劳动纠纷,降低了用人单位与派遣员工直接发生劳动

3、纠纷的几率。3、用工机动灵活,用人单位无后顾之忧许多用人单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业务变化很快。采用派遣用工形式,用工机动灵活,人员能进能出,各类手续和相关工作均由派遣机构办理,极大地减轻了用人单位的负担。尤其是用人单位不用担心因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而给企业带来的沉重包袱,用人单位无后顾之忧。4、避免人才流失,提高企业竞争力派遣员工的人事档案由派遣机构调集和管理,在合同期内,派遣机构加强对档案合同的管理以及对社会保险的转移、接续的掌控,起到了制约派遣员工随意流出的作用,以保证派遣员工在合同期内安心工作。用人单位不用担心人才在安排之后出现流失和 “跳槽”。5、突破人事编制限额,满足用人需求一些受

4、定员定编限制的企事业单位可以通过劳务派遣这种用工方式聘用人员,能够让企事业单位在不扩大编制、不改变工资总额的情况下解决用人需求。(二)对派遣员工的好处:1、采取劳务派遣这种用工方式,派遣机构与派遣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保证了双方在遵守劳动法规的前提下实现了用工受法律保护,派遣员工的权益有了根本的保障。派遣员工由于有劳动合同的保护和约束将更努力为用工单位工作,获取应得的酬劳。2、派遣机构会按照国家规定为派遣员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由用工单位和派遣员工按规定的比例定期缴纳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缴纳,使派遣员工的工龄得到延续,退休以后生活有了保障。看病就医、失业后救济、工伤的处理以及生育补助都得到保障。3、

5、派遣机构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自觉地维护派遣员工的合法权益,保证派遣员工的最低工资收入,保证派遣员工按时足额领取工资。4、因派遣员工的劳动关系在派遣机构,人事档案的管理也在派遣机构,使派遣员工开具各种与人事档案相关的证明更加方便、快捷。同时增强派遣员工的归属感,也有助于改变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弱势地位。三、劳务派遣办理程序用人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及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根据用人单位要求及现有状况,制定劳务派遣方案,双方签订劳务派遣协议书(单位盖章)两份;用人单位提供派遣员工花名册(单位盖章)两份,并提供电子版;提供派遣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派遣中心与劳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派遣中心代发派遣员

6、工的工资、代交社会保险;派遣中心负责办理派遣员工的劳动合同期满后续签、终止、解除等手续。四、劳务派遣条件(1)用人单位为派遣人员缴纳五项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2)劳务派遣人员的最低工资标准:扣除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后不得低于 800 元。备注:1、新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务派遣人员,直接办理社会保险。2、以往在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但未曾缴纳过社会保险的派遣人员,需单位或个人办理劳动事务代理手续,建档后转入派遣中心。3、有社会保险缴纳记录的派遣人员,需填写社会保险转移申请表,转入派遣中心。联系电话:6508699115837950881办公地址:新安县新城涧河大道 460 号人事劳动局西楼(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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