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民事责任的承担发展与协调》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相关民事责任的承担发展与协调(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公公司诉司诉 讼讼 理由理由是什么?是什么?相关民事责任的承担相关民事责任的承担前已述及解散的企业法人虽然失去经营资格,但其法人资格仍在,仍是以其财产为限对外承担民事责任。一般情况下,企业法人的清算义务人对企业法人只负有清算义务,对其债务不承担责任。但在以下情况,清算义务人对解散的企业法人的债权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1、因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清算义务,造成企业财产流失、贬值,致使债权人的债权不能全部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侵权为由,另行起诉要求清算义务人对扩大损失部分承担赔偿责任。2、因清算义务人怠于履行清算义务,致使解散的企业法人财产流失,无法清算的,清算义务人应在被解散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限额内对债权
2、人承担赔偿责任。3、清算义务人财产与解散的企业法人财产混同的,对企业的债权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4、清算义务人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时,承诺对被注销企业法人未了结的债务承担责任或负责处理,应对被注销企业法人未了结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或赔偿责任。清算义务人出具虚假文件,证明企业法人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致使企业法人被注销,债权人的债权无法实现或不能全部实现的,清算义务人在被注销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人民法院对债权人申请宣告解散的企业法人清算的案件,应作为非诉案件受理。受理后,经审查认为企业法人解散的事实成立,尚未进行清算的,可以裁定解散的企业法人进入非破产清算程序,同时要求解散的企业法人的清算义务人在 15 日或一个月内成立清算组织,在 6 个月内完成对解散的企业法人财产的清算。对于人民法院宣告解散的企业法人进入非破产清算程序有异议的,企业法人、清算义务人或其他债权人等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