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条精讲教室朱巍民法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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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司考帝国网 司法考试音频分享基地 网址:司考帝国网 1 - 专题一专题一 民法讲义之重点法条部分民法讲义之重点法条部分第一部分:民法通则部分 人格与人身人格与人身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与人身关系。 何为“人格”,即自然人主体性总称,包括生命、健康、身体权等物质性人格权和肖像、姓名等精神性人格权。 注意:法人可以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等部分人格权,但是没有身份权。 财产关系是可以支配的、有价值的东西。 注意:星星、月亮等无法支配的东西不是财产。 出生与死亡出生与死亡 出生与户籍为准,没有户籍的以医院开的证明为准。 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 始于出生,终于死亡的例外:前伸保护和后伸保护

2、。后伸保护的是人格利益。 18 岁、1618 岁、1610 岁、10 岁以下 限制行为能力人单纯受惠且纯获利行为有效:彩票、接受赠与 相应范围内行为有效 无效行为主要掌握:遗嘱订立、投资与单方赠与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两个有效:数额较小、纯获利且单纯受惠 住所住所 户籍所在地为住所,经常所在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经常所在地视为住所。 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疗的除外。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监护监护 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几个人。 对监护有争议,必须先经过指定,不经指定,法院不受理。 指定监护,不

3、得擅自变更,变更的由被指定者和变更后的监护人共同承担责任。 要求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的,按照普通程序;变更监护关系的,按照特别程序处理。 监护人处理被监护人财产的有效性 宣告失踪和死亡宣告失踪和死亡 申请失踪与死亡不同,失踪申请人之间没有先后顺序之分,死亡则有。 次日、3 个月、1 年、3 个月 司考帝国网 司法考试音频分享基地 网址:司考帝国网 2 - 注意:法院宣告、判决宣告为死亡日,没有宣告的,生效日为死亡日 前一顺序不申请,后一顺序不能申请。 “死人没死”的情况,注意,已经再婚的、没有再婚的。子女关系、已被收养的不得单方解除。在“死亡期间”死亡人行为有效。 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使他人

4、被宣告死亡而取得其财产的,除应返还原物及孳息外,还应对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请求返还财产,其原物已被第三人合法取得的,第三人可不予返还。但依继承法取得原物的公民或者组织,应当返还原物或者给予适当补偿。 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一个需要登记,一个不需要登记 登记与真实不符,则为共同被告 合伙合伙 个人合伙诉讼主体与合伙企业不同 字号在诉讼中注明,但是不是主体。 合伙负责人的对外行为,对内所有人发生效力。 法人法人 既可以营利性(公司) ,又可以公益性(工会) 。 注意财团法人:财团法人没有自己的意思机关,属于他律法人,与自律法人相对。 分支结构与职能

5、机构。分支机构有时可以做民事主体,职能机构则不能。 只要是分支机构参与了诉讼,那么法人必将承担所有责任,但是在执行中,先执行分支机构,再执行法人。 注意:分支结构与法人承担连带责任对不对? 民事法律行为民事法律行为 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动原因是法律事实的变化。事实包括事件和行为。事件与行为的区别在于是否有人的意志在里面。事件:出生与死亡等。行为则是在人的意志下实施的行为。有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的行为是表意行为。非表意行为是没有明确意思表示的行为,又称事实行为,比如发现埋藏物、拾得物等。 重大误解也是意思表示,需要具有效果意思。 有偿行为一般过失就需要承担责任、无偿行为要重大过失才承担责任 诺成性行为与

6、实践性行为(重点考察) ,主要看是不是需要交东西。分析:借款合同 附条件的 ,如果条件违法或者无法实现,那么应当认定民事行为无效。 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经追认后合同有效(除了纯获利或与相关智力能力能相适应的合同) 。如何认定智力水平?智力超常是否可以不受限制。 司考帝国网 司法考试音频分享基地 网址:司考帝国网 3 - 注意民法通则与合同法关于合同无效规定是不一样的。 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在作出意思表示之时生效,有相对人的意思表示,在表示到达相对人时生效 趁人之危的理解,形势所迫,主动提出要求者,不是趁人之危! 附条件为法定条件的,视为没有附条件。 代理代理 传达与代理,传达人不需要行为能

7、力(五岁即可) ,传达错误,由本人负责。 相关名词:代表和代理:代表就是本人,不发生效力转移;代理则发生转移。 法定代表人和法人之间是代表关系,其他人是雇员关系。 代理权因为被代理人的单方意思表示而发生,不需要相对人承诺,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代理权的依据是委托授权。授权行为独立于委托代理合同,但是委托合同是代理权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 因代理权不明产生的纠纷,被代理人承担责任,代理人负有连带责任。 无权代理的追认权,是形成权,既可以向相对人行使,又可以向无权代理人行使。 代理的禁止:自己代理、双方代理、恶意串通 表见代理表见代理:虽然不是但是看起来像,重点是相对人的善意(举证责任) 。相对人

8、两种选择:第一,主张表见代理,要求被代理人承担责任;第二,主张无权代理,要求代理人承担责任。 代理的连带责任:有好多种,只要记住一种即可:代理不明之时连带责任是补充责任,既由本人承担,不足部分再有代理人承担。 被代理人的死亡被代理人的死亡 被代理人死亡了,就无效了,只有几种情况例外:不知道、承认、以完成任务为目标、为了继承人利益的。 转委托转委托 转委托四种情形:事先授权、被代理人同意、事后追认、紧急情况。产生复代理。 复代理复代理 复代理人是由代理人以自己名义选任、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权限受到原来代理权限限制、复代理人接受双重指示(代理人和被代理人) 。 注意:委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但

9、是造成的损失,要赔付。 形成权和支配权 形成权:一个人就好使。追认权、撤销权、抵消权。 注意:诉讼时效使用的是请求权制度,对于形成权不适用,那是用什么呢? 支配权是直接支配的权利。物权 请求权是一个人完成不了需要别人配合的权利。债权 司考帝国网 司法考试音频分享基地 网址:司考帝国网 4 - 债权债权 债权是财产权、请求权、相对权、相容权、平等权 债的分类: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单一之债与多人之债、简单之债与复杂之债、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 注意:非合同之债是指侵权、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形成的法定之债。 连带之债连带之债 对内按份对外连带。找谁要都可以! 不当得利不当得利 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

10、包括三种:无法律根据、获得利益、他人受损。 返还需要包括原物和孳息,其他利益需要收缴。 无因管理无因管理 没有约定和法定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进行管理,有权要求受益人支付费用。 注意:赌债是不是可以无因管理呢? 注意:强调主观!不管客观! 免责事由免责事由 正当理由:职务行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自助行为、受害人同意 外来理由:不可抗力、受害人过错、第三人过错、意外事件 不可抗力:“三不” 受害人过错:要看原因力大小,一般过失与重大过失。 注意:见义勇为责任如何承担。 紧急避险的补偿问题,注意是“适当补偿” 正当防卫超过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则承担适当责任。 注意:紧急避险和正当防卫来源不

11、同! 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 具体记住不赔的情形:法人、其他组织、原告没提出来、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违约之诉 精神损害赔偿作为财产不能继承,两种除外:义务人的承诺或者已经向法院起诉。 共同侵权共同侵权 民法上共同侵权不以意思联络为必要,采取客观说,与刑法不同。 直接结合与间接结合,一个连带,一个按份。 只要记住间接结合就好:多个过失存在、没有意思联络、单独不能导致损害发生、偶然结合。 过失相抵过失相抵 司考帝国网 司法考试音频分享基地 网址:司考帝国网 5 - 注意:过失相抵适用不仅在过错责任而且在无过错责任领域。 诉讼时效诉讼时效 记住一年情形即可:身体(确诊之日) 、退货、租金(案例)

12、 、寄存 三年:环境有关的 注意:超过诉讼时效消灭的不是权利本身,胜诉权没有了,但是还可以起诉。所以,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法院应该受理。 注意:诉讼时效不适用绝对权,物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但是因此造成的债权请求权则仍然适用。 注意:诉讼时效任何人不能约定。 注意:超期的,法院应该“判决”驳回请求,而不是裁定! 与除斥期间相比,后者消灭的是权利本身。 注意:时效起算是从“知道或应该知道”起算,九天考资而那个 20 年最长时效则是从权利收到侵害起算! 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诉讼时效的中止和中断 中断:既主张权利重新计算 中止:不可抗力、或者有障碍 6 个月、可以持续一百年。尤其注意婚姻关系的中止

13、。 涉外法律关系涉外法律关系 主要以记忆法条为主。 外国法律得到之途径:当事人、订立协议的外国中央机关、使领馆、专家。注意:仍然无法查明的,适用我国法律。 定居国外的我国公民民事行为能力确定:看行为地 外国人在我国的:依我国 注意:法人以“注册登记地”法律为本国法。其余的按照“关系最为密切”原则处理。 侵权行为法律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包括行为实施地和结果发生地。 结婚和认定是否有效:婚姻缔结地 离婚和财产分割:我国法律 抚养关系:被抚养人最密切国家法律。 监护:先看住所,在我国境内有住所的,按照我国法律,没有住所的,按照被监护人国家法律。 继承:动产随人,不动产不动。 附则:记住一句话:当日不

14、算,次日开始 第二部分第二部分 物权法部分物权法部分 值得重视,近三年来分数为 11、27、15,估计今年至少在 20 左右 物的范畴物的范畴 司考帝国网 司法考试音频分享基地 网址:司考帝国网 6 - 物具有非人格性:人不能拥有自己身体的物权法上所有权。必须人可以支配(星星太阳等不是法律上的物,至少现在不是) 。思考精神性财产是什么法调整。 动产于不动产动产于不动产 不动产是要是动了就会损害的物。房屋、土地、林木等地上定着物。 动产以占有为为公示标准(思考除外情形) 、不动产以登记为标准。 动产以交付为物权变动要件,不动产则以变更登记为要件。 物权概念物权概念 包括三种: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注意:物权的排他性例外 所有权与其他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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