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第二中心支行营业网点内控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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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支行:为进一步加强营业网点内控管理,切实防范各类风险和案件隐患,依据相关监管法规和总 行管理制度,中心支行制定了银行第二中心支行营业网点内控管理规定 (以下简称规 定 ) ,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一、认真抓好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各支行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组织学习培训和考 试验收,确保培训工作覆盖所有营业网点和每一位员工,学习、培训和考试面要达到 100%,使 每一位员工明确自己该做的和不该做的,并知晓上级和相关岗位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以及什 么能帮、什么坚决不能帮,自觉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以规范日常管理和操作行为。二、要切实承担起辖属营业网点内控管理的责任。各支行要结

2、合当前案发形势和案发特点, 加大对辖属营业网点的管理、营销和操作人员岗位培训和警示教育力度,定期对各类人员履职 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确保网点经营管理依法合规,管理、营销和业务操作行为严谨 规范。三、建立内控管理问责制。营业网点管理和操作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自身岗位 职责,对违反规章制度特别是违反禁止性规定的人员,要按照银行全员问责暂行规定 , 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内控管理混乱、问题频发的营业网点,要视情况相应追究有关管理责任。四、建立诚信举报制度。为畅通营业网点管理、营销和操作人员举报渠道,中心支行诚信 举报电话设在综合管理部(84343055),员工发现他人或自己被迫

3、违规办理业务的行为,应及 时报告,并说明具体情况;对核查确认的重大违规行为,中心支行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当事人及 胁迫人进行严厉处罚,对于举报人给予奖励,并予以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附件:银行第二中心支行营业网点内控管理规定银行第二中心支行营业网点内控管理规定附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营业网点内控管理,切实防范各类风险和案件隐患,确保营业网点 安全稳健运行,依据相关监管法规和总行管理制度,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营业网点是指第二中心支行履行对外营业服务职能的所有营业机构。第三条本规定管理对象主要包括支行负责人、网点负责人、会计主管、客户经理和柜员 等营业网

4、点管理、营销和操作人员;管理内容主要包括对上述人员的履职规范和禁止性规定。第四条营业网点内控管理要按照全员参与、职责明确、相互制约、讲求实效的原则组织 开展,确保网点经营管理依法合规,管理、营销和业务操作行为严谨规范。第五条各支行要加强内控合规文化建设,加大对辖属营业网点的管理、营销和操作人员 岗位培训和警示教育力度,确保每一位员工都能明确自己该做的和不该做的,明白上级和相关 岗位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什么能帮、什么坚决不能帮,自觉防范风险。第六条本规定是加强营业网点内控管理的基本要求,各类人员应按照本规定以及有关管理 制度规定的岗位职责认真履职。各相关管理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和本规定的要求,相

5、应修订和 完善各类人员的管理制度,组织做好对相关人员的专业指导工作。第二章支行负责人管理第七条本规定所称支行负责人是指一级支行行长、副行长。第八条履职规范支行负责人履职应落实以下要求:(一)行长负责本行的全面工作管理,要对本行内控管理工作负总责;副行长负责分管专 业工作的管理,要对分管专业内控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二)要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国家各项金融政策、法律法规和我行的各项规章 制度和管理要求,全面完成年度内控管理工作目标。(三)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更新管理理念,了解分管专业的操作流程、内部控制要求和 风险防控重点。(四)要及时传达和落实上级行有关制度、规定,制度性的要求必须在

6、规定时间内或业务 实施前组织学习和贯彻,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内控和案防教育活动;加强反洗钱制度规定培训, 认真组织落实反洗钱工作职责。(五)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做好辖属营业网点负责人、关键岗位人员的选拔任用,严 格执行准入和退出制度。(六)要确保部门及岗位职责落实,严格执行岗位分离制度和关键岗位人员定期轮岗轮换、 强制休假制度。(七)要组织制定本行内控案防工作目标和计划,每季召开一次内控案件防范工作会议, 研究案防和内控管理方面的状况和形势,分析员工行为动态,并研究制定解决方案。 (八)要负责对防抢、防盗、防爆、防火、反诈骗、现金调拨、上门收款和值班守库等安 全情况进行检查落实。(九)要认真执

7、行查库制度。支行分管行长每季至少现场查库一次,包括库存现金、重要 空白凭证、印章印模和票样、印鉴卡片等,每半年至少对代保管物品进行一次监视查库,年终 决算日前应组织相关人员对所有重要空白凭证、代保管物品等进行全面盘查。(十)要对辖内机构各类问题整改工作承担管理责任,负责督促落实内外部检查发现问题 的整改,对违规干部员工按规定进行处理。(十一)要落实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报告制度,对辖内发生的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要按 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告,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十二)要执行廉洁从业规定及职业道德规范,不得利用工作便利收受客户现金、有价证 券或以其他方式牟取私利。第九条禁止性规定支行负责人应认真履行

8、岗位职责,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禁以下十类行为:(一)严禁越权或违规转授权办理业务。(二)严禁授意、指使、强令业务人员进行违规操作。(三)严禁任何形式的账外经营。(四)严禁私设“小金库” 。(五)严禁高息揽存或违规出具担保承诺书。(六)严禁经营管理活动中的弄虚作假行为。(七)严禁隐瞒或迟报重大问题和案件事故。(八)严禁打击报复抵制或揭露其违规行为的业务人员和检查人员。(九)严禁利用职务便利谋取非法利益。(十)严禁参与欺诈或商业贿赂。第三章网点负责人管理第十条本规定所称网点负责人是指营业部经理、营业部副经理、二级支行长。第十一条履职规范网点负责人履职应落实以下要求:(一)正职对本网点的内控管理和安

9、全运营负总责;副职对分管业务的内控管理和安全运 营负直接责任。(二)要认真履行本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和管理要求。(三)要及时学习和更新业务管理知识,掌握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要求和风险防 控重点;加强反洗钱制度规定培训,认真组织落实反洗钱工作职责。(四)要严格执行岗位分离、事权划分制度,科学设置和合理安排劳动组合,建立健全员 工岗位责任制,严肃劳动纪律,维护网点运行秩序,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考核。(五)要每日进行安全检查,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开关网点监控和报警设备,进行安全布防 监控,并做好记录;每日营业期间要指导大堂经理做好营业场所内的客户分流以及巡视工作, 对网点内的可疑

10、人员或异常动态要重点关注,防止不法分子利用我行营业场所实施不法行为。(六)要每周至少对本网点的日间库、柜员尾箱的现金、重要空白凭证抽查一次,节假日前必须抽查,每月检查覆盖率要达到 100%;每月对印章印模、代保管物品的使用保管情况至少检查一次。(七)要认真做好网点内控管理和案防工作,及时传达并组织落实上级行内控案防要求, 每月至少组织一次规章制度学习和内控案防教育,及时传达和落实上级行有关制度、规定,督 促员工自觉遵章守纪。(八)要对网点异常行为人员进行动态排查分析,对存在经商、赌博和消费明显超过本人 收入水平、无故不到岗等异常行为的员工,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提出管理建议,并做好 重点监控

11、、帮教转化等工作。(九)要督促会计主管和授权员认真行使岗位职责,支持会计主管和授权员独立履行事中 控制和业务管理职责。(十)要对柜员的操作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每周利用监控录像设备至少检查一次柜员操作 规范性和禁止性规定的执行情况,查处违规、纠正错弊,防范案件事故发生。(十一)要对网点的行容、行貌、优质规范服务工作进行管理,强化员工的服务竞争意识, 督促其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十二)要对内外部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并落实相应的管理措施,确保问题及时整 改纠正。(十三)要执行廉洁从业规定及职业道德规范,不得利用工作便利收受客户现金、有价证 券或以其他方式牟取私利。第十二条禁止性规定网点负责人应认真履

12、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禁以下十类行为:(一)严禁越权办理业务。(二)严禁业务经营活动中的弄虚作假行为。(三)严禁授意、指使、强令业务人员进行违规操作。(四)严禁隐瞒或迟报重大问题和案件事故。(五)严禁任何形式的账外经营。(六)严禁高息揽存或违规出具担保承诺书。(七)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或出卖我行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八)严禁使用其他柜员章、证、柜员号办理业务。(九)严禁打击报复抵制或揭露其违规行为的业务人员和检查人员。(十)严禁为各类违法违规活动提供便利。第四章会计主管管理第十三条本规定所称会计主管是指受中心支行委派,代表中心支行对派驻机构行使柜面 业务监督职能的业务派驻人员。第十四条

13、履职规范会计主管要严格按照关于印发银行营业机构会计主管派驻管理办法(试行)的通 知 (银发2010454 号文)要求履职,且履职应落实以下要求:(一)要认真履行事中控制和业务管理职责,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和管理要求。(二)要及时学习和更新业务知识和技能,熟练掌握各项业务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内部 控制要求和风险防控重点。(三)要现场监督检查各业务岗位工作人员的业务操作是否符合制度要求。(四)要对营业网点的重要事项、特殊业务进行事中控制和授权。(五)要监督大额现金收付、现金调拨、钱箱管理情况。(六)要监督检查柜员号及密码的使用情况。(七)要根据事权划分要求,监督柜员岗位设置、岗位分离、日

14、常交接及岗位变动等制度 执行情况。(八)要定期对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业务印章、重要机具物品、代保管物品进行监督检查。(九)要对日常核算事项突发性问题进行处理,及时查找和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并按照 有关应急处理预案要求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十)要督促反洗钱工作人员,做好大额和可疑交易的登记、处理、报备工作。(十一)要根据业务需要及时对网点员工进行相关规章制度和业务操作培训。(十二)要及时登记工作日志,真实记录履职情况及重大业务事项,按月向派出行报送工 作报告。(十三)要执行廉洁从业规定及职业道德规范,不得利用工作便利收受客户现金、有价证 券或以其他方式牟取私利。第十五条禁止性规定会计主管应认

15、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规章制度,严禁以下十类行为:(一)严禁越权办理业务。(二)严禁只授权、不审核。(三)严禁授意、指使、强令网点人员违规操作。(四)严禁柜员号及密码转借他人使用或密码设置简单。(五)严禁纵容、掩盖违规违章行为。(六)严禁为柜员顶班替岗。(七)严禁使用其他柜员章、证、柜员号办理业务。(八)严禁从事客户经理、外勤等与其职责不符的工作。(九)严禁隐瞒或迟报重大问题和风险隐患。(十)严禁以任何形式泄露或出卖我行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第五章对公客户经理管理第十六条本规定所称对公客户经理是指从事对公客户市场营销的人员。第十七条履职规范对公客户经理履职应落实以下要求:(一)要认真履行本岗位

16、职责,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操作流程和管理要求。(二)要及时学习和更新业务知识和技能,掌握本岗位内部控制要求和风险防范内容。(三)要熟练掌握相关金融产品特征及风险特点,在贷款发放和产品推介过程中,充分披 露产品信息,揭示产品风险,避免误导客户。(四)要充分了解客户的基本信息、业务需求及风险偏好,向合适的客户推介合适的金融 产品,避免错误销售。(五)要严格执行法人客户贷款业务流程或规则,认真履行贷款调查、审查、发放和贷后检查职责。(六)要坚持诚实守信原则,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办理相关业务,保证客户信息、协议合同 等交易资料的真实、完整、有效。(七)要定期走访客户,及时关注客户基本情况及信用状况的变化,采取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八)要有效运用信贷管理系统,妥善保管柜员号及密码。(九)要及时、详细、完整地登记工作日志,真实记录履职情况。(十)要定期向主管部门反馈客户信息,对重大信息要随时报告。(十一)要及时反映制度、流程或管理中存在的缺陷或风险隐患,并提出建议。(十二)要对不符合制度、流程的异常交易行为进行抵制,并按规定及时向本行领导或上 级有关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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