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销售桶装饮用水水店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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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销售桶装饮用水水店管理规范北京市销售桶装饮用水水店管理规范更新时间:2008-04-24 08:40 来源: 作者: 阅读:888 网友评论 0 条 为规范全市销售桶装饮用水水店的经营行为,净化桶装水市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给消费者创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特制定本规范。一、水店设立基本条件:1桶装饮用水属于食品类商品,设立水店要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法和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向税务登记机关申领税务登记证,核准纳税项目以及纳税标准,申领发票。2无论是专营水店还是经营其它食品的食品店、便利店、商贸公司等在营业执照的经营项目中,必须获得“桶装水销售经营项目

2、”的许可。 3水店经营者应将所有经营资质证件的“正本”悬挂于水店经营场所的明显位置,便于消费者监督查验。二、水店经营场所环境要求:1水店经营场所须避开化工类或带有放射性物质的不安全环境;避开公共厕所或公共垃圾场等容易造成细菌滋生与传播等不符合食品卫生法经营许可的环境场所。2水店的营业面积不应小于 15 平方米,店内必须保障干燥通风、避光。保持店面清洁卫生。应制作货架存放商品和空桶。严格区分水店经营区和生活区, 3水店经营场所须达到消防安全要求,通道畅通,设置消防器材。三、水店从业人员基本要求:1水店的从业人员须有健康证,应佩带健康证上岗。2水店应为送水工配备统一的工装,条件暂不具备的着装也应干

3、净整洁。送水工夏季为客户送水时不穿挎篮背心、不光膀子、不穿拖鞋,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送水进户提倡穿戴一次性鞋套。3送水工应掌握基本的礼仪行为规范,文明礼貌用语,并能解答客户提出的有关桶装水消费的相关知识。四、水店客户管理要求:1水店要为客户建立送水档案,便于查询,并为之保密。2对需要开发票的客户,应按规定开具发票。五、水店运输配送要求:1水店应装备统一的运输工具,保证运输工具的清洁卫生。2送水运输车应采用密闭式三轮车或其它运输工具,保证运水时桶装水不被日晒、雨淋。六、水店进货渠道要求:1水店应从正规渠道购进桶装水,并要求供应商提供商品生产企业相关有效资质证明复印件。2水店对所经销的桶装水须保留进货凭证,如客户要求查看,应予以提供。3水店应以诚信为本,严禁制造、销售假水。七、水店售后服务要求:1对于客户提出清洗饮水机的要求,送水工有义务为客户提供相应服务,使用合格消毒液等洗涤用品,以保证客户的安全。2对于客户的投诉,要及时、耐心、专业的解释,妥善处理。本规范自 2008 年 4 月 1 日起实行。经销水店按此规定设立,不达标者按此规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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