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刑法(总论)刑法攻略 (柏浪涛讲义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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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水朵考资 (花开的声音) 2014“命题方向”精品书系刑法攻略 (讲义卷)(第六版)柏浪涛 著一、推荐教材周光权著:刑法总论 、 刑法各论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1 年版。张明楷著:刑法学 ,法律出版社 2011 年版。这两套教科书是大陆法系先进理论与中国司法实践相结合的经典之作,也是我国司法 考试理论观点的权威依据。二、修订问题本以为 2013 版的体系已经较完备,本次修订幅度不会很大,未料随着修订工作的展开,修订的幅度超出原来估计,许多地方几乎重写。特别是在理论深度和广度上增加了许多,以 便应对司考日益精深的考查力度,三、 “四合一” )基础讲义;(2)重点法条及司法解释;(3)历年

2、真 题解析;模拟训练题。力求一本在手,即可通关。四、两卷搭配希望读者,每看完讲义卷的一讲,就接着做真题卷本讲真题,趁热打铁,将知识转化为答题能力。学习刑法学如同学习数学,不仅要理解公式定理,还要会熟练准确地做应用题。五、交流渠道新浪微博:,微博名为“柏浪涛的刑法观” 。注:为表述方便,文中的法规名称一般采用简称。法条条款的序号采用了阿拉伯数字形式。水朵考资 (花开的声音) 知识体系总论刑法论刑法概说,刑法的解释,刑法的基本原则,刑法的效力犯罪论1. 客观要件:行为主体,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因果关系2. 客观阻却事由: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被害人承诺3. 主观要件:犯罪故意,犯罪过失,无罪过事件,

3、事实认识错误4. 主观阻却事由:责任年龄,责任能力,违法性认识可能性,期待可能性 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犯罪既遂6. 共同犯罪:成立条件(共同行为、共同故意) ,理论分类(正犯、共犯) ,法定分类(主犯、从犯、胁从犯) ,特殊问题(共犯与身份、共犯与认识错误、 共犯与犯罪形态)7. 罪数:行为单数,行为复数,刑,刑情节,累犯,自首,立功,数罪并罚,刑,假释,时效,赦免分论侵犯个人法益人身犯罪(生命,身体,自由,名誉,民主权利,婚姻家庭权利)财产犯罪夺取型:抢劫罪,抢夺罪,盗窃罪 交付型:诈骗罪,敲诈勒索罪侵占型: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挪用型:挪用资金罪,挪用特定款物罪 毁弃型:故意毁坏财物罪

4、,破坏生产经营罪 侵犯社会法益危害公共安全犯罪 破坏经济秩序犯罪 妨害社会管理犯罪侵犯国家法益侵害国家职能的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犯罪侵害国家存在的犯罪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国防利益罪军人违反职责罪水朵考资 (花开的声音) 第一讲 刑法论一、刑法概说二、刑法的解释三、刑法的基本原则四、刑法的效力?第二讲 犯罪构成一、定罪体系:两层次的犯罪构成体系二、定罪立场: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三、定罪方法:三段论推理 第三讲 行为主体一、自然人二、单位犯罪 第四讲 行为一、实行行为二、不作为犯的概念三、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成立条件第五讲 行为对象和危害结果一、行为对象二、危害结果第六讲 因果关系一、条件说二、相当因果关

5、系说第七讲 客观阻却事由一、正当防卫二、紧急避险三、被害人承诺四、其他阻却事由第八讲 主观要件一、犯罪故意二、犯罪过失三、无罪过事件四、各种罪过形式的区分五、事实认识错误第九讲 主观阻却事由一、刑事责任年龄二、刑事责任能力三、违法性认识错误(法律认识错误)四、期待可能性水朵考资 (花开的声音) 第十讲 犯罪形态一、犯罪预备二、犯罪未遂三、犯罪中止四、犯罪既遂第十一讲 共同犯罪一、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二、共同犯罪的理论分类三、共同犯罪的法定分类四、共同犯罪的特殊问题第十二讲 罪数一、行为单数二、行为复数三、数罪第十三讲 刑罚的体系一、主刑二、附加刑第十四讲 刑罚的裁量一、量刑情节二、累犯三、自首

6、四、立功五、数罪并罚 六、缓刑第十五讲 刑罚的执行和消灭一、减刑二、假释三、刑罚的消灭第十六讲 分论概说一、罪状与罪名二、注意规定与法律拟制第十七讲 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最一、侵犯生命、身体的犯罪二、侵犯性权利的犯罪三、侵犯人身自由的犯罪四、侵犯名誉、司法的犯罪五、侵犯婚姻家庭的犯罪六、普通罪名第十八讲 财产犯罪一、抢劫罪二、抢夺罪三、盗窃罪四、诈骗罪五、敲诈勒索罪水朵考资 (花开的声音) 六、侵占罪七、职务侵占罪八、故意毁坏财物罪九、普通罪名第十九讲 危害国家安全罪一、重点罪名二、普通罪名第二十讲 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危险方法型犯罪二、交通型犯罪三、恐怖型犯罪四、枪支犯罪五、普通罪名第二十一

7、讲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一、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二、走私罪三、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四、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五、金融诈骗罪六、危害税收征管罪七、侵犯知识产权罪八、扰乱市场秩序罪第二十二讲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一、扰乱公共秩序罪二、妨害司法罪三、妨害国(边)境管理罪四、妨害文物管理罪五、危害公共卫生罪六、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七、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八、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九、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第二十三讲 贪污贿赂罪一、贪污罪二、挪用公款罪三、受贿罪四、行贿罪五、普通罪名第二十四讲 渎职罪一、重点罪名二、普通罪名第二十五讲 军事犯罪一、危害国防利益罪二、军人违反

8、职责罪水朵考资 (花开的声音) 第一讲 刑法论特别提示一、刑法总论体系刑法论:刑法的解释、基本原则、适用效力犯罪论犯罪的成立问题:犯罪构成要件(客观层次主观层次)犯罪的时间发展问题:犯罪形态(预备中止未遂既遂)犯罪的空间分布问题:共同犯罪(正犯共犯)犯罪的数量竞合问题::罪数(一罪数罪)刑罚论:体系裁量执行消灭 分值分布:大致上,刑法每年考査 90 分,是司考分值第二大户,总论与分论各占一半分值。 总论中,刑法论占 10%,犯罪论占 70%,刑罚论占 20%。二、刑法论本讲的考试重点:刑法的解释和罪刑法定原则。、刑法概说刑法=犯罪+刑罚。刑法是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刑法学的主要任务是

9、如何定罪,如何量刑。(一)刑法的机能1. 法益保护机能。这是指刑法通过惩治犯罪来保护法益。法益,是指通过刑法来保护的国民的生活利益。例如,刑法设立故意杀人罪保护的法益是人的生命。2. 人权保障机能。这是指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对犯罪人只能根据刑法规定来处罚,从而 保障其合法权利。刑法不仅是“善良人的大宪章” ,也是“犯罪人的大宪章” 。3. 规制机能。这是指刑法既是行为规范,又是裁判规范;既规制人们的行为,又规制法 官的裁判活动。保护法益刑法保障人权【提示】法益保护与人权保障之间存在紧张关系。刑法学的主要任务就是如何平衡二者的紧张关系。例如, 肖申克救赎中因冤枉被下狱的男主角,越狱后如果被抓了回来

10、,要不要判他脱逃罪?(二)刑法的渊源(表现形式)这是就有权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规范而言的,不包括司法解释。1. 刑法典。注意:刑法典包括刑法修正案,至今刑法修正案共有八个。2. 单行刑法。这是指国家在刑法典之外单独针对某一类犯罪规刑法规范。至今单行刑法只有一个;1998 年 12 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 。是指附带规定在经济法、行政法等非刑事法律中的罪刑规范。有些国家的法律有此做法。在我国,除了上述单行刑法,只有刑法典有权规定犯罪和刑罚,因此我国目前没有附属刑法。二、刑法的解释刑法学主要是对刑法条文的解释学。因此,刑法的解释历来是司法考试的重点。()解释

11、的效力1. 立法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解释。水朵考资 (花开的声音) 【注意 1】刑法修正案属于立法,不属于立法解释,它是刑法典本身的内容。【注意 2】刑法典中的解释性规定不属于立法解释。例如,刑法第 93 条规定, “本法所称 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这不属于立法解释,而是刑法典的内容。2. 司法解释:由最高人民法院或最高人民检察院所作的解释。3. 学理解释:学术机构或学者个人的解释。【效力等级】立法解释 司法解释(二)解释的态度就解释的态度而言,有主观解释与客观解释之分。前者是指解释的目标是探求立法原意或立法者主观意思。后者是指解释的目标是探求法律的现时的客观含

12、义。刑法条文一旦颁布,便脱离了立法者,具有了独立的生命。对刑法的解释,不应刻舟求剑,而应根据社会发展探求刑法条文当下的含义。【注意 1】司考的官方立场是坚持客观解释。【注意 2】同一用语在不同条文中不需要保持同一个含义。例如, “侮辱”一词在“侮辱罪”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中的含义就有所不同。前者指侵犯人的名誉,后者仅限于侵犯妇女的性羞耻心。(三)解释的技巧对一个条文术语的含义,需要通过解释技巧得出解释结论。常见的解释技巧有:是指按照该用语最平白的字面含义来解释,即所谓的看山是山,看水是水。2. 扩大解释(又称扩张解释) 。这是指对用语解释后的含义大于字面含义,但该含义仍 处在该用语可能的

13、含义范围内。例如,将自动取款机解释为“金融机构” ,就是对“金融机构”的扩大解释。【注意】扩大解释这种方法本身是被允许的,但是其解释后的结论并不一定具有可适用 性。例如,将网络上的虚拟财产解释为“财物” ,没有超出“财物”可能的含义范围,属于扩大解释。但是,将这种扩大解释的结论适用到具体的财产犯罪中(如抢劫罪、盗窃罪、诈骗罪等) ,是否合理,则需要具体分析。3. 缩小解释(又称限制解释) 。这是指对用语解释后的含义小于字面含义。例如,根据司法解释,盗伐林木罪中的“林木”不包括他人房前屋后、自留地种植的零星树木。4. 反对解释(又称反义解释) 。这是指根据用语的正面表述,推导出其反面含义。例如,

14、 十四周岁及以上的人要对故意杀人罪负责。据此,小于十四周岁的人便不需对故意杀人罪负责。5. 补正解释。这是指刑法条文用语表述有明显错误,只有通过修正、补正来阐明其真实含义。例如,刑法第 63 条第 1 款规定:“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 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这里的“以下”应当不包括本数。如果判本数,就属于从轻处罚。但是刑法第 99 条规定:“本法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 ”因此对刑法第 63 条的“以下” 应进行补正解释,认为刑法第 63 条的“以下”用语错误,应解释为“低于法定最低刑判处刑罚” 。6. 类推解释。这是指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解释为符合法律规定的

15、情形。例如,将强奸罪中的“妇女”解释为包括男子,就属于类推解释。(1)性质。类推解释违反罪刑法定原则,是被禁止的解释方法,但不禁止有利于被告人的类推解释。【注意 1】禁止类推解释,既针对司法机关,也针对立法机关,换言之,立法机关(例如,全国人大常委会)也不能进行类推解释。例如,刑法第 267 条第 2 款规定:“携带凶器抢夺的, 以抢劫罪论处。 ”全国人大常委会不能对该款作出如下立法解释:携带凶器盗窃的,也以抢劫 罪论水朵考资 (花开的声音) 处。因为将盗窃解释为抢夺,属于类推解释。当然,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通过立法的方 式(如颁布刑法修正案)规定:携带凶器盗窃的,以抢劫罪论处。由此可见,一个类推解释的结论,即使被写进司法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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