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整理】钢规2013修改通报第8篇(培训教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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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钢质海船入级规范2013修改通报第8篇 其他补充规定中国船级社上海规范研究所,修订内容,第1章 消防船补充规定 第3节保护设施与灭火设备 第6章 敞口集装箱船补充规定 第2节 有限航区敞口集装箱船第8章船舶环保补充规定 第1节 一般规定 第3节 其他附加标志第13章 极地航行船舶的补充规定 第2节 结构要求 第3节 机械装置第17章 客船补充规定 第1节 客船推进和操舵的定性故障分析 第19章 交流高压岸电系统,新增,第1章 消防船补充规定第3节保护设施与灭火设备,修改内容: 1.3.7.4 修改如下: 1.3.7.4 应配备1台适当的空气压缩机,用于对空气瓶再充气,且应能在30min内对本

2、章表1.1.1.4所要求的所有消防员装备呼吸器的空气瓶(但不包括备用空气瓶)充足气。充装的空气应适合于人体呼吸用。修改说明: 来自于使用单位的反馈信息,1.3.7.4未明确30min对1个空气瓶充气还是连备用空气瓶一起充气,对空压机的容量设计引起歧义。 消防船因用于救助失火船上的船员或进入失火船只的火场探明失火原因,需要大量使用消防船上消防员装备的呼吸器及其空气瓶。因此需设置空压机对其充气。 通常,备用空气瓶是充满空气的。故在实际操作时,呼吸器配备的空气瓶至少可使用30min,当其用完后,换上备用空气瓶,此时可对已用完的空气瓶充气,30min后可充满。该要求在其他船级社内基本相同。 “充装的空

3、气应适合于人体呼吸用”的要求来源于评审会,认为用于给消防员装备呼吸器充气用的空气压缩机应专用,确保空气清洁不含油水。,第1章 消防船补充规定第3节保护设施与灭火设备,实施说明: (1)设计和检验时应注意到上述要求:实际即为第1类消防船,空气压缩机要求在30min内为4具空气瓶充气;第2类和第3类消防船,空气压缩机要求在30min内为8具空气瓶充气。 (2)用于给消防员装备呼吸器充气用的空气压缩机应是专用的,确保空气是清洁不含油水,因此不能使用机舱内的空压机。,第6章 敞口集装箱船补充规定 第2节 有限航区敞口集装箱船,修改内容:6.2.6 强度与构造修改如下:6.2.6.1 应按本规范第2篇第

4、2章和第7章校核船体总纵强度和局部强度。6.2.6.2 总纵强度和局部强度校核工况还应包含6.2.4.2所指明的满载完整浸水工况,其中假定浸水高度应按表6.2.4.2确定。6.2.6.3 校核总纵强度时,在水动力扭矩作用下舱口的变形可不必考虑。修改说明: 来自用户反馈意见,关于有限航区敞口集装箱船的总强度和局部强度校核的工况不清楚,吃水要求也不明确。为此,按无限航区的描述方式进行修改,已明确要求。,第6章船舶环保补充规定 第1节 一般规定和第3节其他附加标志,修改内容: 删除本章中SEEMP(I/II)-船舶能效管理计划的附加标志及相关规定,涉及8.1.3.1(9) 、8.1.4.1(9)和8

5、.3.9。 修订说明: 因绿色船舶规范已于2012年10月1日生效,为与绿色规范相协调,钢规第1篇已纳入了新增加的船舶能效管理计划附加标志SEEMP(III),并将授予条件指向了绿色船舶规范。为避免重复,删除本章所有涉及船舶能效管理计划的内容。,第13章极地航行船舶的补充规定 第2节 结构要求,修改内容: 13.2.3.1(6) 未直接承受冰载荷的船体结构可能仍会承受由船与冰的相互作用而引起的载货和设备的惯性载荷作用。这些惯性载荷见第3节13.3.6中的加速度计算方法,且应考虑在这些结构的设计之中。修改说明: 极地船在极地水域航行过程中,主要承受船与冰之间的相互作用,与常规海域中波浪载荷作用下

6、的船舶运动形式不相同。因此,将运动惯性载荷计算公式的引用进行更改,引至船舶载货与设备的惯性载荷与IACS UR I3中机器紧固载荷加速度,即本章第3节13.3.6。,第13章极地航行船舶的补充规定 第3节 机械装置,修改内容: 13.3.4.3(4)中0.7R处的叶剖面最大厚度t0.7的单位“mm”改为“m”。 13.3.6.2中排水量的单位“t”改为“kt”。 修改说明: 编辑性更正。,第17章客船补充规定 第1节客船推进和操舵的定性故障分析,修改内容: 17.1.2.1中的“MSC.217(82)”改为“MSC.216(82)”。 修改说明: 编辑性更正。,第19章 交流高压岸电系统,船舶

7、高压岸电装置类型,驳船装载高压岸电设备方式;码头配备高压岸电设备方式;船舶配备高压岸电设备方式;集装箱单元吊装上船方式。,驳船装载高压岸电设备,码头配备高压岸电设备,船舶配备高压岸电设备,集装箱单元吊装上船,重点技术要求,应急切断、安全联锁、电缆管理系统、插头和插座、负载转移、试验,船-岸等电位连接船舶电力恢复短路兼容性,船舶岸电连接配电板、变压器,第19章 交流高压岸电系统,第1节 一般规定第2章 系统设计第3章 电气设备第4章 试验和检验,一般规定,一般规定典型结构,船舶高压岸电系统典型结构图,一般规定系统设备,交流高压岸电系统,系统设计,系统设计船-岸等电位连接,目的降低接触电压,提高安

8、全用电水平内容在船舶和码头之间建立等电位连接的时候应注意不能改变原船舶系统的接地原理,船舶电力恢复,目的尽可能缩短全船失电的时间内容船舶使用岸电期间,船舶主发电机应至少备机1台,一旦岸电电源故障,船舶发电机应自动起动并连接至主配电板。,系统设计应急切断,目的 发生故障时瞬时断开岸上和船上的岸电连接断路器,保证船舶和人员安全内容 应触发应急切断的故障 应急切断手动按钮的布置位置故障报警,系统设计安全联锁,目的 与操作程序一起确保岸电使用期间,安全可靠的连接岸上电源内容 以下状况,船上岸电连接断路器不应闭合或者闭合后应自动断开(涵盖了应急切断): 等电位连接未建立;,系统设计安全联锁,内容(续)

9、插头/插座控制极电路未接通; 应急切断设备动作; 船载装置或岸基装置的控制、报警或安全系统自检发现影响安全连接的故障; 电缆管理系统发出报警(电缆中机械应力过高或剩余电缆长度过低); 保护接地系统故障; 岸基高压供电电源未提供,系统设计电缆管理系统,目的 电缆管理系统除具有收放电缆功能外,应具备安全功能,防止电缆过度拉伸。内容电缆管理系统安全功能在正常情况能保证电缆中不出现超过允许值的机械应力;在出现电缆过度拉伸情况下,及时切断岸电连接,避免带电拉断电缆或插头拔出状况。,系统设计负载转移,断电连接岸电应设有所有主发电机、应急发电机和岸电之间的联锁装置,避免岸电连接至带电配电板。并网连接岸电应设

10、置自动同步措施;负载转移应能自动进行;在负载安全转移的前提下,短时并联运行的时间应尽可能短;当负载转移超过了确定的时间限值时,应停止转移,断开岸电连接断路器,并在有人值班控制站发出声光报警。,系统设计短路兼容性,短路电流计算仅由岸电供电期间CCS指南 GD021-1999短时并联期间IEC60909短路保护能力船舶配电系统中任何安装点的预期短路电流不应超过该点断路器的短路分断和接通能力。短路电流限制防止岸电与船舶电源并网运行;并网连接转移负载期间限制运行船舶发电机组数量;和/或限制岸电供电电源输入至船舶配电系统的短路电流。,电气设备,电气设备一般要求,船载装置的安装位置应不妨碍船舶系泊操作和货

11、物装卸。高压电气设备应和低压电气设备隔离。高压电气设备的相关要求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4篇第2章第14节。船载装置的各设备其外壳防护等级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4篇第1章第1.3.2.2和第2章第2.14.2.2的要求。,电气设备岸电连接配电柜(板),LSC1等级即当开关柜的一个可触及隔室打开时,母线必须分断,全部开关设备需断开。安装位置尽可能靠近船上岸电电缆连接处设置设备应具有欠电压保护、过电流保护和短路保护的断路器;仪表、指示和报警;限制短路电流的设备(如适用)。,电气设备岸电接入控制屏,一般要求CCS钢质海船入级规范第4篇第3章第3节的适用规定。安装位置一般作为主配电板的组成部分。仪表

12、、指示断电方式并联方式,电气设备变压器和电缆,变压器应具有独立的初级和次级绕组,并符合IEC60076系列出版物的适用规定。电缆岸电电缆IEC80005-1附录B或其他接受的标准。固定敷设的高压电缆IEC60092-353/354或其他等效的标准。,电气设备插头和插座,目的 快速连接,接口标准统一内容参见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第62613-1出版物船舶高压岸电系统用插头、插座和耦合器第1部分通用要求和第62613-2出版物船舶高压岸电系统用插头、插座和耦合器第2部分不同类型船舶的附件的尺寸互换性要求。,试验和检验,试验和检验初次检验,核查船载装置的产品证书。核查船载装置的布置、安装符合批准的图纸。船载装置应进行以下检查和试验:外观检查;对地绝缘电阻测试;高压电缆装置耐压试验;热态绝缘电阻测量;效用试验电缆管理系统效用试验。,试验和检验年度检验,船载装置应进行以下检查:外观检查;对地绝缘电阻测试;有条件时可进行岸电连接试验,检查岸电能否向船舶供电。无条件进行试验时,则通过检查船舶使用岸电的记录和/或维护保养记录来确认设备的可用性。,试验和检验中间检验和特别检验,中间检验和特别检验的要求与年度检验相同。,谢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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