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鉴定轻微伤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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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法医鉴定轻微伤标准法医鉴定轻微伤标准作者:佚名 来源:中顾法律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2-02 13:54:21 免费法律咨询免费法律咨询 我来说两句(2)复制链接 大 中 小 提要提要轻微伤指损伤程度明显轻微,不足以造成人身健康明显伤害,也不会遗 留器官功能障碍的损伤或是造成人体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伤或短暂的 功能障碍。.推荐阅读:推荐阅读: 法医鉴定法医鉴定 轻微伤轻微伤 鉴定标准鉴定标准 【人体轻微伤鉴定标准】法医鉴定轻微伤标准 【法医鉴定轻微伤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 【法医鉴定轻微伤标准】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标 【法医鉴定轻微伤标准】轻重伤鉴定标准的理解 【法医鉴定轻

2、微伤标准】人体轻微伤鉴定标准( 【法医鉴定轻微伤标准】人体轻微伤鉴定标准( 【法医鉴定轻微伤标准】论轻伤和轻微伤 【法医鉴定轻微伤标准】轻伤和轻微伤的区别 本文介绍了轻微伤标准的范围、总则及相关的具体内容。 轻微伤标准的范围轻微伤标准的范围标准规定了人体轻微伤的评定的原则方法及内容。标准适用于各级公、检、法、司及院校系统进行损伤评定。标准适用于一切违反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造成的轻微损害。 总则总则2.1 标准根据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及技术为基础,结合我国法医工作的实践经验,为鉴定轻微伤提供科学依据。 2.2 轻微伤是指造成

3、人体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伤或短暂的功能障碍2.3 鉴定人应当由公安机关及有关执法部门委托的法医人员或经培训过的兼职法医人员担任。鉴定人进行鉴定时,有权了解有关案情、现场勘查情况和调阅病历档案。有关部门必须给予协助。2.4 鉴定时,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依据人体损伤当时的伤情并结合损伤的预后作出综合评定。2.5 轻微伤的鉴定应在被鉴定者损伤消失前作出评定。2.6 标准为轻微伤的下限,上线与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稿)衔接,未达到本标准的为不构成轻微伤。 头颈部损伤头颈部损伤3.1 头皮擦伤面积在 5cm2 以上;头皮挫伤;头皮下血肿。3.2 头皮创。3.3 头部外伤后,确有神经症状。3.4 面部软

4、组织非贯通性创。3.5 面部损伤后留有瘢痕,外伤后面部存留色素异常。3.6 面部表浅擦伤面积在 2cm2 以上;划伤长度在 4cm 以上。3.7 眼部挫伤。3.8 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3.9 眼外伤造成视力下降。3.10 耳损伤造成一耳听力减退 26dB 以上。外伤后引起听觉器官的其他改变。3.11 耳廓创在 1cm 以上;耳廓缺损。3.12 外伤后鼻出血;鼻骨线形骨折。3.13 口腔粘膜破损,舌损伤。3.14 涎腺其导管损伤。3.15 外伤致使牙齿脱落或者牙齿缺损。3.16 外伤致使牙齿松动 2 枚以上或三度松动 1 枚以上。3.17 外伤致下颌关节活动受限。3.18 颈部软组织创口长度在

5、1cm 以上。3.19 颈部皮肤擦伤,长度在 5cm 以上,面积在 4cm2 以上,或挫伤面积在 2cm2 以上。 躯干部和会阴部损伤躯干部和会阴部损伤4.1 躯干部软组织挫伤面积在 15cm2 以上,擦伤面积在 20cm2 以上,躯干皮下血肿。4.2 躯干皮肤及皮下组织单个创口长度在 1cm 以上或者创口累计长度在 1.5cm 以上,刺创深达肌层。4.3 肋骨一处单纯性线性骨折;确证肋软骨骨折。4.4 女性乳房浅表损伤。4.5 外伤后血尿。4.6 会阴部软组织挫伤。4.7 会阴、阴囊、阴茎单纯性创口。4.8 阴囊、阴茎挫伤。4.9 脊柱韧带损伤。4.10 损伤致孕妇先兆流产的。 四肢损伤四肢

6、损伤5.1 肢体软组织挫伤面积在 15cm2 以上;擦伤面积在 20cm2 以上。5.2 肢体皮肤及皮下组织创口长度在 1cm 以上,刺创深达肌层。5.3 肢体关节、肌键损伤,伴有临床体症。5.4 手、足骨骨折。5.5 外伤致指(趾)甲脱落,甲床暴露,甲床出血。 其他损伤其他损伤6.1 烧烫伤6.1.1 躯干、四肢一度烧烫伤,面积在 20cm2 以上,或浅二度烧烫伤面积在 4cm2 以上;深二度烧伤。6.1.2 面部一度烧烫伤,面积在 10cm2 以上;浅二度烧烫伤。6.1.3 颈部一度烧烫伤面积在 15cm2 以上;浅二度烧烫伤面积在 2cm2 。6.1.4 烫伤达真皮层。6.2 牙齿咬合致使皮肤破损。6.3 损伤致异物存留体内。6.4 其他物理、化学、生物因素所致的轻微损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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