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要点及对融资租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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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改增以及对融资租赁行业的影响2012年开始,上海作为营改增试点地区首次进行了营改增的尝试,涉及到的行业包括交通运输业和部门现代服务业,2012年7月北京也将推进营改增试点,本文以上海的试点为例,对营业税改增值税涉及到的关键点进行说明。第一部份:税收征管以及进项税抵扣。(1) 既然是增值税,就涉及到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以上海试点为例,划分标准为销售额500万,超过的就是一般纳税人,与原来的标准比较起来大大提高了。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转为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不可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2) 征收方式分为一般征收和简易征收,一般征收下税率分为四档:17%、11%、6%,0试点行业适用税率原

2、营业税税率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11%3%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6%5%有形动产租赁服务17%5%简便征收征收率:3%,即小规模纳税人按照收入总额计算应缴税金(特别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如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销售2011年前购进的固定资产按4%再减半征收。(3) 进项税抵扣:进项税抵扣与原制度大致不变,新增的几个内容有:a,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试点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运输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从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

3、票注明的价税合计和7%税率进行抵扣。b,2012年开始,试点企业开具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不得进行抵扣。c,按照简易办法征收的试点企业,不能进行进项税抵扣(4)不同地区增值税征收的协调服务提供方机构所在地劳务发生地税种试点地区试点地区增值税试点地区非试点地区营业税非试点地区试点地区营业税非试点地区非试点地区营业税试点纳税人以机构所在地作为增值税纳税地点,其在异地缴纳的营业税,允许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抵减。非试点纳税人在试点地区从事经营活动的,继续按照现行营业税有关规定申报缴纳营业税。第二部分:原营业税单位特殊事项的考虑(如原有营业税优惠政策)。(1)提供管道运输服务;经人民银行、银监会、商务部批准经

4、营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2)如符合营业税差额纳税规定的,试点纳税人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的价款,可差额确认销售额;(3)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和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的,其支付给试点纳税人的价款,也允许从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第三部分:融资租赁公司新旧税收政策影响(1)税目变化未经三大部门批准的企业从事融资租赁取得收入归入“服务业“,有资格的企业取得的收入归入“金融保险业”,现在属于“现代服务业”。(2)税率变化扩围后增值税税

5、率为17%,扩围前营业税税率为5%。(3)目前营业税差额征税的规定经人民银行、商务部、银监会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经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确认的融资租赁试点企业以及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残值)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的余额,以直线法折算出本期的营业额,计算方法为:本期营业额=(应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实际成本)*(本期天数/总天数) 实际成本=货物购入原价+关税+增值税+消费税+运杂费+安装费+保险费+支付给境外的外汇借款利息支出和人民币借款利息(4)扩围后主要增值税政策规定a,如符合营业税差额纳税规定的,试点纳税

6、人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的价款,可差额确认销售额;b,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接受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应税服务,进项税可抵扣;c,融资租赁业务税负超3%即征即退(限三大部门批准的);d,“老租赁“合同在合同到期日之前继续按照现行营业税政策规定缴纳营业税。(5)税款计算a,试点一般纳税人应交增值税应交增值税=【全部价款+价外费用-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如果适用差额征税)】*税率17%-(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额+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增值税+接受的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接受试点纳税人中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的运输业务而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税合计和7%的扣除

7、率计算的进项税)b,试点小规模纳税应交增值税应交增值税额=【全部价款+价外费用-支付给非试点纳税人价款(如果适用差额征税)】*税率3%(6)分析(1)因差额纳税的保留,对销售额或营业额的确认无影响,但整体税负上升12%,影响巨大。(2)因对融资租赁实行3%的即征即退,税负反而下降2%,同时因承租方接受出租方的17%增值税专用发票,税负将大为降低,对融资租赁行业而言,影响巨大。(3)虽然对经营租赁而言增加税负12%,但因增值税有转价性,接受方和提供方将共同分担这12%的税负。这取决于企业的商业谈判了。(4)此次针对融资租赁业务的发票究竟是开给出租人还是承租人仍然没有规定。一种方式是供货方将增票直

8、接开给承租人,出租人按照原缴纳营业税的方式从销售额里扣除实际成本之后计算销项税,但这种方式扣除实际成本之后也就没有进项税抵扣了,不符合此次立法精神。第二种方式是将增票开给出租人,出租人再开具增票给承租人(注意:发票收入与按照会计准则确认的收入不一致)。(5)目前仍不清楚融资租赁中出租方是应该根据支付进度分次开具发票,还是可以一次开具发票;在租赁设备法律上的所有权最终转让之前,是仅可以就每次支付中相当于利息的部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可以按每次收取的金额(包括本金和利息部分)全额开具发票等。如果在融资租赁开始日按照进度款总额开具发票,那么对于租赁公司来讲将非常不利。(7)实际操作分析案例一、融

9、资租赁直租业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的资产购买价为900万元(CIF),关税100万元,增值税170万元,租赁期五年,承租方每年支付租赁费300万元,最终残值作价5万元,另融资租赁公司此次从银行借款1200万,年利率7%。(1)营改增之前每年需缴营业税=(300*5+5-900-100170-1200*7%)*1/5*5%=2.51(2)营改增之后需缴增值税=(300*5+5)*17%-170-1200*7%*3%(金融保险业按照简易办法征收)=83.33如按年分次缴纳=16.67分析:由此看出营改增之后融资租赁公司的税赋大幅上升。上海试点折中方法是超过3%的部分即增即退案例二、售后回租(一

10、般纳税人),融资租赁公司很多情况下都选择售后回租的方式经营,我们再比较一下售后回租在营改增前后的差异,以及售后回租与直租的差异标的资产购买价为900万元(CIF),关税100万元,增值税170万元,代理商作价1170(含税价)卖给承租人,出租人再按照售后回租的方式提供给承租人资金,租赁期五年,承租方每年支付租赁费300万元,最终残值作价5万元,另融资租赁公司此次从银行借款1200万,年利率7%。(1)营改增之前每年需缴营业税=(300*5+5-1170-1200*7%)*1/5*5%=2.51(2)营改增之后需缴增值税=(300*5+5-1170)*17%-1200*7%*3%(金融保险业按照简易办法征收)=54.43年缴纳税金=10.89分析:售后回租卖方(即承租人)不开票给出租人,该部分不能进行进项税的抵扣,按照营改增差额征收的方式延续的思路,能否从销售额里抵扣还得看相关各方对政策的理解。综上所述:(1)营改增造成实际税负的上升,如没有其他优惠办法,将对融资租赁行业产生不利的影响。(2)在租赁方式的选择上,售后回租如果能将支付的款项从销售额里抵减将比采取直租方式更有利。(3)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税负将降低2个百分点。(4)对于经营租赁,主要看采购的固定资产进项税是否能抵减掉税率上升带来的负面影响。融资租赁公司评审部liaofeng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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