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信合作类信托的三个业务模式创新

上传人:洪易 文档编号:40641232 上传时间:2018-05-26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38.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政信合作类信托的三个业务模式创新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政信合作类信托的三个业务模式创新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政信合作类信托的三个业务模式创新》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政信合作类信托的三个业务模式创新(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政信合作类信托的三个业务模式创新政信合作类信托的三个业务模式创新导读:2014 年政信合作类信托项目已经成为信托市场主力产品,也成为现阶段信托公司业 务模式创新的主要对象。本文为读者简单介绍了三个不同的政信合作类信托业务创新模式。房价的持续下跌引发了监管机构、信托公司及投资者对房地产信托的避险情绪越来越 强,一个明显的证明是房地产信托发行规模降到了 30 个月的低点。与房地产信托的冰点期 相比,以地方政府名义,由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发行的政信合作类信托项目充斥市场。信托 公司为了重新瓜分市场份额,开始了政信合作类信托业务模式的创新。目前信托公司的政信合作业务,分为主动管理类和事务管理类两种类型。事

2、务管理类 项目主要是银行的表外业务,信托公司在其中仅扮演通道的角色,也就是大家所熟悉的单 一资金信托。主动管理类的政信合作项目以贷款或类贷款的债权业务为主。在目前新的经济、政策形势下,政信合作的传统模式受到市场、政策及监管等各方面 的限制会越来越多,各家信托公司也在积极寻求信政合作业务的创新。1、信托基金化模式运作、信托基金化模式运作基金化运作模式主要区别于传统的针对单一项目提供融资的业务模式,一般信托公司 会与地方政府合作,成立类似城市发展基金的 SPV,信托公司一方面负责资金的募集,一 方面也借助地方政府的资源在当地寻找适合其投资偏好的其他项目资源。 简单而言,就是投资人通过信托公司出资,

3、投资地方政府支持发展的项目。投资人成为了 项目公司的股东甚至是大股东,但是资金的投入模式则更倾向于股权投资,一旦项目未能 实现回款,剩下的保障仅仅是项目公司拥有的资产,其风险性明显增加。但优点也显而易 见,项目收入基本变成商业模式,地方政府赖账的风险明显降低。2、类融资租赁模式、类融资租赁模式融资租赁模式早已被信托业务设计所采用,目前融资租赁也是国家金融监管政策所鼓 励的金融业务模式,融资租赁在国内的发展尚处于初期。信托公司借助此模式可能会发掘 出很大市场空间,该模式主要由信托公司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租赁方指定的设备,并由政 府制定相关企业提供担保,为租赁方在信托存续期间按期支付租金作为信托投资

4、人的收益, 信托存续期满,设备由租赁方收购或卖给第三方。3、BT 或或 BOT 模式模式这种模式大多由信托公司、大型建筑施工企业及政府指定第三方合作,为单个项目 (一般是政府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比如桥梁、道路等)提供建设所需资金。初期的 建设资金由信托公司与施工方共同解决,政府或地方融资平台承诺项目建成后回购,或由 施工方运营一段时间后回购。目前已经有信托公司与中建、中冶、中铁等大型工程施工企 业合作,为地方政府提供“融资+代建”的组合服务。目前市场主流产品都是以这种模式发行,其好处是还款来源涉及政府或与政府密切相 关的企业的收入,受经济周期性影响较低。相对的,地方财政收入的来源及政府还款意愿 则成为明显制约。综上所述,信托公司政信合作类的三种业务模式创新各有优劣,对于信托公司不但要 实力强劲,更必须对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有较高的影响力,否则,信托公司的监管能力 将受到明显削弱。在目前中央大力整顿地方债务的敏感时刻,政信合作类信托项目安全性 仍然较高,投资者只需谨慎选择,则可避免大部分风险。(本文结合理财周报2014年信托公司竞争力研究报告 、凤凰财经信托专题等综合而 成)本文耶鲁财富原创,转载请注明出处!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格认证/考试 > 其它考试类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