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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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焦作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焦作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2005-2020)(2005-2020)(简本)(简本)第 1 条 为适应焦作市不断提高和变化的消费需求,应对商业对外开放的新形势,使商业网点的建设与城市发展相适应,根据商务部、建设部(商建发200418 号)的指示精神,依据焦作市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05-2020)编制本规划。第 2 条 本规划由焦作市商务局组织编制,经焦作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焦作市城市内进行的商业建设和经营活动,均应遵循本规划。第 3 条 规划范围与焦作市总体规划范围一致,总面积 140 平方公里。第 4 条 规划期限:2005 年2020 年,近期至 20

2、10 年。第 5 条 本规划所指商业网点,是指根据商业网点建设需要所界定的从事商品流通、为生产经营和生活服务的单体商业经营场所,包括零售商店、旧货回收市场、汽车交易市场、物流园区及其他商业服务设施等。第 6 条 商业网点建设以城市的成功转型为契机,突出旅游商业、休闲商业、人文商业等地方特色,打造旅游休闲商业之都。按照“国际化、市场化、人文化、生态化、专业化”的发展理念,结合城市定位,以市场资源合理配置为基础,实行产业联动,使商业真正成为城市建设和旅游业的桥梁和纽带。第 7 条 规划原则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原则;与城市总体规划相适应的原则;以人为本、远近结合、协调发展的原则;结构调整、布局优化

3、、改造与新建相结合的原则;商业网点建设同扩大就业相结合的原则;商业网点建设要与城市环境整治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相结合的原则;商业网点建设与城市发展、产业发展及与地方文化相结合的原则;第 8 条 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商务部、建设部(商建发200418 号);国务院;商务部;中原城市群经济隆起带动发展战略构想提纲;城市商业网点规划编制规范;商业建筑设计规范(JGJ48-88)等。第 9 条 以现代商贸、现代商业和现代服务业理念为支持,合理利用商业用地。商业网点的建设与城市定位、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相适应,在一定程度上有效地引导城区商业建设,实现城市发展的新跨越。第 10 条 围绕焦作市作

4、为河南城镇体系中的二级中心城市、中原城市群的战略支撑点和区域中心城市的定位,着力塑造焦作市大商贸、大流通的区域性商贸中心城市形象。加快新型业态建设,形成功能完善、特色突出、辐射力强的现代商业新格局,以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对外开放新形势的要求,形成良好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保障焦作市商业快速、健康、持续发展。第 11 条 近期目标,构建与城市总体布局相适应的商业网点体系,形成物流、信息流畅通便捷的商贸中心,为建设晋东南豫西北地区商贸中心城市、现代化商业中心奠定良好的基础。到 2010 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将达到 81.87 亿元,年均增长 13.30,人均营业面积 0.8 平方米左右。第 12

5、 条 远期目标,商业建设与城市建设相协调,商业不仅能够满足城市自身的需要,而且能满足外部区域的需要,形成现代化的旅游休闲购物之都。到 2020 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 285.38 亿元,年均增长 13.30%,保持全省领先地位,人均营业面积 1.0 平方米左右。第 13 条 商业体系结构为“两轴多中心”的格局。规划解放路、民主路为城市商业轴线。商业中心规划注重战略性、全局性、中长期性;其他商业网点的规划注重局部性、中短期性、操作性。第 14 条 本次规划商业中心由三个等级构成,即 2 个一级商业中心(1 个一级商业主中心、1 个一级商业副中心)、5 个二级商业中心、12 个三级商业中心。

6、第 15 条 一级商业主中心为未来城市传统商业与现代商业完美融合的区域,是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主要拉动力量,成为城市形象的精华或区域性标志,成为城市繁荣的窗口,具有集聚作用、导向作用、带动作用、形象作用和辐射作用。同时也是重要的城市旅游目的地,承担旅游人口及外来流动人口的消费活动。建设控制范围:南到车站街,东到建设街,西到果园路,北到学生路。营业面积控制为35 万平方米,占城市总营业面积的 26.9%。建设控制:该区域新建的住宅严禁底层设商业店铺,大型的商业项目建设须实行听证会制度,新建商业设施按照集中连片开发的原则进行建设。业态设置:以购物中心、百货店、专业店、超级市场、专卖店等为主。限制设置

7、:仓储式会员店等;禁止设置:各类批发市场、专业市场等。第 16 条 一级商业副中心规划一级商业副中心以山阳商城为中心及周边区域,以现代商业为特色。建设控制范围:南到丰收路,西到南通路,北到南水北调工程干渠,东到塔南路。营业面积控制在 30 万平方米左右,占城市总营业面积的 23.1%,业态设置强调精品化,中高档化。第 17 条 二级商业中心规划五个二级商业中心分别为中站组团二级商业中心、马村组团二级商业中心、六号院二级商业中心、焦南组团东部二级商业中心和高新组团二级商业中心。第 18 条 中站组团二级商业中心,建设控制范围南到解放路,西到涟深河,北到工农路,东到紫荆路。营业面积控制在 6 万平

8、方米左右,占城市总营业面积的 4.6%,服务人口为 14 万人,商业用地控制在 25 公顷左右。业态以大中型超市、专卖店、百货店、专业店为主。第 19 条 马村组团二级商业中心规划马村组团二级商业中心位于解放路与文昌路交汇处周边区域内,南到丰泽路,西到建兴路,北到南水北调工程干渠,东到银河大道。营业面积控制在 7 万平方米左右,占城市总营业面积的 5.4%,服务人口约为 16 万人,商业用地面积控制为 25 公顷。业态以大中型超市、专卖店、百货店、专业店为主。第 20 条 六号院二级商业中心规划六号院二级商业中心位于老城组团东部,解放路与山阳路交汇区域。南到建设路,西到体育馆路,北到太行路,东

9、到东苑路。营业面积控制在 9 万平方米左右,占城市总营业面积的 6.9%,服务人口为 20 万人,商业用地面积控制为 30 公顷左右。业态以购物中心、百货店、大中型超市、专卖店、专业店为主。第 21 条 焦南组团东部二级商业中心位于人民路与文昌路交汇处区域。营业面积控制在 5 万平方米左右,占城市总营业面积的 3.8%,服务人口为 12 万人左右,商业用地面积控制为 20 公顷。业态以大中型超市、百货店、专卖店、专业店为主。第 22 条 高新组团二级商业中心规划高新组团二级商业中心范围为民主路以东,塔南路以西,世纪路与神州路之间区域。营业面积控制在 6 万平方米左右,占城市总营业面积的 4.6

10、%,服务人口为 12 万人,商业用地面积控制为 20 公顷。业态设置以大中型超市、百货店、专卖店、专业店为主。第 23 条 三级商业中心规划三级商业中心就近为社区居民提供商业服务。一般位于社区的中心位置,在业态上体现便利性、实用性。本次规划 12 个三级商业中心,每个三级商业中心服务 5-10 万人左右。营业面积控制在 1 万平方米左右。商业配建综合超市、餐饮店、中西药店、书店、农产品超市。第 24 条 商业轴线规划解放路商业轴线规划:中站区域主要以百货店、超市、专业店、专卖店等零售网点为主,可适当发展餐饮娱乐业;解放路百货大楼附近区域,构成全市一级商业主中心区域,主要以购物中心、百货店、大型

11、超市、专业店、专卖店等传统商业为主;东方红广场区域,主要以购物中心、专业店、专卖店、超市等大型零售商业网点为主;六号院及周边区域,主要以大型超市、百货店、购物中心为主;文昌路与解放路交叉口区域,布置大量的零售商业网点、主要以百货店、购物中心、专卖店、专业店为主的零售网点为主。民主路商业轴线规划:民主路北段,主要以超市、便利店等零售网点为主,兼顾餐饮、休闲娱乐业,作为一级商业主中心的辅助区域;和平街以北,学生路以南的民主路段两侧区域,是商业核心区域,以购物中心、专业店、专卖店等大型零售商业网点为主,可兼部分餐饮娱乐;火车站广场以北、建设路以南的民主路段以购物中心、专业店、专卖店、超市等零售商业网

12、点为主,可兼餐饮、娱乐以及其他服务业;南水北调干渠以南,人民路以区域可以特色产品专卖店、酒吧餐饮等休闲商业为主;世纪路以南,神州路以北路段及周边区域,主要以会员店、购物中心、专卖店、超市、专业店等零售商业网点为主;第 25 条 社区商业设置要求功能相符,配套健全,有一定的适应性、亲和性、稳定性。第 26 条社区商业用地和建筑面积严格按千人指标控制。社区人口达到 2000 人,应配建便利店、生鲜食品店、书报亭、医药店、餐饮店等;人口达到 5000 人,应增设综合超市、服务类店铺;人口达到 2 万人,应增设中型超市、生鲜肉菜超市、各类专业店、餐饮店;人口达到 5 万人,应增设社区综合超市、各类专业

13、店、餐饮、旅馆、文体场所;社区商业服务半径不超过 300-500 米。第 27 条 本次规划商业街共 12 条;规划保留商业街 6 条,规划新增商业街 6 条。第 28 条 商业街规划,确定商业街的规模、经营门类及商品档次。商业街要具有独特的经营定位和形象特色,使其成为城市整体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业态设置避免“小而全”或“大综合”现象,要统一考虑,科学策划,力争每条商业街都有特色。第 29 条 具体商业街规划和平街商业街规划:总长度 3.8 公里。在现有的基础上逐步改造沿街商业设施,提升商业档次,同时配备必要的停车和休闲绿化设施,业态以专业店、专卖店为主。青年路商业街规划:总长度为 350 米

14、,占地 3.2 公顷,业态以专业店及专卖店为主。大杨树商业街规划:总占地 4.5 公顷,业态以餐饮店为主;完善建设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建设。百货大楼商业步行街规划:总占地 1.2 公顷,业态以专业店及专卖店为主。新安路商业街规划:总长 580 米,占地 10 公顷,业态以专业店及专卖店为主。新城商业街规划:新城商业街位于丰收路转盘的西南部,总长580 米,占地 4.8 公顷,定位为高档餐饮街。龙源路商业街规划:龙源路商业街位于龙源湖公园南部龙源路,长 1700 米,占地 8.5 公顷。体现焦作市未来商业街发展的特色和理念,规划该商业街为高档餐饮街。民主南路商业街规划:民主南路商业街规划位于焦南组团

15、西部,民主南路路东、人民路与丰收路之间,长 550 米,占地 10 公顷。该商业街属高档综合性商业街,建筑为高层低层相结合,规划要有停车场地及休闲绿地,体现焦作市城市未来商业街发展的特色和理念。恒通路商业街规划:恒通路南段,锦祥花园西侧,长 600 米,占地 2.2 公顷,属焦南组团综合性高档商业街,其建筑为低层建筑,配备停车场地及休闲绿地,体现焦作市城市未来商业街发展的特色和理念。1898 休闲商业街规划:1898 休闲商业街控制范围为东起周庄东路,西至新东公司医院,南起太行路,北至周庄,以新东现有规模为依托,总占地 4 公顷,展示焦作煤矿业百年发展史,发展休闲娱乐。东焦作特色小吃街:位于焦

16、作市人民医院北面,控制范围为西起东方红广场东路,东至焦东路,人民医院北侧,宽度 60-70 米。业态以风味小吃店为主,同时建设停车场及相关配套设施,完善商业功能。中华新天地商业街规划:中华新天地商贸街位于河南理工大学新校区南门西面,神州路路南,占地 13.3 公顷,业态以专业店、专卖店为主,配以公共绿地和停车位。第 30 条 市场分为消费品市场(农产品超市、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其他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钢材交易市场、建筑装修材料市场、工业五金电料市场、机动车交易市场)和生产要素市场。本次只规划消费品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第 31 条 消费品市场规划农产品市场规划:旧城区以现有的农产品市场改造为农产品超市为主要建设方向;新规划农产品超市占地面积不得低于 800 平方米,建筑面积不得低于 500 平方米。以每个农产品超市服务 12 个居住小区为标准布置,服务半径不宜大于 500 米。采用分散布局形式,均匀分布在城区内部。规划保留农产品超市 35 个,新增农产品超市 43 个,总量为 78 个。在城市边缘交通发达的地区规划两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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