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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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如今在保险理赔时,车主因定损价格和实际维修价格不一致而导致同保险公司产生纠如今在保险理赔时,车主因定损价格和实际维修价格不一致而导致同保险公司产生纠纷的情况非常普遍。纷的情况非常普遍。案件回放案件回放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承担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承担 80%80%的责任的责任 2006 年 3 月 12 日,刘世德驾驶川 ACZ999 号奔驰轿车在武侯区某路段与桑塔纳相撞。事故发生后,交警认定刘世德全责。3 月 13 日,刘世德的受损车辆被送往保险公司指定的某汽车维修公司检测中心进行检测,确定维修费用为 14 万元。但刘世德提出了异议,便自行将撞坏的奔驰车送到了成都汽车服务公司进行修理,共花费 2

2、7 万元。保险公司认为,这是刘世德的个人行为,因此拒绝支付 27 万元的维修费用,双方因此闹上法庭。2006 年9 月,青羊区法院对此案一审裁定保险公司应该支付奔驰车的维修费用,保险公司不服,遂向成都中院提起上诉。2007 年 10 月 23 日,成都中院作出终审判决,由保险公司承担 80%的责任,支付 21 万元的损失,其余 6 万元由刘世德承担。 法官释疑:保险公司应承担主要责任法官释疑:保险公司应承担主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刘世德在未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直接将事故车辆交由奔驰公司在成都的指定维修商进行维修,虽然该处置行为符合了消费者的正当情理及车辆的实际情况,也避免了损失的进一步扩大。但刘世

3、德无证据证明该行为是保险人共同进行拆检的,因此刘世德应该对直接处置的行为承担责任。保险公司无法证明刘世德对奔驰车进行了大量不必要的换件,以及汽车服务公司的维修费用过高,因此保险公司应该承担主要责任,于是作出了由保险公司承担 80%的责任,支付 21 万元的损失,其余 6 万元由刘世德承担的判决。律师说法律师说法 四川合胜律师事务所吕良:车辆出险后,应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尽快取得事故责任证据。投保人和保险人在选择维修单位、修理的项目和方式等方面原则上应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达成一致。达不成一致的,投保人有权利、也有义务采取合理的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即车主为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有权选择适合的维修单位、维修

4、项目等。如果说,因保险人一方过错导致损失扩大的,保险人应当就损失扩大部分承担额外责任。该案件中刘某的单方行为的合理性只得到法院的部分认可,所以法院要求他承担适度的责任。投保人对于合理措施的诉讼举证程度决定其是否或多大程度上对差额部分承担责任。对于此类案件,关键就在于能否充分证明比定损价多的那部分是否是由因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而引起的。十一、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的计算公式及相关法律法规(一)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的概念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是指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而不能修复的,以及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上述直接的财产损失折价进行赔偿。直接的财产损失是受害

5、人因交通事故受到人身侵害同时受到的财产侵害,是一种典型的侵权行为,在不能恢复原状的情形下,应该对该损失予以赔偿。(二)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的计算公式民法通则106 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上述规定,交通事故的受害人,除因遭受人身伤害可获得必要的赔偿外,还可因其直接的财产损失而要求赔偿。根据民法通则第 117 条的规定:损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可见,财产受到损害,恢复原状为第一位的救济,恢复原状不能的,可以采用赔偿损失作为第二位的救济。同样,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直接损失的,首要的救济应当

6、是恢复原状,惟有恢复原状不能时,采用折价赔偿的方式予以补救。这里的折价赔偿应当以受损坏的财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其计算公式为: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 受损坏的财产的直接损失例如:王某为某村菜农,在一天去集市买菜的途中,他开的农用三轮车与一辆中巴车发生碰撞,王某的三轮车被撞翻,菜全部被撞烂,已无出售的可能。经交管部门调查裁定,中巴车对交通事故负有全部责任。经相关技术部门鉴定,王某的三轮车恢复至正常行驶的修理费为 1000 元,其菜的估价为 300 元,这样,王某在这场交通事故中的直接财产损失实际上为 1300 元,王某可就该项直接财产的损失向事故责任人要求赔偿。(三)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关于直接财产损

7、失赔偿费的规定民法通则第 106 条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十二、车辆停运损失费及相关法律法规(一)车辆停运损失费的概念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损车辆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则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或日停运损失,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该损失进行的赔偿。(二)车辆停运损失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

8、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根据上述规定,交通事故受害人所遭受的间接损失,即车辆停运损失,也有权利要求事故责任人予以赔偿。根据直接财产损失赔偿的规定,这一赔偿也应当以车辆停运期间实际发生的损失为限。其计算方法与直接财产损失的计算方法相同。例如:周某是一辆面的车主,平时以面的拉乘客为业,收入比较稳定,平均每天收入 200 元。某日,周某的面的被一辆从后面跟来的刹车失灵的卡车撞到,由于惯性较大,周某的车又撞到水泥柱上,一个轮胎被撞爆,发动机也有一定程度的损坏。周某的面的修好共用了 3 天,这三天中,周某无法继续运送客人,损失 600 元,这样,周某可就该

9、项停运损失费用求事故责任人予以赔偿。(三)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关于车辆停运损失费的规定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2.民法通则第 117 条第 3 款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律师解析律师解析重庆康实律师事务所律师吴奎:从法律角度看,当车主、保险公司和特约维修站就车辆损失或修理费用经充分协商,仍然无法达成一致时,应由车主和保险公司共同委托第三方,即车辆评估定损中心进行评估,

10、以评估结果作为保险公司理赔的依据。如果评估结果与车辆实际维修费用还存在较大差距时,那么车主在有充分证据证明其维修费用(如材料费和工时费)是必须且无法降低,则可以在先行垫付差额部分后向保险公司追偿。以实际维修费用为准。案情案情 2008 年 12 月 12 日晚,李强驾驶小车在南昌市老福山转盘拐弯时,因避让不及撞上张倩正在直行的小车。经交警部门认定,李强对事故负全部责任。某保险公司南 昌分公司定损张倩车辆受损费为 12000 元。事故发生后,张倩自行找了一家修理部对受损 车辆进行了修理,花去修理费 15000 元。由于双方在赔偿金额未能达成协议,张倩把李强 和保险公司告上法院。 法庭上,张倩诉称

11、,车辆受损花了维修费 15000 元,同时, 还有其他经济损失 1 万元。对此,李强则辩称,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到了现场并出具了 定损单,他同意参照保险公司的定损单,按照市场价格该赔的就赔,超出保险公司定损范 围的不予认可。某保险公司辩称,公司仅在交强险财产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当事人 均为化名) (吴云 首席记者刘太金整理) 断案 李强驾车在转盘拐弯时, 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其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 “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 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 辆先行”的规定,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李强对该次事故所造成的原告损失应承担

12、全部责 任。 肇事车在某保险公司南昌分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因此保险公司在其投保范围内承 担赔付责任,不足部分由李强承担。对于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其在其他修理部修理的费用以 及车辆贬值费,于法无据,法院不予支持。 鉴于某保险公司南昌分公司已对原告车辆 的损失作了评估,因此应以保险公司的定损价来赔偿原告车损费。据此,依照相关法律规 定,判决某保险公司南昌分公司从交强险限额内赔付张倩车损费 2000 元、李强赔偿张倩 车损费 1 万元。 我国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 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 属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

13、,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 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 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 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 险金。 本案属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李强负事故全部责任,应承担全部责任, 由于李强车辆投保了交强险,保险公司在其投保范围内承担赔付责任,不足部分由李强承 担。但张倩车辆的损失,保险公司已定损,因此超出部分由张倩自行承担。定损定损就是“有理由的评定”,就是必须在勘察事故现场后收集相关资料,以备定损。然后根据

14、保额以及公司相应的责任计算出理赔数额。如果有类似的 工作经验一般还是可以的,很多公司要求此岗位必须熟悉汽车的原理与维修。 因为就像车在水中进水,如果进水后熄火,属于赔偿范围,如果进水后又发动, 出现的后果就不在偿付范围。流程一般分为:理赔流程:出险-报案-查勘-定损-核价-核损-核赔-支付。出险:发生事故。 报案: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 48 小时内报案。 查勘:报案后,保险公司派查勘员到现场初步查勘,判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 痕迹是否相符,是否是真实。 定损:根据损失部位痕迹及程度,查勘会初步现场定损或直接到修理厂、4S 店、 定损中心去定损。 核价:有些保险公司会在后期核定损失,看实际修理或更换配件的价格是否合 理。 核损:根据查勘、核价给出损失综合定论。 核赔:通过以上环节后,提供相关单证(行驶证、驾驶证、索赔申请书、交警 证明等)拿到保险公司柜面。核赔再会对整个案件进行审核,如果证件有效, 事故真实,属于保险责任的话,到核赔环节就可以结案了。 支付:结案后,就可以到保险公司领取赔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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