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会计从业财经法道德新增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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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2 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与职业道德新增内容 第二章 第四节 97 页票据的特征与功能; 1、 票据为完全有价证券。 2、 票据为设权证券。 3、 飘扬为金钱证券。 4、 票据为债权证券。 5、 票据为文议证券。 6、 票据为要式证券。 7、 票据为无因证券。 8、 票据为流通证券。 9、 票据为提示证券。 10 票据为返还证券。 二票据的功能; 1、 支付功能。 2、 汇兑功能。 3、 信用功能。 4、 结算功能。 5、 融资功能。票据权利时效;票据法规定,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 1、 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 2 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 自出

2、票日起 2 年。 2、 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 6 个月。 3、 持票人对前手的索权,在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 6 个月。 4、 持票人对前手的再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 3 个月。如果持票人因起杜 撰权利时效或者因票据记载事项欠缺而丧失票据权利的,票据法为了保护持票人的合 法权益,规定 其仍享有民事权利,可以请求出票人或者承兑人返还其与未支付的票据 款金额相当的利益。 课文第二章 131-134 页 八、托收承付 概念;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 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托收承付结算款项的划回方法,分邮寄电报两种。 二

3、、托收承付的使用范围 使用托收承付结算 方式的收款单位,必须是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 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所有制工业企业。 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代销、寄销、赊销 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为 10000 元.新华书店 系统每笔的金额起点为 1000 元。 (三)托收承付结算凭证的记载事项: 签发托收承付凭证必须记载下列事项:表明“托收承付”的字样;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 及账号;收款人名称及账号。付款人开户银行名称;收款人开户银行名称;托收 附记单证 张数或册数;合同名称号码;委托日期;收款人签章

4、。托收承付凭证上欠缺记载上列事项 之一的,银行不予受理。(四)托收承付结算的办理要求: 1 收付双方使用托收承付结算必须签订有符合合同法的购销合同,并在合同上顶明使 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收款人办理托收,必须具有商品确已发出的证件。收款人按照签 订的购销合同发货后,委托银行办理托收。 2 付款人开户银行收到托收承付凭证及其附件后,应当及时通知付款人。 验单付款的承付期为 3 天,从付款人开户银行发出通知的次日算起;验货付款的承付期 为 10 天,从运输部门向付款人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算起。 3 付款人在承付期满日银行营业终了时,如无足够资金支付,其不足部分,既为逾期未付 款项,按逾期付款处理。 4

5、 付款人在承付期内,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款项,可向银行提出全部或部分拒绝付款。 5 收款人对被无理拒绝付款的托收款项,在收到退回的结算凭证及其所附单证后,可以委 托银行重办托收。 6 收付双方办理托收承付结算,必须重合同,守信用。 九、委托收款 133 页 (一)概念: 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委托收款结算款项的划回方 式,分邮寄和电报两种,有收款人选用。 (二)委托收款的使用范围 单位和个人凭已承兑汇票,债券存单等付款人债务证明办理款项的结算均可以使用委托收 款结算方式委托收款在同城,异地均可以使用。 (三)委托收款的记载事项: 签发委托收款凭证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6、表明“委托收款”的字样;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 称;收款人名称;委托收款凭证名称及附寄单证张数;委托日期;收款人签章。欠缺记载 上列事项之一的,银行不予受理。 (四)委托收款: 1 收款人办理委托收款应向银行提交委托收款凭证和有关的债务证明。 2 付款人审查债务证明后,对收款人委托收取的款项需要拒绝付款的,可以办理拒绝付款。3 在同城范围内收款人收取公用事业费或根据国务院的规定,可以使用同城特约委托收款。第三章税收法律制度 一税收 的概念与分类 144 页减免税; (2)起征点:是指对征税对象达到一定数额才开始征税的界限。征税对象的数额没有达到 规定数额的不征税,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规定数额的,就

7、其全部数额征税。例如经 2011 年 10 月修定的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按期纳税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金额为 500020000 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金额为 300500 元 增值税 (七)增值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其纳税人发生的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 据的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具体时间如下: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 款凭据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8、无书面合同的或 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 12 个月的 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供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 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 180 天的当天。 ()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7)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同一县市除外)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 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9、,及将货物分配给股 东,均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154 页(五)营业税的征收管理 1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 天。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 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纳税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 为不动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当天。 纳税人自己新建建筑物后销售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自建建筑物的纳税义务发 生的时间。 (四)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5.不得扣除的项目: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

10、生额的 60%扣除。但最高 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千分之五。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 定外,不得超过年销售(营业)收入 15%的部分,准予扣除;进过的部分准予在以后年度 结转扣除。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 薪金总额的 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 2%的 部分,准予扣除。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 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 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四)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11、 160 页 1、工资、薪金所得以工资、薪金所得每月收入减除费用 3500 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 得额。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税率(%)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 1500 元的302超过 15004500 元的部分101053超过 45009000 元的部分205554超过 900035000 元的部分2510055超过 3500055000 元的部分3027556超过 5500080000 元的部分3555057超过 80000 元的部分4513505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适用)级数全年

12、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 税率(%)速算扣除数1不超过 15000 元的502超过 1500030000 元的部分107503超过 3000060000 元的部分2037504超过 60000100000 元的部分3097505超过 100000 元的部分3514750198(四)税款的追缴与退还 在实际工作中,税款的课征难免有多征少征的情形,为体现税收 法定原则,对纳税 人多缴的税款要予以退还,对纳税人少缴的税款要予以追缴。 1 税务机关发生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 10 日内逾以退还;纳税人自结算 缴纳税款之日起 3 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

13、 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 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 3 年内 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 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 3 年内可以追征 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可以延长到 5 年。所谓特殊情况,是指纳税人或者扣缴 义务人因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未扣或者少扣、未收或者少收税款,累计数额 在 10 万元以上的。补缴和追征税款、滞纳金的期限,自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缴款未缴或 者少缴税款之日起计算。 对

14、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追征其未缴或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 不受前述规定期限的限制,即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 (五)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的规定的期限缴纳税 款。纳税人因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冶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批准,可 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第四章财政法律制度 第三节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也叫国库单一账户制度。 包括: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收入收缴管理制度。 定义:是指由财政部门代表政府设置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所有的财政性资金均由纳入国库 单一账户体系收缴支付和管理制度。 财政收入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直接

15、缴入国库和财政专户,财政支出通过国库单一账户 体系,一、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方式将资金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用款单 位,即预算单位使用资金但见不到 二、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概念是指以财政国库存款账户为核心的各类财政性资金的集和。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组成: 1、财政部门在中国人民银行开设的国库单一账户简称国库单一账户。国库单一账户 在财政总预算中使用,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中不设置该账户。 2、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简称财政部门零余额账户。该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和与国库单一账户清算。 3、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放的零余额账户简称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16、。 4、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5、特设专户 国库单一账户的开户银行为中国人民银行。 收缴方式: 1、 直接缴库国库单一账户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2、 就、集中汇缴“征收机关按法律规定将所收的应缴收入汇总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或 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 (二)收缴程序: 1、直接缴库程序:由纳税人通过开户银行将税款缴入国库单一账户。 2、集中汇款程序和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其他支出特别紧急的支出 四、财政支付方式和程序 (一)支付方式: 1、财政直接支付:由财政部门向中国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 据支付指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账户。 2、财政授权支付: 是指预算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授权,自行向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 付指令,在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单位的用款额度内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支付 到收款人账户。 (二)支付程序: 1、财政直接支付程序: 预算单位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财政性资金包括工资支出、物品和服务采购支出、工程 采购支出。 3、 财政授权支付程序: 未纳入的工资支出、工程采购支出、物品和服务采购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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