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共和主义传统探析

上传人:飞*** 文档编号:40638807 上传时间:2018-05-26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26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西方共和主义传统探析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西方共和主义传统探析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西方共和主义传统探析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西方共和主义传统探析》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西方共和主义传统探析(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西方共和主义传统探析西方共和主义传统探析郑彦时共和主义曾经是西方历史上一个非常重要的政治传统,其理论和实践的渊 源可以追溯到古希腊、罗马的城邦时代。亚里士多德、波利比阿、西塞罗等早 期思想家从探寻理想政体的角度,揭示了共和主义的基本原则。这一传统在欧 洲中世纪文艺复兴时期的意大利城市国家中发展到顶峰,并在近代政治理论和 实践中得到继承和发展。 西方共和主义传统在国家性质和目的问题上,主张“公”与“共” ,即将国 家视为不同的个人、集团、阶级的公有物,而非任何个人、集团、阶级的私有 物。国家的目的是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而非个别人、个别集团或个别阶 级的特殊利益。共和主义的这种国家公共性观念与

2、西方社会早期国家的特殊形 态有关。 共和主义思想产生于古代城邦,城邦是早期共和政治的物质载体,它由部 落演化而来。在这一演化过程中,原来基于血缘关系的部落成员转变为城邦的 公民,血缘团体所特有的封闭和排外的特点在一定意义上也转移到城邦的公民 团体身上。这种公民团体的独特性在于,对外具有强烈的排他性;但对内而言, 具有公民身份的人相互之间是平等的,城邦属于全体公民所有。亚里士多德在 论及城邦政体的划分标准时指出,只有“为城邦全体公民谋利益”的政体才是 正确政体,那些“只谋统治集团自己的利益”的政体形式是反常政体。随着希 腊城邦的衰落,希腊城邦中那种封闭的集团内部因特殊身份而获得的平等观念 逐渐为

3、开放的共同体内所有成员的道德上的平等观念所取代,共和主义的国家 公共性观念进一步丰富起来,这使在法律面前具有平等的权利与义务的现代意 义的公民概念有可能产生。 在我们关注西方共和主义传统、强调国家公共性的同时,还必须注意到这 种观念得以产生的社会基础。换句话说,共和主义在强调国家公共性、将国家 看作是全体人民的共同的事业的时候,实际上它也承认了这一命题得以确立的 前提,即组成国家的人民是分裂为不同的部分的。有学者指出,西方社会的一 个特征,就是社会划分为不同的阶级、等级、阶层和其他社会集团。每个集团 有其独特的地位、身份、特权和权利,相互有着清晰的界限。古希腊人把居民 从经济上划分为穷人、富人

4、和中产阶级,从社会地位上区分为贵族和平民,从 政治法律地位上分为公民、外邦人、自由民和奴隶,此外还有职业、性别、地 域等方面的划分。罗马共和国也是建立在森严的等级之上的,依据财富主要是 土地财富的多寡,罗马人划分出 8 个阶层,在罗马法中,对不同身份人的权利 和地位的规定非常精确。如果说,公民身份使人有分享国家政治权力的资格, 这种利益的分殊则构成了人们追求政治权力的动力。政治是与对社会价值进行 权威性分配有关的活动领域,在国家生活中,社会成员的利益本质上都是通过 政治权力得以代表、实现和维护的。虽然在理论上,一个人或是一个集团在独 占政治权力的情况下,凭借权力主体特殊的理性或美德有“为全体公

5、民谋利益” 的可能,因此,古代共和主义理论家往往在形式上将君主政体和贵族政体划入 正宗政体之列,但经验告诉人们,即使是有杰出美德的人也难免有缺点,亚里 士多德暗示,最高形式的绅士品格与城邦需要之间具有难以确定的关系。因此, 在一个利益分殊、阶级分裂的社会里,基本上无法确定一个能代表所有人利益的权力主体,各个利益群体只能通过分别争取政治权力才能实现和保护自己的 利益。 因此,共和主义本质上是在承认社会分裂的前提之下对任何单个集团的绝 对政治权利的否定。它意味着将公民内部的利益冲突公开化、合法化,使国家 公共权力向社会中的所有个人、阶级、等级和集团开放。 这种共和主义的国家的维持有赖于两大基础,一

6、是所谓的“公民的品德” , 一是能够满足和体现多元利益主体共享政治权力、和平共处的“政制”形式。 一些早期的共和主义思想家特别强调公民的“德行”对于“共和政体”的重要 性。他们认为“自由”与“德行”构成了罗马共和制度的两个要素,所谓“自 由”是指摆脱暴君的任意宰割,并享有参政和处理公共事务的公民权利;而 “德行”则是指爱国主义和热心公益的精神,即置公共利益于个人和家庭利益 之上的崇高意愿。人们把罗马共和国的自由归于公民的德行,而把自由的丧失 归咎于奢侈生活所带来的腐败。但也有一些思想家则强调“政制”对于维护共 和制度的重要性。从柏拉图开始经亚里士多德再到波利比阿所阐述的“混合政 体理论”就是这

7、方面的代表。 混合政体的思想在希腊的政治思想中已被人熟悉,柏拉图在法律篇中 就已经设计了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相混合的政体形式,亚里士多德也把民 主政体与寡头政体相混合的政体作为理想的政体。因为在这种政体下,各种社 会集团和力量之间达成了一种混合和平衡。波利比阿进一步发展了希腊的这种 混合宪制理论,认为所有纯粹的统治形式或简单的政体形式都会以特定的方式 蜕化变质。因为每种这样的政体只能体现单一的原则,而这个原则就其本性来 说必将和几乎是命中注定蜕变为自己的对立面。因此,君主之蜕变为暴君制, 贵族制蜕变为寡头制,民主制蜕变为暴民政体。而三种蜕变的政体又会被革命 所推翻,取代以新型的政体。波利比阿

8、认为罗马共和国之所以能够跳出这个被 动的循环,是因为他们将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的因素相混合,使这三种因 素得到精确的调整并处于恰好的状态,从而避免了自发的衰败倾向。因此,制 约和平衡才是罗马共和体制的本质特征。波利比阿从罗马共和制度中提炼出来 的分权与制约平衡的原则,后来又经过西塞罗的阐发,成为了西方政治传统中 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中世纪后期的意大利城市共和国中,人们对于共和制度的基本看法可以 看作是古代思想的一种延续。人们认为共和自由只是一种脆弱的人工制品,其 维护有赖于两个互相补充的因素,一是道德,一是制度。这一时期的共和主义 者一方面强调爱国主义是稳定的共和国的基础,主张公民必须置公众

9、利益于个 人利益之上,必须停止派系斗争,必须准备为祖国亲自去战斗,而不是将保卫 祖国的任务交给雇佣军;另一方面也强调宪法设计的重要性。 这种古典的共和主义观念到了近代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出现了某些变化。 人民主权成了共和政体的一个重要原则,而共和也被看作是最能实现人民主权 的政体形式。但人们对于在这种政体中,自由的维护是应该侧重公民的德行还 是应该侧重制度设计的问题,发生了分歧。卢梭被认为是“最后一位真正的共 和主义者” ,他特别推崇古代城邦中的“美德” 。而作为卢梭思想忠实信徒的罗 伯斯比尔等人也大谈德行与献身精神。他们主张,自由只是在适应于共同生活 而非个人主义时才是积极的。但与法国革命时期

10、的共和主义理想相比,美国的 制宪者们则更依赖于西方思想中的制衡传统。麦迪逊在阐述美国宪法时指出, 那种致力于公民团结的努力是徒劳的,因为“在不同阶级的公民中必然存在着不同的利益。如果多数人由一种共同的利益联合起来,少数人的权利就没有保 障” 。要避免那种经常毁坏共和国的派系斗争,办法就是建立在双方利益发生冲 突时可以互相钳制的组织机构, “使全体中多数人的不合理联合即使不是办不到, 也是极不可能的” 。美国 1787 年宪法所建立的正是这种混合政府。 到了 20 世纪以后,西方共和思想的倾向性,一方面表现为共和理想中有关 公民道德的要求渐渐消失了,有学者指出,这是因为“自由共和国里参与公益 事业优先于公民的私人生活这一古老的观念,已不再对持有更加消极和个人主 义观念的自由主义者具有吸引力” 。另一方面,人们更加强调制衡原则对于维护 共和制度的重要意义。在 17 世纪和 18 世纪,由洛克、孟德斯鸠等人对古典的 混合政体理论作出的发展,即把基于特定阶级和集团利益的分权与制衡发展成 为基于政府职能的分权与制衡,这种现代的分权理论构成了西方民主共和制度 国家中普遍采纳的政府组织原则。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