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复习题–

上传人:kms****20 文档编号:40636765 上传时间:2018-05-26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26.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国际结算复习题–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国际结算复习题–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国际结算复习题–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国际结算复习题–》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际结算复习题–(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国 际 结 算 复 习 题 2(参考答案)一、填空: 1无2被保险人3不可撤销4不清洁 不予接受 5电汇6付款7凭承兑交单(或 D/A) 凭付款交单(或 D/P) 凭付款交单(或 D/P)8防止支票丢失或被偷窃而被冒领票款9纵审法 横审法10独立文件 仅以单据为处理对象 开征行负第一性付款责任二、名词解释: 1贴现是指远期承兑后尚未到期,由银行或贴现公司从票面金额中扣减按照一定贴现率计算的贴现息后,将净款付给持票人,从而贴进票据的行为。2又称“汇款的偿付” 、 “拨头寸” ,是指汇出行在办理汇出汇款业务时,将汇款金额拨交给其委托解付汇款的汇入行。3信用证是银行应开证申请人(进口商)要求开给信用

2、证受益人(出口商)的一份有条件的书面付款承诺。4租船合约提单是指在租船运输业务中,在货物装船后由船长或船东根据租船合同签发的提单。租船合约提单上应该有类似这样一些文字:“此提单受到租船合约的约束” 。5所谓实质一致的原则是允许单据有差异,只要差异不损害进口人,或不违反法庭的“合理、公平、善意”的概念即可。三、单项选择题: 1B 2B 3A 4C 5D 6C 7B 8B 9C 10C 四:多项选择题: 1ABD 2AC 3AE 4D 五、简答题: 1答:承兑是指远期汇票的付款人明确表示同意按出票人的指示,于票据到期日付款给持票人的行为。承兑的效力在于:付款人承兑汇票后成为承兑人,表明他已承诺付款

3、责任,愿意保证付款,而不得以出票人的签字是伪造的、背书人无行为能力等理由来否认汇票的效力。2答:顺汇的特点是:结算工具传递与资金的运动方向一致,并且是从付款(债务)方传递到收款(债权)方的。逆汇中,结算工具传递与资金运动方向相反。顺汇的图示:付款人 合同 收款人银行甲 银行乙(进口方银行) (出口方银行)3答:相同之处:(1)两者都具有备用性质。(2)在要求提交的单据方面,都要求提交索偿声明。不同之处:首先,保函与备用证受到不同的国际惯例的约束。保函的国际惯例有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 (国际商会 458 号出版物) 。备用证的国际惯例如前所介绍是国际备用证惯例ISP98 。其次,保函项下受益人索

4、赔的权利不可转让,而备用证是允许转让的。第三,保函有反担保作保证,备用证方式下无此项目。第四,保函有负第一性付款责任的,也有负第二性付款责任的,而备用信用证总是负第一性付款责任的。4答:不可流通转让海运单的特点有:(1)不可流通转让海运单不是物权凭证,不能背书转让。(2)不可流通转让海运单除单据上写名的收货人外,他人不能提货。(3)不可流通转让海运单的收货人可以不需提示该单据即可提货。(4)不可流通转让海运单条件下,银行不能取得货物控制权。六、论述题: 答:从广义上讲票据可以指所有商业上作为权利凭证的单据和资金票据。从狭义上讲票据是指资金票据,即依据票据法签发和流通的,以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为目

5、的的有价证券,包括汇票、本票和支票。一般来说我们所讲的票据是指狭义的票据。票据的特性也即票据的共性,包括:1流通性。可以流通转让是票据的基本共性。各国票据法都规定票据仅凭交付或经适当背书后交付给受让人即可合法完成转让手续,不须通知票据上的债务人。一张票据,尽管经过多次转让,几易其主,但最后的执票人仍有权要求票据上的债务人向其清偿,票据债务人不得以没有接到转让通知为理由拒绝清偿。2无因性。票据受让人无需调查出票、转让原因,只要票据记载合格,他就能取得票据文义载明的权利。即票据本身与其基础关系相分离。所谓票据的基础关系包括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出票人与收款人、背书人与被背书人之间的对价

6、关系。各国票据法都认为,票据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一经成立,即与原因关系相脱离,不论其原因关系是否有效、是否存在,都不影响票据的效力。票据的无因性使票据得以流通。3要式性。所谓要式是指票据的作成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要求。票据上面记载的必要项目必须齐全,各项必要项目又必须符合规定,否则就不能产生票据的效力。各国法律对于票据所必须具备的形式条件都作了具体的规定,当事人不能随意加以变更。4提示性。票据上的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票据义务时,必须向付款人提示票据,始得请求付给票款。如果持票人不提示票据,付款人就没有履行付款的义务。因此,票据法规定了票据的提示期限,超过期限则丧失票据权利。5返还性。票据的持票人领到支付的票款时,应将签收的票据交还给付款人,从而结束票据的流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科普知识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