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

上传人:洪易 文档编号:40636290 上传时间:2018-05-26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3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表户主 姓名性别身份 证号民 族户口所在地 街道 居委会家庭详细住址姓名与户主关系出生年月工作单位月收入 (元)本人 年 月年 月年 月年 月年 月年 月家 庭 成 员 情 况年 月申 请 理 由户主签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填表说明: 月收入计算:有固定月收入的,按实填写;收入不稳定者,按申请前三个月收入的平 均值计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承诺书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申请承诺书由于家庭生活困难,现代表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政府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做如下承诺:一、在申请及被调查中所有表述的内容完全真实。如

2、不属实,愿意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规定接受处罚。二、本人及家庭成员愿意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规定,履行以下义务:1、当城市低保管理审批机关或其委托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入户调查时,愿意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开展调查,并如实反映情况。2、在领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期间,愿意参加所在社区居委会或者街道(乡镇)组织的公益性社区服务劳动,积极参与社区为我的家庭成员进行的职业培训和介绍工作。3、当家庭人口或家庭收入发生变化时,保证在 1 个月内及时向所在的社区居委会申报。承诺人签字(按印): 年 月 日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的相关规定第十四条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城市居民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警告,追回其冒领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情节恶劣的,处冒领金额 1 倍以上 3 倍以下的罚款:(一)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二)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期间家庭收入情况好转,不按规定告知管理审批机关,继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第十五条 城市居民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作出的不批准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减发、停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的决定或者给予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讼诉。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资格认证/考试 > 其它考试类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