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中—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模式及发展趋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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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模式及发展趋向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模式及发展趋向摘要摘要2008 年以来,随着全球经济危机的不断发展,经济乏力的局面早已影响了全球所有的市场。作为市场经济活动的主体公司法人,自然成为反思此次经济危机发生的主要对象。除了法律法规、政策的影响和政府的行政干预,公司作为商事主体的主要组成部分,其运转的方式与经济危机的发生存在紧密的联系,而公司治理结构就是公司运转方式的集中体现,并且其基本构想也在各国公司法中有着明确的规定。文章以文献法为主要研究方式,对我国、德日和美国的公司治理结构基本模式的特点进行了概括和总结,找到当前公司治理结构的两种基本模式,并且对当前经济形势下公司治理结构的发

2、展趋向,在已有的制度之上作出判断,并给出笔者自己的建议。文章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定义进行探讨,第二部分是对我国和德日、美国的公司治理结构进行了法律层面上的分析,概括总结不同基本模式的相同和不同之处。第三部分是对当前经济形势下对于公司治理结构的要求进行概括。第四部分是在已有的制度基础上给出笔者自己的判断和建议。关键词:关键词:公司治理结构;基本模式;独立董事;监督;发展趋向 前言前言公司治理结构,就是权力的分配和运行机制,如同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一样,是一个动态变化的有机结构。不同的公司治理结构基本模式,没有绝对的好与坏,关键在于其能否适应公司所处的经济形势和政策环境。文章从全

3、球具有代表性的集中公司治理结构入手,分析个中利弊,寻找最适合当前形势下的治理结构及其发展取向。对于公司的建设和对社会财富的增长具有积极的意义。1.公司治理结构概述公司治理结构概述1.1 公司治理结构的定义公司治理结构的定义“公司治理结构”是一个偏正短语,其中包含“公司”和“治理结构”两个部分。若要给公司治理结构下定义,首先需要给“公司”下一个定义。什么是公司?其实正式合法的公司概念并不存在。然而,公司作为现代社会生活中最基本的企业组织形式,已经成为人们十分熟悉的代名词。由于公司法是规范公司的组织与活动的法律,这就决定了揭示公司的概念和特征乃是公司立法与公司法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1世界各国的公司

4、法主要有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之分,大陆法系又有德国法系和法国法系之分。在法律上,大陆法和英美法对公司的定义又是不相同的。大陆法系国家的公司法、商法或民法一般对公司不设完整的专门定义性规范。有关公司的界定多散见于有关的法条之中。 联邦德国股份公司法认为:股份公司具有一份划分成股份的基本资本,是具有独特立法资格的商业公司,股份公司仅以公司的财产对公司的债务负责。 法国民法典认为:公司是由两人或数人通过契约约定将其财产或技艺集于一体的共同企业,以分享由此产生的利润和自经营所得的利益而设立。 日本商法认为,公司是以实施商业行为为目的而设立的社团,即使是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不以商业为业也称为公司。

5、而在英美法系国家中虽以判例法为主体,但在公司法方面则以成文法为主,同时通过判例发展公司法制,立法强调切合实用,因此,公司并非仅指以营利为目的的公司,也包括非营利性的公司,如英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是依公司法的规定而设立的经济组织,而以营利为目的的公司是商业公司,是指数人出于营利的目的,如美国标准公司法第 2 条第 1 款规定:公司是指受本法令管辖之营利公司而进行的组合,主要是对于合伙难以胜任的联合。2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条的规定, “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按照范建教授主编商法的观点:“公司是指一般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或某些目的

6、而1 公司法新论 蒋进 著 吉林大学出版社 p12高程德中国公司法实务 ,企业管理出版社 1994 年版,p1418成立的组织。 ”由此可见,公司一般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而且根据现行公司法,公司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以营利为目的的组织,必然具有资本逐利的冲动;但作为一个人的集合,公司并不能满足所有成员对逐利的冲动,这样就需要一个机制来保障这个组织的平稳运行,也就引出了“公司治理结构”的概念。按照兰州大学潘波棠的观点,所谓公司治理结构,就是旨在通过一系列制度安排在公司各主要机构之间建立一种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运转协调的有效机制。3按照西南财经大学许雪健4的观点, “公司治理结构有狭义和广义

7、之分。狭义的公司治理是指一组联结并规范公司股东、董事会、经理人之间责、权、利关系的制度安排;广义的公司治理还包括公司与其他利益相 u 关者之间的关系,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和上市规则等。 ”范建教授则在商法教材中提出:“所谓公司治理结构,是指为适应公司的产权结构,以出资者(股东)与经营者分离、分立和整合为基础,连接并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间相互权利、利益、责任关系的制度安排。 ”5国内外的许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公司治理结构的涵义进行了界定。其中较有影响的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种:6第一,组织结构说。持该观点的代表人物为我国经济学家吴敬琏,他认为:“所谓公司的治理结构是指所有者、董事会和高级执

8、行人员即高级管理人员三者组成的一种组织结构。在这种结构中,上述三者之间形成一定的制衡关系。“第二,制度安排说。美国斯坦福大学助理教授钱颖一认为:“公司治理结构是一套制度安排,用以支配若干在企业中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团体一投资者(股东和贷款人)、经理人员、职工之间的关系,并从这种联盟中实现经济利益。 ” 第三,相互作用说。库克伦(PhilipCochran)和华廷科(Stevenwatick)认为:,公司治理包括在高级管理阶层、股东、董事会和公司其他的有关利益人的相互作用中产生的具体问题。“笔者认为,公司治理结构,就是在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内部和外部,通过将股权、经营权和监督权进行分权并以促

9、进公司实现其章程目标为3 对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分析以国有企业改革为例 潘波棠 兰州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4 公司治理结构与信息透明度相关性研究 西南财经大学 许雪健 硕士论文5 商法范建 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7 年版 p1686 商法学吴钧 著 辽宁人民出版社目的的权力分配机制。1.2 研究公司治理结构的意义研究公司治理结构的意义公司治理是近年来公司法领域出现的一个热门词汇。公司治理概念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公司治理仅是指股东或公司对经营者的一种监督与制衡机制,是通过公司组织结构所进行的内部治理,其目标是保证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防止经营者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此意义上,公司组织结构

10、时公司治理的组织基础,但公司治理的内涵更加丰富,还包括公司组织结构之间的实际运行机制和关系。广义的公司治理则不限于股东对经营者的制衡,而且涉及广泛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公司债权人、雇员、政府和社区等与公司有利益关系的集团,通过一套包括正式或非正式的,内部或外部的制度或机制来协调公司与所有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以保证公司决策的科学化。7 一个公司的公司治理结构可以有很多种,但是都离不开“制度” “利益” “责任”这样的设计要素,利益与责任都是时刻都在变化,而制度却具有滞后性或者说稳定性。实际上,我们国内研究的问题在于,我国的公司发展历史是非常短暂的,国内还没有形成完善的资本市场,因此公司运行中的外部

11、压力较小和不规范的制度和社会上思想解放的不彻底仍然在对“公司”这样一个现代社会的组织带来许多颇具“中国特色”的影响国有股一家独大,行政力量干预经营甚至肆意吞并公司资产,这些都使得公司的治理结构的研究和建设比不上与行政力量的勾结,有了行政力量做“保护伞” ,本公司就可以高枕无忧,至于市场的竞争,内部的矛盾都可以得到有效解决、但是,如果寄希望行政力量能保证公司治理的稳定,只能说明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尚未成熟,而之所以我们的市场经济无法真正建立起来,关键则在于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没有跟上, “解放思想”没有落到实处。这些问题,其实就是我们国家、社会这样一个“大公司”的治理结构问题。笔者认为,公司治理结构

12、与国家政权的组织结构类似,都是一种对权力的分7 公司法新论 吉林大学出版社 p148 配和运行进行控制的机制,相同的是,治理结构与政权组织形式都必须在运行中才能发挥其价值;其两者也都追求效率和公平。公司治理结构就是对公司资本权力占有、使用和监督的安排。组织机构是现代企业组织系统的主要内容之一。一方面,公司机构是公司组织系统的最高管理层,着眼于高层的分工与协调、集权与分权关系;另一方面,公司组织机构构成了现代企业的领导制度和领导体制,并以法律或公司章程的形式确定下来,是现代产权制度、法人制度在组织中的具体体现。8正如青木昌彦先生所言:“离开一个国家的发展阶段以及其制度与习俗的历史,去评判某种公司

13、治理结构模式的优点及其对本国的适应性,是没有什么意义的” 。在设计公司治理结构时,各国应从本国国情出发,针对自身的缺陷进行改革。因为运行良好的公司治理制度能够提高经济效率,促进社会公平,而选择不当的公司治理制度则可能会对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在各国公司治理结构改革的过程中,全面考量本国政治、经济、文化、法律和历史背景等环境因素对构建公司治理结构模式的影响,建立与本国国家经济、法律制度以及人文传统相适应的公司治理的结构是必要而且重要的。2.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模式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模式范健教授在商法中指出:“西方国家在长达三百多年的实践中,不仅探索出了一系列各具特色、构思精巧

14、的管理办法,而且也逐渐形成了一些为各国公司立法所普遍遵循的公司治理结构原则资本支配与资本平等原则;权力分立与制衡原则;效率优先与兼顾公平。 ”9 “虽然公司治理结构遵循上述共同的原则,但由于法律、哲学、历史传统、政治制度及其他条件的不同,适应外在环境的不同,各国公司治理结构的具体模式又各具特点,所有者、经营者及其监督者的角色地位也存在着一定差异,反映了不同的管理理念。 ” 虽然受政治、经济、法律和历史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各国公司治理模式的差异较大,但是概况起来可归纳为两大模式,即以英美为代表的“外部监控模式”和以德国、日本为代表的“内部监控模式” 。8 公司法新论p148 公司治理9 (商法 范

15、健主编 高等教育出版社 2007 年版)在英美等国家,由于其证券市场成熟、股权高度分散,其公司治理更强调信息披露、公司接管等证券市场力量,当公司治理出现问题时,股东往往采取抛售投票“用脚投票”方式来制衡公司治理结构。由于德、日为后期资本主义国家,期股权结构较为集中,银行持股和法人交叉持股较为普遍,因而其公司治理更强调股东、董事通过公司内部权力机关对公司进行直接控制,故这种模式被称为“内部监控模式” 。10根据公司内设机构,内外部治理结构、劳方(职工)参与公司管理经营的程度不同,笔者在此将各国的公司治理结构分为德国型、日本型、美国型,并将中国的富有特点的公司治理结构也加入对照。2.1 美国公司治

16、理结构特点美国公司治理结构特点今天的美国公司内部治理模式表现为三角模式。三角分别为股东、董事会和管理层。股东是公司最终控制者,授权董事会负责公司的经营活动,而董事会则委任管理层从事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股东掌握着董事会人选的决定权,从而实现对董事会的制约,董事会的职责是选任管理层、决定公司的重要政策、监管管理层的经营管理活动。管理层则依据董事会决定的政策执行公司的日常经营事务。美国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吸收了本国三权分立政权形式的精髓,但又有不同。股东大会相当于国会,但不同之处在于国会分参众两院,分别代表州和人民的利益,而股东大会(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则不分成几部分,直接代表全体股东的利益。而且股东唯一的义务就是投资,但是国会议员受到许多宪法和制定法所规定的义务。11美国公司治理结构的董事会的作用类似于国家权力结构中的总统,负责行政权,而公司董事会则负责重大事项的决策以及执行。需要注意的是,董事会并不负责具体每一件事物的执行,执行董事可以进入管理层成为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就如同总统班子里政府各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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