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查处取缔“黑网吧”的执法主体

上传人:飞*** 文档编号:40621493 上传时间:2018-05-26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23.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浅析查处取缔“黑网吧”的执法主体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浅析查处取缔“黑网吧”的执法主体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浅析查处取缔“黑网吧”的执法主体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浅析查处取缔“黑网吧”的执法主体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浅析查处取缔“黑网吧”的执法主体》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浅析查处取缔“黑网吧”的执法主体(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浅析查处取缔浅析查处取缔“黑网吧黑网吧”的执法主体的执法主体一、“黑网吧”的存在方式及表现形式。所谓“黑网吧”即未经有关行政机关审查批准,擅自开办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1、黑网吧主要有以下两种存在方式:一是主营互联网上网服务业务的“黑网吧”,即纯粹型的黑网吧,我们通常所称的黑网吧主要是这种类型的网吧;二是兼营互联网上网服务业务的网吧,如,在车站、宾馆、书店、商场、超市等场所开设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互联网上网服务。2、“黑网吧”表现为两种形式:(1)“无证无照”式的“黑网吧”,即既未取得有关许可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又未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擅自开办的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2)“有证

2、无照”式的“黑网吧”,即已取得有关许可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但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营业执照,擅自开办的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二、查处取缔“黑网吧”的执法主体分析。网吧作为一种特殊的行业,其开业设立需要经过公安、文化、工商等部门的行政许可,因此,上述各部门应该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各司其职,加强对网吧的监管,在各个监管环节上查处取缔黑网吧。查处取缔黑网吧一般采取两种执法模式,一是主次配合型,即由工商行政管机关依法查处取缔,公安机关给予配合。这种执法模式往往是由工商部门“打头阵”,当出现暴力抗法或者需要强行入户检查时公安部门才会采取相应措施;二是联合执法行型,即由当地政府牵头,工商、公安、文化部门联

3、合执法。这种执法模式往往是声势浩大、具有一定的威慑力,但由于主体责任不明,收效甚微。不论是采取上述哪种执法模式,其共同特点在于都属于事后监管,即黑网吧已形成经营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业主已完成投资行为,需要取得回报;网吧已拥有相应的消费群体,形成一定的市场需求,此时再采取措施给予查处取缔其难度可想而知。这主要还是由于在查处取缔黑网吧责任主体问题上存在某些误区。1、误区之一:查处取缔黑网吧只是工商部门的事。产生这种误区的原因是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设立审批,并负责对依法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经营活

4、动的监督管理;公安机关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的管理,并依法查处无照经营活动;电信管理等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分别实施有关监督管理。”一些人士根据此条中“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的管理,并依法查处无照经营活动”的规定,认为黑网吧是无照经营,所以应由工商部门给予查处取缔。其实,本条是关于对网吧监管的责任分工。在本条规定中,对文化、公安、工商、电信等部门

5、的监管责任都做了明确的分工,其中工商部门的职责是“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的管理,并依法查处无照经营活动”。所以,此处所称的无照经营应特指无营业执照,工商部门依法对黑网吧的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查处,并不因此免除其他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因此,认为取缔黑网吧只是工商部门的责任的观点是没有法律依据的。此外,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 4 条第 1 款第 1 项规定“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和第 5 项“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都列为无照经营行为。

6、而设立开办网吧属于需要事先经过许可审批部门给予行政许可方能开办的行业,对于此种类型的无照经营行为“许可审批部门(以下简称许可审批部门)亦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予以查处”。2、误区之二:查处取缔黑网吧应以工商部门为主。这种误解来源于对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 4 条规定的误读。该条规定“下列违法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而该条第 2 款规定“前款第(一)项、第(五)项规定的行为,公安、国土资源、建设、文化、卫生、质检、环保、新闻出版、药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许可审批部门(以下简称许可审批部门)亦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予以查处”。这就使得部分单位和执法人员认为,

7、黑网吧作为无照经营行为中的一种理应由工商部门首先查处取缔,其他许可审批部门位列其次。这种认识也是经不起推敲的。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 4 条的规定是对无照经营行为整体而言作出的规定,该条列举了无照经营行为的五种表现形式,对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核准颁发营业执照的法定机关,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自不待言。该条的第 2 款同时又规定了许可审批部门对于“应当取得而未依法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和“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擅自从事应当取得许可证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从事的经营活动的违法经营行为”,“亦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予以查处”。这说明,在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过程中,工商机关与其他许可审批部门没有顺序先后的区分,只是查处取缔的范围不同而已。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