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资本办医疗机构将享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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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资本办医疗机构将享优惠政策.txt2008 太不正常了,一切都不正常!在这个关键时刻, 中国男足挺身而出,向全世界证明:中国男足还是正常的!中新网 12 月 3 日电 国务院办公 厅近日转发了发展改革委、卫生部、财政部、商务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鼓 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 。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社会资 本举办的医疗机构将享有一些优惠政策。该负责人称,为进一步改善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执业环境, 社会办医提出 11 条 措施,重点包括:一是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税收和价格政策。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国家规 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用电、用水、用气、用热

2、与公立医疗机构同价,提供的医疗服务和药 品要执行政府规定的相关价格政策。营利性医疗机构按国家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提供的医 疗服务实行自主定价,免征营业税。二是将符合条件的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非公立医疗机构凡执行政府规定 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符合医保定点等相关规定,有关部门将其纳入定点服务范围, 并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支付或报销政策,不得将投资主体性质作为医疗机构申请成为 医保定点机构的审核条件。三是健全非公立医疗机构用人环境和学术环境。鼓励医务人员在公立和非公立医疗机构 间合理流动,医务人员的学术地位、职称评定等不受工作单位变化的影响。非公立医疗机构 在技术职称考评,科研

3、课题招标及成果鉴定,临床重点学科、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等资格 认定方面享有与公立医疗机构平等待遇。各医学类行业协会、学术组织和医疗机构评审委员 会要平等吸纳非公立医疗机构参与。四是对非公立医疗机构配置大型设备给予支持,各地制定和调整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 应充分考虑当地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发展需要,合理预留配备空间。卫生行政部门在审批非公 立医疗机构及其开设的诊疗科目时,对其配备的大型医疗设备一并审批,凡符合配置标准和 使用资质的不得限制其配备。同时, 社会办医还提出鼓励政府购买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服务,鼓励企业、事业 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对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进行捐赠。 (中

4、国新闻网)中新网 12 月 3 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了发展改革委、卫生部、财政部、商务部、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 。国务院医改领导 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将享有一些优惠政策。该负责人称,为进一步改善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执业环境, 社会办医提出 11 条 措施,重点包括:一是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税收和价格政策。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国家规 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与公立医疗机构同价,提供的医疗服务和药品要执行政府规定的相关价格政策。营利性医疗机构按国家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提供的医 疗服务实行自主定

5、价,免征营业税。二是将符合条件的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非公立医疗机构凡执行政府规定 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符合医保定点等相关规定,有关部门将其纳入定点服务范围, 并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支付或报销政策,不得将投资主体性质作为医疗机构申请成为 医保定点机构的审核条件。三是健全非公立医疗机构用人环境和学术环境。鼓励医务人员在公立和非公立医疗机构 间合理流动,医务人员的学术地位、职称评定等不受工作单位变化的影响。非公立医疗机构 在技术职称考评,科研课题招标及成果鉴定,临床重点学科、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等资格 认定方面享有与公立医疗机构平等待遇。各医学类行业协会、学术组织和医疗机构评审

6、委员 会要平等吸纳非公立医疗机构参与。四是对非公立医疗机构配置大型设备给予支持,各地制定和调整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 应充分考虑当地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发展需要,合理预留配备空间。卫生行政部门在审批非公 立医疗机构及其开设的诊疗科目时,对其配备的大型医疗设备一并审批,凡符合配置标准和 使用资质的不得限制其配备。同时, 社会办医还提出鼓励政府购买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服务,鼓励企业、事业 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对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进行捐赠。 (中国新闻网)中新网 12 月 3 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转发了发展改革委、卫生部、财政部、商务部、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

7、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 。国务院医改领导 小组办公室负责人表示,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将享有一些优惠政策。该负责人称,为进一步改善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执业环境, 社会办医提出 11 条 措施,重点包括:一是落实非公立医疗机构税收和价格政策。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国家规 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用电、用水、用气、用热与公立医疗机构同价,提供的医疗服务和药 品要执行政府规定的相关价格政策。营利性医疗机构按国家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提供的医 疗服务实行自主定价,免征营业税。二是将符合条件的非公立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非公立医疗机构凡执行政府规定 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符合医保定点等相

8、关规定,有关部门将其纳入定点服务范围, 并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相同的支付或报销政策,不得将投资主体性质作为医疗机构申请成为 医保定点机构的审核条件。三是健全非公立医疗机构用人环境和学术环境。鼓励医务人员在公立和非公立医疗机构 间合理流动,医务人员的学术地位、职称评定等不受工作单位变化的影响。非公立医疗机构 在技术职称考评,科研课题招标及成果鉴定,临床重点学科、医学院校临床教学基地等资格认定方面享有与公立医疗机构平等待遇。各医学类行业协会、学术组织和医疗机构评审委员 会要平等吸纳非公立医疗机构参与。四是对非公立医疗机构配置大型设备给予支持,各地制定和调整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 应充分考虑当地非公立医疗机构的发展需要,合理预留配备空间。卫生行政部门在审批非公 立医疗机构及其开设的诊疗科目时,对其配备的大型医疗设备一并审批,凡符合配置标准和 使用资质的不得限制其配备。同时, 社会办医还提出鼓励政府购买非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服务,鼓励企业、事业 单位、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等社会力量对社会资本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进行捐赠。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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