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工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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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 作业文件编号:ZYWJ40.09/2-1/0版次:第 1 版第 0 次修改标题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工作指南 页码:第 1 页 共 31 页起起重重机机械械制制造造监监督督检检验验工工作作指指南南编编 制:制: 余新文余新文审审 核:核: 杨杨 力力批批 准:准: 陶聿克陶聿克颁布日期:颁布日期: 20082008 年年 5 5 月月 2020 日日实施日期:实施日期: 20082008 年年 6 6 月月 1 1 日日湖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 作业文件编号:ZYWJ40.09/2-1/0版次:第 1 版第 0 次修改标题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工作指南 页

2、码:第 2 页 共 31 页湖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联系方式湖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联系方式单位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徐东大街 352 号邮政编码:430077联系电话:(027)86792437 86785122 86789020 传真:(027)86789020 86782769投诉电话:(027)86792437湖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 作业文件编号:ZYWJ40.09/2-1/0版次:第 1 版第 0 次修改标题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工作指南 页码:第 3 页 共 31 页一、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的定义、依据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的定义、依据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

3、是指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准并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规则(TSG Q7001-2006 )等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起重机械制造现场的制造过程中,在起重机械制造单位质量检验合格的基础上对产品安全性能的监督验证。制造监检不能代替制造单位的自检。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的主要依据是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规则(TSG Q7001-2006),以及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 、 起重机设计规范 (GB3811)等有关起重机械现行的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设计图样。二、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主要供起重机

4、械制造单位使用。本院进行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也应按照本指南实施。湖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 作业文件编号:ZYWJ40.09/2-1/0版次:第 1 版第 0 次修改标题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工作指南 页码:第 4 页 共 31 页三、实施制造监督检验的起重机械目录实施制造监督检验的起重机械目录序号设备类别(类型)设备品种(型式)设备基本代码通用桥式起重机4110 电站桥式起重机4120 防爆桥式起重机4130 绝缘桥式起重机4140 冶金桥式起重机4150 架桥机4160 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41901桥式起重机防爆梁式起重机41A0 通用门式起重机4210 水电站门式起重机4220 轨道

5、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4230 万能杠杆拼装式龙门起重机4240 岸边集装箱起重机4250 造船门式起重机4260 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42702门式起重机装卸桥4280 普通塔式起重机4310 电站塔式起重机43203塔式起重机 塔式皮带布料机4330 港口门座起重机4710 船厂门座起重机4720 带斗门座式起重机47304门座起重机电站门座起重机4740 曲线施工升降机4810 锅炉炉膛检修平台4820 钢索式液压提升装置4830 电站提滑模装置4840 升船机4850 施工升降机48605升降机简易升降机4870湖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 作业文件编号:ZYWJ40.09/2-1/0版

6、次:第 1 版第 0 次修改标题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工作指南 页码:第 5 页 共 31 页四四、起重机械监督检验主要内容、起重机械监督检验主要内容(一)对制造过程中涉及安全性能的项目,如技术文件、原材料、配套件、外协件、主要受力结构件质量及其质量控制等进行确认核实;(二)对制造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运转情况进行检查。五、起重机械监督检验项目的分类五、起重机械监督检验项目的分类(一)A 类,监检人员在对制造单位制造活动现场进行巡查的基础上,必须对其文件资料、实物进行现场检查或者现场监督,确认结果,判断是否符合要求,未经现场监检确认或者监检确认不合格的,该产品不能流转至下一道工序。对 A 类项目的施工

7、日期,制造单位应当提前 3 天通知监检机构。(二)B 类,监检人员在对制造单位制造活动现场进行巡查的基础上,按照规定或者随机抽查其文件资料、报告、记录表、卡,必要时按照规定抽查实物或者进行现场监督,确认结果,判断是否符合要求。六六、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原则、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原则(一)对实施监检的起重机械产品,必须逐台进行制造监检。(二)对制造单位质量管理体系运转情况的检查每年至少一次。七、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证书出具七、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证书出具经监检合格的产品,本院将在 10 个工作日内向制造单位按台出具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证书(TSG Q7001-2006 中附件 F ),并且在产品

8、铭牌上打上监检钢印标志。 监检证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制造单位随产品出厂湖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 作业文件编号:ZYWJ40.09/2-1/0版次:第 1 版第 0 次修改标题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工作指南 页码:第 6 页 共 31 页资料交使用单位,另两份分别由监检机构和制造单位存档。湖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 作业文件编号:ZYWJ40.09/2-1/0版次:第 1 版第 0 次修改标题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工作指南 页码:第 7 页 共 31 页八、八、制造监督检验流程图程序 内容 人员单位申报提供相关资料企业申报人员业务受理建档、签责任书,确定监检员监检负责人产品报检提供产品资

9、料和信息 企业联络员信息确认产品资料及信息确认监检员时间确定在 A 类项目施工的前 3 天通知 监检人员企业联络员现场监检现场检验、签字确认,质量体系抽查,整改核实。监检员整改确认提交整改报告 企业联络员完成记录填写监检项目表、监检记录等收集见证材料监检员打印证书记录审核、批准,证书打印审核人、批准人业务员证书发放登记归档、审查、发证 业务员质量申诉对检验结果、服务态度和质量提出异议相关申诉人湖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 作业文件编号:ZYWJ40.09/2-1/0版次:第 1 版第 0 次修改标题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工作指南 页码:第 8 页 共 31 页九、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具体步骤

10、九、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具体步骤 单位申报单位申报1.1 申报单位具备的基本条件:1.1.1 取得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制造许可证(含有 TSG Q7001-2006 中附件A 中起重机械目录的产品) 、型式试验备案公告并在有效期内,或者有已受理的制造许可申请书;1.1.2 有符合要求的基本条件和质量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1.1.3 有与制造范围相适应的设计文件、工艺文件等文件资料和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1.1.4 设定专人配合制造监检工作,具有必要的办公条件。1.2 申报备案1.2.1 首次办理申报的制造单位应提供以下资料到本院办理备案手续(申报资料均应加盖单位印章):a) 完整的制造许可证复印

11、件或已受理的制造许可申请书复印件完整的型式试验报告复印件;b) 已受理的制造许可申请书复印件(适用于样机监检) ;c) 营业执照d) 质量手册e) 质量体系有关人员名单(包括管理者代表、质量保证人、技术负责人、检验人员含无损检测人员、持证焊工等) ;f) 制造单位监检联络人及联系方式、交通路线。1.2.2 备案内容如有变更,制造单位应及时通知监检机构。湖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 作业文件编号:ZYWJ40.09/2-1/0版次:第 1 版第 0 次修改标题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工作指南 页码:第 9 页 共 31 页 业务受理业务受理2.1 申报资料齐全的制造单位,业务科将建立档案,同时确

12、定监检组或监检人员并告知申报单位。2.2 备案后,制造单位须与本院签订制造监督检验责任书(见附件一) 。2.3 本院对制造单位进行首次质量管理体系运转情况检查。3 3 产品报检信息确认及监检时间确定产品报检信息确认及监检时间确定3.1 制造单位联络员将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申请表 (见附表 1)及每台产品隐蔽件清单(见附表 2)报送或传真至监检员,特殊情况也可电话通知监检员,但必须完整报告每台设备的必要信息。3.2 监检员审查产品报检资料并确认有关信息,电话报检的应做好相应记录,申报人、时间、产品信息等应记录完整,必要时应再次确认。3.3 制造单位联络员对监检产品的 A 类项目应提前 3 天通知

13、监检员并得到确认。4 4 制造监督检验制造监督检验4.1 监检人员到达现场后,受检单位应当提供以下文件、资料:(1)质量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管理制度、各责任人员的任免文件、质量信息反馈资料等) ;(2)持证焊工名单(列出持证项目、有效期等)一览表;(3)从事起重机械检验的人员名单;(4)从事无损检测人员名单(列出持证项目、级别、有效期等)一览表或外包有资格的无损检测单位的核准证书和无损检测人员名单;(5)起重机械的设计文件、工艺文件和检验资料,以及焊接工艺评定一湖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 作业文件编号:ZYWJ40.09/2-1/0版次:第 1 版第 0 次修改标题起重机械

14、制造监督检验工作指南 页码:第 10 页 共 31 页览表;(6)起重机械的生产合同及技术协议。4.2 检验项目、要求、方法及评定准则按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规则的规定进行,检验项目分为:(1)技术资料审查;(2)材料、配套件、外协件质量监督检验;(3)主要受力构件制造质量;(4)出厂检验和出厂技术资料;(5)质量管理体系抽查。4.3 制造单位在对主要受力构件的隐蔽件封闭前,应经过监检人员检查合格,方可进入下道工序。主要受力构件指主梁、主副吊臂、主支撑腿、标准节。4.4 制造单位的联络员或检验员应按监检员要求认真填写有关记录表(见附表 3 和附表 4) ,提供相关设计文件、工序、工艺过程资料和检

15、验资料及记录等相应的工作见证资料并陪同监检员实施检查、抽查和现场监督;监检员应当在制造单位提供的工作见证资料上签字确认,制造单位对监检员签字确认的每台产品的见证资料及其他必要资料逐台归档保存,同时应分品种建立生产台帐,对列于制造监督检验目录的品种根据 TSG Q7001-2006中附件 H 的要求按顺序给出每台制造顺序号。4.5 监检过程中发现监检项目不合格、产品质量不稳定或者质量管理体系运转不正常的一般问题时,监检人员应向制造单位发出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工作联络单(TSG Q7001-2006 中附件 D );发现违反有关规定的严重问题时,监检机构将向制造单位签发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意见通知书(TS

16、G Q7001-2006 中附件 E),同时报告省局特设处。湖北省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检测研究院 作业文件编号:ZYWJ40.09/2-1/0版次:第 1 版第 0 次修改标题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工作指南 页码:第 11 页 共 31 页4.6 制造单位对监检人员发出的特种设备监督检验工作联络单和监检机构发出的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意见通知书 ,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处理并回复。4.7 产品出厂前,制造单位应通知监检人员对出厂技术资料和铭牌进行检查并在铭牌上打监检钢印。其中,对塔式起重机和升降机,还应要求制造单位在其制造的塔机的塔身标准节、起重臂节、拉杆、塔帽和升降机的标准节加上永久性标志(编号钢印) ,出厂时合格证上应注明该台设备塔身标准节、起重臂节、拉杆、塔帽的编号。监检员应对每台塔机和升降机的标准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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