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货物和劳务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前提下

上传人:飞*** 文档编号:40612495 上传时间:2018-05-26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22.22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在对货物和劳务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前提下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在对货物和劳务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前提下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在对货物和劳务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前提下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在对货物和劳务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前提下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在对货物和劳务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前提下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在对货物和劳务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前提下》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在对货物和劳务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前提下(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 在对货物和劳务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前提下,根据对外购固定资产所含税金扣 除方式的不同,增值税分为生产型、收入型和消费型三种类型。目前世界上 140 多个实行增值税的国家中,绝大多数国家实行消费型增值税。我国增值税对销售、进口货物以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单位和个人 征收,覆盖了货物的生产、批发和零售各环节,涉及众多行业。1994 年税制改 革以来,我国一直实行生产型增值税。所谓增值税转型,是指从生产型增值税 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这次增值税转型改革的主要这次增值税转型改革的主要 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自 2009 年 1 月 1 日起,全国所有增

2、值税一般纳税人新购进设备所含的进 项税额可以计算抵扣。2.购进的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摩托车和游艇不得抵扣进项税。3.取消进口设备增值税免税政策和外商投资企业采购国产设备增值税退税 政策。4.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降低为 3%。5.将矿产品增值税税率从 13%恢复到 17%。 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含义(一)增值税转型改革,允许企业抵扣其购进设备所含的增值税,这既是 一项重大的减税政策,也是积极财政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预计将为纳税人减 轻税收负担超过 1200 亿元。转型改革将消除生产型增值税制存在的重复征税因 素,降低企业设备投资的税收负担,有利于鼓励投资和扩大内需,促进企业技 术进步、产业结构调整和经

3、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对于提高我国企业竞争力和抗 风险能力,克服国际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四)增值税是一种中性税,具有链条式的抵扣机制,环环相扣,上环节减免 的税款将自动在下环节补征上来,因此,从税收效率角度看,增值税本身非常 排斥减免税。但由于生产型增值税在经济生活中造成重复征税现象,特别是资 本有机构成较高的行业,重复征税问题较为严重, (五)适用转型改革的对象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改革后这些纳税人的增值税 负担会普遍下降,而规模小、财务核算不健全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工商 户) ,由于是按照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不抵扣进项税额,其增值税负担不 会因转型改革而降低。因此,

4、为了平衡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之间的税负 水平,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和扩大就业,需要相应降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1994 年,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对增值税进行了重大改革。改革后的 增值税实施六年来,在公平税负、促进竞争和保障财政收入等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增值税在实际运行过程中,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开始 暴露出来,突出地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征税范围过窄,二是实行生产型增值税的负面效 应越来越明显。 (一)现行增值税征收范围带来的主要矛盾和问题1.增值税征税范围过窄,人为地扭断了增值税的管理“链条” 。2、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难以确认,导致

5、国税和地税经常“打架。 (二)关于采用生产型增值税的缺陷和弊端1.生产型增值税未彻底解决重复征税问题。2.生产型增值税不利于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3.生产型增值税不利于我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竞争。(一)必须逐步扩大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二)实现增值税转型已成为历史的必然1 生产型增值税抵扣方面存在的问题1.1 重复课征加重了企业的税收负担1.2 税负不平衡,不利于高科技产业及基础产业的发展1.3 削弱了商品的市场竞争力 1.4 增加了税收的征管成本2 采用生产型增值税的缺陷和弊端2.1 生产型增值税未彻底解决重复征税问题2.2 生产型增值税不利于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 2.3 生产型增值税不利于我国产品在

6、国际市场上竞争4 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转换4.1 收入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是以销售收入总额减去所购中间产品价值与折旧额后的余额 为课税对象计算增值税,即允许对固定资产所含税金分期扣除,增值额工资+ 利息+租金+利润,或者,增值额消费+净投资。其计税依据相当于国民收入, 因此,称为收入型增值税。4.2 消费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是以销售收入总额减去所购中间产品价值与固定资产投资额 后的余额为课税对象计算增值税,即允许一次全部扣除固定资产中所含税金, 增值额消费。由于增值额相当于消费,故称为消费型增值税。5 生产型增值税转型后的意义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转型符合了国际惯例,适应世界经济发展

7、,有 利于规范税收征缴,堵塞漏门。消费型增值税一次性抵扣固定资产所含的税金, 有效的解决了重复征税问题,减轻企业税收负担,特别是资本有机构成高的行 业。促进对资本有机构成高的高科技产业和基础产业投资。使得出口产品不以 完全不含税价格参与国际竞争提高了我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使进项税款抵扣转向简单,计算上的漏洞减少,降低企业偷、逃税行为的稽核工作的成本。 消费型增值税比生产型增值税有明显的优势,但在增值税转型过程中会遇到诸如财政压力 大、固定资产存量不易处理、发票管理难度大及刺激外延式再生产等问题,为此要积极采 取渐进式转型、扩大税基、重新认定纳税人、统一发票管理等措施,促进增值税的顺利转 型。 从

8、发达国家的经验看,消费型增值税比生产型增值税具有明显的优越性,且在我国实行消 费型增值税的条件已基本成熟,因此,分析探讨由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型, 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生产型增值税存在的制度缺陷对我国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 (一)抑制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和技术创新(二)影响了产业结构调整 (三)制约了对外贸易的发展 (四)进一步加大东西部地区之间的差距 (一)有利于加速设备更新,推动技术进步 (二)能更好地创造均衡税负的环境 (三)能有效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征管效率 (四)有利于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 (五)更加符合国际惯例 三、增值税转型存在的问题 (一)面临巨大财政压力在维持现行

9、17%增值税率不变的情况下,用消费型增值税替代生产型增值税,改革的 财政成本太大。按 2000 年的数据测算,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将减少增值税收入 560 亿元左右, 甚至可能达到 1000 亿元,直接影响着我国的财政收入水平。(二)固定资产存量问题难以解决中国统计年鉴资料显示,2001 年我国工业固定资产净值为 52027 亿元,按增值税 基本税率推算所含税额为 7559 亿元,加上 1996 年至 2000 年期间固定资产净增加值,所含 税额更大。如此巨大的存量固定资产所含税额,如果不予抵扣,将会出现存量固定资产与 新购进固定资产在抵扣上的衔接问题,以及新办企业与老企业之间存在着不公平竞争的问

10、 题,不利于企业兼并等资产重组的进行,因为被兼并企业原有的固定资产不能抵扣,经营 好的企业在同等条件下宁愿购买新的固定资产,而不愿实施兼并。否则,企业可把原有的 固定资产卖给关联企业,使原有固定资产不能抵扣的税款得以抵扣,使存量固定资产所对 应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的政策名存实亡。(三)专用发票管理压力较大实施增值税以来,专用发票管理力度不断加强,但凭现有的管理手段还不能杜绝利用 增值税专用发票偷税行为的发生。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后,固定资产可以抵扣,专用发票管 理压力将进一步加大。(四)不利于对外延型扩大再生产的抑制长期以来,我国实现扩大再生产的方式主要是外延型扩大再生产。当前,经济增长方 式的转变

11、正在艰难地启动。而消费型增值税不仅不利于内涵扩大再生产,而且对外延扩大 再生产有着较强的刺激作用,会加大未来通货膨胀的风险。四、增值税转型的战略对策(一)渐进式实施增值税的转型实行消费型增值税的路子无非有两条:一是一步到位,即在全国全面铺开,这种方式 如前所述压力太大,无法实施;二是分区域、分行业稳步渐进的方式展开,笔者认为这种 方式较为可行,具体有两种操作方式。一是分行业推行。即按照行业的技术等级将企业划 分为上、中、下游产业,分步实施转型。首先让科技含量高的企业率先转型,中下游产业 依次逐步跟进。这种做法的好处是:第一,用空间换取了时间,缓解了财政减收的压力; 第二,避免了一哄而起的无序局

12、面,有利于提高我国要素商品的整体科技水平。二是逐步 转型。即允许企业抵扣当年新增固定资产中机器设备部分所含的进项税金,但新增房屋、 建筑物所含的进项税金暂时不得抵扣。据 2001 年数据测算,这样做将减少增值税收入 290 亿元,对我国财政收入影响较小。(二)扩大税基扩大税基是指扩大增值税的纳税范围,即将电信业、交通运输业、建筑业及其他服务 行业等现在征收营业税的行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统一征收增值税。自 20 世纪 90 年代 以来,许多国家增值税的征收范围都在不断扩大,如法国、荷兰、丹麦、西班牙、秘鲁和 阿根廷等,有些甚至将房屋与建筑物等不动产纳入征收范围。(三)新增固定资产新办法,存量固

13、定资产老办法即对存量固定资产采用生产增值税,对新增固定资产采用消费型增值税,时机成熟, 再全面推行消费型增值税。这样既可减轻财政收入的压力,又可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不予抵 扣的弊端,是增值税软转型的一种权宜之计。(四)重新认定纳税人标准,统一发票管理增值税成功的国家都将纳税人制度设计为“一般”与“特殊”两种类型, “一般”是指 绝大部分, “特殊”是指极少部分。我国应吸收相关国家经验,重新调整纳税人划分标准, 扩大一般纳税人范围,提高一般纳税人占全部纳税人的比重,使纳税人结构呈正常分布状 态,以保证增值税拥有必要规模的一般纳税主体,确保增值税的抵扣链条广泛延伸、内在 机制有效运行,以利于增值税专用

14、发票的统一使用、管理,凸现增值税固有的功能。1 改变以经营规模为单一标准的做法。企业经营规模往往处于经常变化之中,经营规 模的大小也不能说明企业会计制度健全情况以及使用专用发票的安全性。因此以经营规模 为单一标准有失科学。可以结合企业的注册资金和不动产为标准来划分不同的纳税人。2 严格纳税人类型的划分依据。纳税人类型的划分,应根据行业性质分别对待,对从事工业生产、商业批发以及为生产服务的企业应尽可能划为一般纳税人;对规模极小的零 售店和生活服务点,可灵活掌握。也就是说,小工厂和批发企业则应该尽量并入一般纳税 人范围,使其正规化,小规模纳税人仅应局限在商品零售领域。3 降低销售额标准。即将更多的

15、企业列入一般纳税人范围,扩充增值税内在机制赖以 运行的传导主体。4 改变以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来处罚违规企业的做法。一般纳税人资格不是一种经济 资源,不能用于经济处罚。对那些有违规行为的一般纳税人应当通过其他正常途径(如法 律)严惩重罚,增大其违规成本,使其不敢轻易违规。我国增值税是指对从事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从事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 人获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种税。从理论上讲,由于增值税是以增值额为课税对象, 也就是说,增值税只对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收入中没有征过税的那部分增值额征税,对销 售额中属于以前环节已征过税的那部分销售额则不再征税,从而使增值税具有有效避免重 复征税的优

16、点。此外,我国增值税税率档次少,绝大部分货物一般按一个统一的基本税率 征税,这就使得绝大部分货物的税负是一样的,因此增值税具有中性税收的特征,为企业 公平竞争创造了良好的外部条件。 一、我国现行增值税制度存在的问题(一)不能完全消除重复征税 我们可以从下面的例子来看这三种类型的增值税的区别。例:某一般纳税人月份购入一台价值 元的机器从事生产,增值税专用发票 注明税额元,该机器预计使用年,无残值;当月该纳税人购入原料一批,价款 元,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 元;当月生产销售产品元 (假定该纳税人年中每月购货、销售情况不变) 。在“生产型”增值税下,该纳税人年中每月应纳增值税 (元) ,年累计应纳增值税 (元) 。在“收入型”增值税下,该纳税人年中每月应纳增值税 ( ) (元) ,年 累计应纳增值税 (元) 。在“消费型”增值税下,该纳税人当年月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其它办公文档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